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春鴻觀點:蒙古、台灣、歐陽娜娜

2020-10-0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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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娜娜出席北京十一國慶晚會,正反批評紛沓而至。(取自歐陽娜娜臉書)

歐陽娜娜出席北京十一國慶晚會,正反批評紛沓而至。(取自歐陽娜娜臉書)

藝人歐陽娜娜參加對岸十一國慶晚會,並與陸、港藝人合唱<我的祖國>。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說 : 「有些人他享受我們的自由民主,享受健保資源,身為公眾人物,還跑到對岸去唱不適當的歌,國人自有公評。」還說「歐陽娜娜的下場,可以參考爸爸演的《藍與黑》對白。」台灣的陸委會文化部只好跟著出氣。台師大教授臉書則評論說,總統蔡英文信誓旦旦的說,「國人不必再為心中的想法而有所恐懼」,倡議獨立的備受贊揚,主張統一的就被批判,民主是長得這個樣子的嗎?「難道是『警總』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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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移民美國、日本,入籍時要宣誓效忠美國、日本,且要唱國歌。這些海外「華僑」很多人生了病、看牙補牙也都會跑回台灣「享受健保」,蘇貞昌和文化部難不成也要像對待歐陽娜娜一樣入罪於200萬「僑胞」嗎?

「祖國認同」之前可能是「文化認同」

雖然歐陽娜娜只有20歲,但她可不是一般藝人。12歲的她就舉辦了第一場個人演奏會,成為台北國家音樂廳有史以來年紀最小的獨奏家。去年,她被《富比士》雜誌以「台灣」音樂家、演員的身分,入選為「亞洲10大領域30位30歲以下傑出青年」。歐陽娜娜的音樂生命很明顯地是養成於台灣,她7歲的時候進入台北世紀兒童交響樂團,以大提琴主修第一名成績考進敦化國民小學音樂班。11歲時獲得全國大提琴獨奏冠軍並以特優第一名保送師大附中音樂班。13歲時考上專門培植音樂天才的美國柯蒂斯音樂學院(The Curtis Institute of Music)才赴美深造。

歐陽娜娜並不是突然出現唱起《我的祖國》的,去年她就在在微博、臉書和Instagram發聲表明「我是中國人」,她說 : 「我為我身為中國人驕傲,我永遠記得我的祖籍是江西吉安,永遠記著在老家族譜上看到自己的名字時的那份感動。」台灣有很多人活到中老年對自己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仍在搖擺,歐陽娜娜小小年紀就已經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她的年紀小到,沒有經過國民黨「大中國歷史」的「洗腦」;也沒有趕上民進黨「108新課綱」的「荼毒」;她到中國發展也是近幾年的事兒,說她是被共產黨「特別栽培」的也太「小咖」了;至於藝人選擇在中國發展,可以有錢賺,這跟台商選擇在中國做生意有甚麼差別?

就像台灣的年輕人很多是「天然獨」,成因如何頗堪深思;歐陽娜娜的「祖國認同」過程如何,脈絡並不清楚,也很值得探究,從她說「在老家族譜上看到自己的名字時的那份感動」,說她是一種「祖靈控」好像又太沉重。會不會就是「文化認同」吸引了她。這本來是大多數上年紀,尤其唸文史科系的老台灣人,或被稱為「統派」的台灣人心靈上共同的「質地」;當然,偶也附身在少年老成者,亦未可知。「文化認同」是怎麼發生的?對年輕人來說,經常只是某種「次文化」的認同。一群人的認同,就形成一種身分,這種身分經常在政治上被人「利用」,說它叫做「國家」。

 

語言及文字是民族情感中最敏感的神經

1989年,我到新疆採訪旅遊時,當地維吾爾族告訴我,街上看到的「市招」是維文寫在上面,漢字寫在下面;他們的公文書上註記的「時間」,也是新疆時間寫在上面,中原時間寫在下面。維族在教育及生活條件上,國家都有特別的補助和照顧。當時,我就感受到一個大國要統治多民族,為了「歸綏」(呼和浩特市舊名)少數民族,必須要有種種的「懷柔」的政策。

