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十年兩度阻撓不在籍投票修法,民進黨挺青年喊假的?

2020-09-2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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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政治所所長吳重禮指出,台灣總統大選投票率約有七成,相較世界各國實不算低。然而,目前因不在籍而無法投票的台灣選民估計有300萬人(已扣除在陸和海外選民)。根據中選會公布的「2020年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年齡分布」,20至39歲青年選民有666萬餘人,約佔台灣選民的35%。結合吳教授的論點,約有100萬年輕世代因為戶籍因素而無法投票。相形之下,依內政部今年八月數據,目前18至19歲共計52.7萬人左右,可見不在籍投票對青年參政之影響遠過於投票年齡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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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民投票。(柯承惠攝影
民眾返鄉投票。(資料照,柯承惠)

此外,不在籍投票也在世界115國行之有年:歐美地區如美國、英國、德國、瑞士等;抑或亞洲國家如日本、韓國;或是東協國家如馬來西亞、泰國、印尼,皆已實施不在籍投票多年。印尼於去年4月舉行總統、國會大選,除印尼國內之外,海外投票亦同時在130餘國舉行,台灣也設立34個投票所,方便印尼籍工作者投票。美國的不在籍投票可追溯自南北戰爭,且該權益也為聯邦法律所保障,今年由於疫情考量,約有三成的民眾選擇郵寄投票,至於該國的選舉系統是否得以應付計票和選民對於制度的不熟稔,乃為我國政府可以觀察之處。

筆者以為,不在籍投票縱然有其施行疑慮,然此並不構成政府卸責的藉口。且執政黨也不應一味反對國民黨所提出之不在籍投票方案,而應提出替代之法案版本。同時,研究外國如何解決不在籍投票得各種技術與疑慮問題也應盡速提上日程。

展望:讓異鄉客也有不在籍投票權利

今年六月中選會初擬《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針對不在籍投票將採申請制,並限定為國內跨縣市移轉投票,而申請時程乃公告至投票日前六十天。同時,中選會亦表示目前不在籍投票僅限對事的投票(換言之,排除對人的投票),且僅限親自投票、電子投票不在考量之內。

筆者肯定該草案之突破,同時也期待不在籍投票的未來發展:

選舉範疇提高到全國性的公職人員選舉。立法部門或可制定《不在籍投票法》或對既有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條文進行修正。適用範圍自國內縣市移轉投票逐步擴展至海外投票。

青年參政為國、民兩黨之共識,自民進黨修惡公投法後,變相剝奪年輕世代不透過政黨、為自己發聲的權力。然而,年輕族群占總選舉人口35%,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筆者亦期許政府採取投票年齡下修、不在籍投票雙管齊下的措施,讓青年有更多參與政治的機會。

*作者為台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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