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學校人事不安定,如何能有效運用經費?談學校預算

2020-10-05 05:50

? 人氣

筆者認為,應讓學校的行政人員專職化,不應由教師兼任業務,如此方可有效運用經費及減輕教師負擔。(資料照,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筆者認為,應讓學校的行政人員專職化,不應由教師兼任業務,如此方可有效運用經費及減輕教師負擔。(資料照,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中小學行政大逃亡」斗大又醒目的標題,幾乎都會在每年的七、八月出現一次,去年嘉義縣某國中就同時有十位兼任行政業務的老師請辭。老師不願兼任行政工作已是學校多年來的常態,過去全教總、教師會、校長協會均提出現況問題的嚴重性與解決建議,要求學校行政專職化,但終究是懸而未決,以拖待變,然學校行政人事更動頻仍,對學校教育效能、學生受教權都是嚴重的斲傷。已經有太多的相關論述見諸媒體,在此不贅述,本文僅就學校人事不安定對於學校經費預算的編列、執行所造成的嚴重影響提出說明與建言。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實務上,學校經費之取得、運用與核銷有其一定的法定程序與規範,但就因為這些程序與規範,造成了預算編列與實際需求之間,有了難以捉摸的距離,若經費預算之編列與執行符合實際需要,最是理想。但若編列之預算與實際需求之間有了距離,就會造成無謂的浪費。

探究之所以會有這樣浪費,其原因之一就在於學校行政人員更迭頻繁,對所掌管的業務不熟悉,不熟悉業務的人對未來的需求規劃當然就不清楚,這是很自然的道理。機關學校經費運用的特質是,今年編列的概算為明年必須執行的預算,因此,編列概算人員必須洞悉學校明年的真正需求,例如運動器材平均的損耗量、事務性的維修需求、水電費的掌控、教材教具的補充更新、資訊設備維護等等,若行政人員熟稔業務,就比較能精準的預估,也能使經費運用更具效能。因此,行政人員的安定是至要關鍵。

中油睦鄰盃籃球邀請賽參與人數創下歷史新高。(圖/徐炳文攝)
筆者認為如行政的工作有專員負責就能較精準的預估經費的運用效率,如運動器材的耗損等。(資料照,徐炳文攝)

其次,在預算經費有限的情況下,學校需求之編列應顧及優先順序,故預算之編列須顧及重要性、安全性與急迫性。但孰先孰後、何者為重要、何者為急迫?主事者必須有清楚的選擇邏輯,而這樣的選擇、分配問題,常常是預算編列的盲點,編列預算人員對職掌業務不熟悉、對學校概況不了解,如何判斷修先順序、輕重緩急?

此外,學校的會計人員對於學校預算的編列、審核、執行與核銷也是相當重要的環節。學校的會計人員對於學校經費,負有會計、審計與統計的責任。就會計與審計的部分,常因引用之會計法條或審計規準不一,而與行政人員、老師產生摩擦,且因所依循法令不同、對法令的解釋標準不一,其審計結果也不一樣,曾有不同學校老師參加同一個外縣市的研討會,但所申請下來的差旅費都不一樣。學校行政人員、老師或許不盡清楚會計、審計規則,但會計人員基於專業,有義務將經費運用規準解釋清楚,並適度的指導行政人員與老師編列出合理的預算。當然,行政人員、老師必須熟悉業務並在合法的範疇內,配合會計單位的要求,核實核銷經費,但這都需要會計人員、學校行人員具有相當的行政素養。

總結以上陳述,可以說都是人的問題。換言之,若學校行政有專責人員,對學校行政運作、設備與修繕之需求必然較為清楚,對於學校長期的預算支配、規劃也較能掌握,因此,讓學校行政人員正常化,穩定的人事安排,是讓學校經費合理的編列與運用之首務。

承上段所述,要安定學校行人員之安排,也應賦予校長相當的人事任命權,否則要校長負全責,卻又不給人事任命權,如何能有效推動校務。細查《教師法》有關教師權利義務(第三十一、三十二條)之相關內容,只規定教師有擔任導師之義務。對於行政工作有關之規定僅在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說明:「依有關法令參與(非擔任)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可見擔任行政工作並非教師之義務。因此,為徹底解決問題,或者考慮修法(但若強制教師有擔任行政工作之義務、校長有行政任命權也可能引來教師團體的抵制),或者讓學校行政人員專職化。

同時,會計人員的專業素養必須齊一。基於行政支援教學的原則,會計人員應熟稔會計法令並善於解釋法條,讓行政人員、老師能充分了解法令的精神。對於經費的會計審計標準也應統一,否則相同情境的預算案,甲校可方便行事,乙校卻窒礙難行,如此造成預算執行單位的困擾。

順便一提的是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教育處對於轄內的學校機關之預算需求,應該有通盤的考量與計畫,絕不能單單以公平為考量的唯一基礎,而將所有的教育經費平均分配(或按班級數標準)分配給各校,以至於各校所分配到的經費往往是大事做不了,小事不願做,最後為了消化預算就隨便處置應付了事,形成浪費。尤有甚者,每年年度結束前(約十月底、十一月份),主管機關發現有剩餘款,於是通知各校儘速提出申請,但必須年度結束前核銷結案。而學校發現有錢可申請,於是急就章提出設計規劃、發包、驗收。試想如此的預算執行案,會有好的成效嗎?期盼教育主管機關能正視問題的癥結所在、釜底抽薪好好地解決問題,有優秀、安定的行政人員,才能將預算經費發揮最大的效益,否則再多的預算撥到學校,還真不知道如何有效運用!

喜歡這篇文章嗎?

諄筆群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