「文化認同」在「國家認同」之前,就已經在民族的血脈裡了,尤其是民族的語言(包括方言)及文字,二者經常是民族情感中最敏感的神經。就像美國人對黑人有「歷史的罪惡感」,對黑人無論在教育及社會福利上早就有種種的優待;中國對少數民族也都百般「懷柔」。豈料,8月26日,中共內蒙古教育廳發布了《全區民族語言授課學校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使用國家統編語文教材實施方案》。文件規定內蒙古民族語言授課的小學一年級開始使用全國通用的語言教材,並在今後兩年逐步開始小學一年級的政治課和歷史課也完全改用漢語授課。此舉在內蒙古引起輿論波瀾,許多蒙古族學者和學生家長認為新措施令蒙古語言生存陷入危機。蒙古首都烏蘭巴托8月31日示威者聚集聲援相鄰的中國內蒙古反對削弱蒙古語,抗議中共政府的這個政策會削弱蒙古人的蒙古語母語教學,漢語教學會逐漸取代蒙古語教學,最終達到蒙古人的後代不會使用蒙古語言文字的目的。抗議活動一直在持續中。

台灣人對蒙古人的反應,應該特別感同身受

現在50歲以上的台灣人對這次蒙古人的反應,應該特別感同身受,這一年齡層的台灣人讀小學的時候,正值國民黨在台灣推行「國語政策」,目的是為了讓台灣各個族群能使用做為國家通用語的現代標準漢語也就是我們說的「國語」來交流。國民政府官員在推行國語政策的過程中,沒有實際了解台灣本省人難以適應國語政策的苦衷,持續以行政手段強硬執行,種下族群仇恨的火苗。1949年後,國共內戰失利的國民黨政府撤退到台灣,國語政策被進一步用來鞏固該黨在台的統治權力。除了學生在學校被禁說方言之外,大家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禁播黃俊雄布袋戲,當初理由只說是「妨害農工正常作息」,後來「消滅台語」就成了雷厲風行的公開政策。有限的台語節目時間裡,還得負擔政令宣導節目,台語節目被完全排除在黃金時段外,而老三台也只能在冷門時段各自播出一小時。根據當時的「廣播電視」法第20條規定「電台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一直到全部以國語播出為止。

國語政策很愚蠢地製造出了「國語、方言」的二元對立架構,導致在社會上說國語與說方言存在「高雅」與「鄙俗」的價值觀對立,使許多說方言者因為自卑與歧視而放棄原有的語言,改說國語。因此,現在台灣本土語言如客語與原住民民諸語已經瀕臨滅絕;台灣在地母語滅絕的程度以客語最為嚴重,其次分別為原住民民諸語及台語。國民政府長期以來之包含「國語政策」在內等對於台灣本土文化的打壓,被認為是造成台灣在地母語流失的主要原因。40年後來看台灣的「國語政策」,其實有功有過。台商可以大江南北到中國做生意,比外國商人更方便有利,當年的「國語政策」教大家都會說「普通話」是很大的助力;不過,40年後的今天,台灣人還會以「本省人」、「外省人」來區分你我,政客們一到選舉,更會拿「本省人」、「外省人」來挑撥離間,當年的「國語政策」陰魂不散即是遠因,因為它傷害了族群的認同(identity)的情感。

內蒙官方宣布該區學校將改以漢語授課,引起內蒙古人民反抗,近日中共緊急加強第二波鎮壓行動。(AP)
內蒙官方宣布該區學校將改以漢語授課,引起內蒙古人民反抗。(AP)

文化身份的認同都是個體對自我的一種感覺

「identity」,地理學通常把它翻譯為「認同」, 如地方認(place identity);而文學和心理學一般翻譯為「身份認同」;社會學認為「identity」是社會成員所在的位置和角色,社會成員因身份類別不同,被賦予不同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由此「cultural identity」可譯為名詞化的「文化身份」和動詞化的「文化認同」。不過,無論是名詞還是動詞,文化身份的認同都是個體對自我的一種「感覺」,它通常向個體傳遞文字、語言、知識、信念、價值觀、 態度、傳統及生活方式等。因為「文化認同」的成因非常複雜,當一個人被認為有某種文化認同,甚至被強加「升格」說為「國家認同」時,有時連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

2001年,英國學者尼克•克蒂文森(Nick Stevenson)出版了極具影響力的著作《文化與公民身份》(Culture and Citizenship),從認同、文化政策、主體間性、心理、種族、移民等角度分析了文化公民身份,認為公民身份開始被延伸至不同的主體和不同的領域,呈現多元化和豐富化 發展的趨勢。所以,想了解一個人的「文化認同」,「種族認同」以至於「國家認同」,當然不是蘇貞昌說的,給了「健保」就要人叫爹認娘那麼簡單了。難不成捷克議長說「我是台灣人」,你真的會相信他要入籍台灣嗎?

