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芬也表示,台灣畫廊曾是全亞洲典範,中港不少拍賣公司、當代藝術機構的部門負責人,多是由台灣人擔任,台灣專業人才非常成熟,當環境形成的時候,不僅台灣人才會回來,也可以吸引國際人才進來。
美術館經費少 胡永芬籲:捐贈應列扣除範圍增藏家誘因
另外,對於《文獎條例》修法,胡永芬也指出,本次修正以具文化藝術資產價值之文物、古物捐贈政府者,得依《所得稅法》列舉扣除或列為當年度之費用,但她認為,捐贈藝術品也應列入扣除範圍。如台北市立美術館1年典藏經費僅有約4000萬,其他地方美術館經費又更少,但如陳澄波畫作,在拍賣市場上動輒上億,如果沒有誘因讓藏家捐出,美術館省10年經費也買不到1幅前輩畫家的作品。
胡永芬並說明,捐贈作品給公立美術館,都要由館內研究組、典藏委員會把關、審議,各美術館庫房都非常吃緊,不是收藏家要捐就一定會收,政府不用擔心這變成逃稅管道。資
胡永芬呼籲,文化部也應建立消費端的資產管理工具、相關政策,像是藝術品信託,或是推動藝術品列入企業資產管理項目,而目前現在藝術品難以列入企業資產管理項目,也是因為鑑價制度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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