鄭春鴻觀點:蒙古、台灣、歐陽娜娜

2020-10-03 06:50

? 人氣

只要Key接近,就可以獲得「文化認同」

稍具文化素養之人,當然不可能如蘇貞昌者流,一碰到中國就假裝大動肝火。事實上,考析「身分認同」並非易事,研判「文化身分認同」尤其複雜。衷情於自由主義的學者把「文化公民身份」看作公民在政治共同體中所擁有的一種「文化權利」;共和主義傳統的學者傾向於把「文化公民身份」看作政治情感,認為文化公民身份就是文化認同、社會認同、政治認同形成的結果,他們認為「文化公民身份」指向的更多是「責任」而非權利;而面對現代大眾傳媒的飛速發展及其對公民生活所形成的深遠影響,聚焦於傳媒研究的學者則更傾向於把「文化公民身份」看作公民在媒介中的生活,如網路參與、觀點學習、話語傳播等。總體而言,主要還是圍繞著:「文化權利、文化責任、 文化認同和文化參與」,它們涵蓋在「制度、情感、行為」等三個方面。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尤其國際文化如奧斯卡、迪斯尼及麥當勞等的大力傾銷,使文化認同更形複雜,但民族國家仍是文化主權最重要的承載者。從國家對文化權利的界定來看,在美國,文化權利主要包括國家對公民賦予的保持差異的權利,如種族、民族、土著語言等。在澳洲,文化權利則延伸至文化符號展示、文化再現尊嚴、身份認同傳遞、生活方式保持等方面。語言和文字,雖然仍為文化認同的基礎,舉凡生活的方方面面,隨著網路傳播的巨大影響,都可能成為一種「感覺」,只要Key接近,就可以成為同一掛的人,獲得「文化認同」。這時候,還跟人說甚麼撈什子「祖靈認同」,可能會被認為是猿人。

一個惡有惡的霸氣,富有冨的俗氣,窮有窮的骨氣的大國

當然,文化認同也並非全靠「感覺」來糾合的。既然是「認同」,成員必能從中獲取支持及養分。最基本的,從國家對文化權利的實現來看,它包括擁有平等的文化機會、具備實現文化權利的能力以及文化自由等。其中,文化自由是核心,教育機會均,贏得與努力及表現相稱的報酬等最關鍵。國家機器為了加強國人的文化認同水平,在文化能力的品項上必在跨文化適應能力和交往能力、利用雙語教學手段等來促進少數民族和弱勢群體的文化自尊提升的能力,以及文化創造力和文化安全意識。此外,文化權利的實現還依賴經濟、政治、社會和思想等多方面條件,思想條件更是其中的最基本也是最敏感的條件。

歐陽娜娜,一個才華洋溢的音樂才女,如果說中國吸引她的只是人民幣,那麼應該感到羞恥的是台灣,怎麼會把一個小女孩教成唯利是圖。但事實不然,溯及她的「祖國認同」,中國給她的養分絕不可能只是人民幣,別太小看中國,那是一個「惡有惡的霸氣,富有冨的俗氣,窮有窮的骨氣」14億人口的大國,多元而龐雜,難以一眼望盡。

民主與獨裁,專制與自由,自助餐還是大鍋飯,都只是上層建築兜人入圈子的伎倆;文化認同有時如滴水穿石,要一輩子的功夫才能入心;有時又「像極了愛情」,說來就來,發生在一瞬間。只要你有了文化認同,「國家」這種圖騰,只是附帶說說罷了。沒錯!「文化」才是硬道理呢!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喜歡這篇文章嗎?

鄭春鴻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