文化族群的集體身份認常被政治所利用

從「文化身份認同」相關概念之間的關係可以看出,文化身份認同側重「主觀」身份感知, 其明顯區別於「客觀」身份認同。客觀身份認同指的是個體的出生條件、護照、信譽記錄、稅收記錄等官方記錄;而「文化身份認同」又與「社會身份認同」不同,前者包含歷時性視角,關注知識和價值觀的傳遞,後者則關注某一特定時刻,尤其是當下時刻的身份定位。此外,廣義的「文化身份認同」不只追求「國別」,還關注職業、年齡、 階層、地理位置、哲學觀、語言和生物社會因素等要素。這些要素會隨時間發生變化,還會喚起人的情緒與情感。它們與權力(power)和特權(privilege)相交織,同時受親密關係影響,並通過個體間的交流進行協商。概言之,不同構成要素與影響因素的組合建構起個體的文化身份認同,且它側重個體的獨特性,而文化族群的集體身份認同則通常被政治所利用。文化認同可以在小小的「一口灶」一家人當中形成廣大的差異,台灣一到選舉,家庭鬧革命往往只因「文化認同」不合。

只要Key接近,就可以獲得「文化認同」

稍具文化素養之人,當然不可能如蘇貞昌者流,一碰到中國就假裝大動肝火。事實上,考析「身分認同」並非易事,研判「文化身分認同」尤其複雜。衷情於自由主義的學者把「文化公民身份」看作公民在政治共同體中所擁有的一種「文化權利」;共和主義傳統的學者傾向於把「文化公民身份」看作政治情感,認為文化公民身份就是文化認同、社會認同、政治認同形成的結果,他們認為「文化公民身份」指向的更多是「責任」而非權利;而面對現代大眾傳媒的飛速發展及其對公民生活所形成的深遠影響,聚焦於傳媒研究的學者則更傾向於把「文化公民身份」看作公民在媒介中的生活,如網路參與、觀點學習、話語傳播等。總體而言,主要還是圍繞著:「文化權利、文化責任、 文化認同和文化參與」,它們涵蓋在「制度、情感、行為」等三個方面。

尤其國際文化如奧斯卡、迪斯尼及麥當勞等的大力傾銷,使文化認同更形複雜,但民族國家仍是文化主權最重要的承載者。從國家對文化權利的界定來看,在美國,文化權利主要包括國家對公民賦予的保持差異的權利,如種族、民族、土著語言等。在澳洲,文化權利則延伸至文化符號展示、文化再現尊嚴、身份認同傳遞、生活方式保持等方面。語言和文字,雖然仍為文化認同的基礎,舉凡生活的方方面面,隨著網路傳播的巨大影響,都可能成為一種「感覺」,只要Key接近,就可以成為同一掛的人,獲得「文化認同」。這時候,還跟人說甚麼撈什子「祖靈認同」,可能會被認為是猿人。

一個惡有惡的霸氣,富有冨的俗氣,窮有窮的骨氣的大國

當然,文化認同也並非全靠「感覺」來糾合的。既然是「認同」,成員必能從中獲取支持及養分。最基本的,從國家對文化權利的實現來看,它包括擁有平等的文化機會、具備實現文化權利的能力以及文化自由等。其中,文化自由是核心,教育機會均,贏得與努力及表現相稱的報酬等最關鍵。國家機器為了加強國人的文化認同水平,在文化能力的品項上必在跨文化適應能力和交往能力、利用雙語教學手段等來促進少數民族和弱勢群體的文化自尊提升的能力,以及文化創造力和文化安全意識。此外,文化權利的實現還依賴經濟、政治、社會和思想等多方面條件,思想條件更是其中的最基本也是最敏感的條件。

歐陽娜娜,一個才華洋溢的音樂才女,如果說中國吸引她的只是人民幣,那麼應該感到羞恥的是台灣,怎麼會把一個小女孩教成唯利是圖。但事實不然,溯及她的「祖國認同」,中國給她的養分絕不可能只是人民幣,別太小看中國,那是一個「惡有惡的霸氣,富有冨的俗氣,窮有窮的骨氣」14億人口的大國,多元而龐雜,難以一眼望盡。

民主與獨裁,專制與自由,自助餐還是大鍋飯,都只是上層建築兜人入圈子的伎倆;文化認同有時如滴水穿石,要一輩子的功夫才能入心;有時又「像極了愛情」,說來就來,發生在一瞬間。只要你有了文化認同,「國家」這種圖騰,只是附帶說說罷了。沒錯!「文化」才是硬道理呢!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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