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謙專欄》中國「非和平崛起」的當然結果:第一島鏈「防衛原則」的全面鬆動

2020-09-2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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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AGM-84K SLAM-ER飛彈。(Wikipedia/Public Domain)
2017-12-31-AGM-84K SLAM-ER飛彈。(Wikipedia/Public Domain)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台灣受到《台灣關係法》「防禦性武器」的限制多年,曾在亞洲發動侵略戰爭、甚至偷襲珍珠港的日本,更受到其憲法第九條(第一項「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第二項「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的限制超過半世紀之久。但在中國「非和平崛起」的態勢之下,加上美國急欲尋求盟友共同遏制中國,日本憲法第九條也逐漸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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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嚴格按照該條規定,日本根本不該保有軍事武力,這也確實是日本戰後最初的情況——大日本帝國的陸軍與海軍都遭到解散。但1950年韓戰爆發,原來駐守日本的美國陸軍紛紛投入朝鮮半島作戰。在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的指示下,日本陸續成立了警察預備隊、海上警備隊與保安廳,除了自力擔負起境內的治安維護工作,也一定程度在後方支援美軍的亞洲戰事。韓戰結束後,日本也掌握住「再軍備化」契機,於1954年將保安廳改組為防衛廳,保安隊與警備隊則改組為自衛隊,強調「專守防衛」(只能在遭受攻擊時進行防衛作戰)的建隊方針。

日本海上自衛隊的護衛艦隊演練。(海上自衛隊官方臉書)
日本海上自衛隊的護衛艦隊演練。(海上自衛隊官方臉書)

雖然名稱不叫「軍隊」,但日本自衛隊的實力在亞洲向來名列前茅。而且日本國會在2015年通過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安全保障關連法案」(安保相關法案),一舉改變了奉行「專守防衛」的戰後政策。在《武力攻擊事態法》修正之後,自衛隊可在「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受到武力攻擊,日本的生存處於明確危險境地,民眾生存、幸福、自由權利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行使「集體自衛權」,像是駐日美軍遭受攻擊的情況下,自衛隊便可予以「反擊自衛」。

雖然日本透過「集體防衛權」的解禁,擴大了自衛隊的動武空間,但安倍晉三政府與自民黨這幾年一直想要再鬆綁「對敵基地攻擊能力」。所謂「對敵基地攻擊能力」,也就是在日本遭受敵方的飛彈攻擊之前,若判斷「敵國具有攻擊日本的意圖」,便可實施「先發制人」的攻勢、摧毀敵方的飛彈基地。從軍事角度來說,這一點本來不該是問題,但因為日本「專守防衛」的限制,保有「敵基地攻擊能力」算不算是違背「專守防衛」便有討論空間。

日本平成30年防衛白皮書對解放軍進出第一島鏈相當關注。(平成30年防衛白書)
日本平成30年防衛白皮書對解放軍進出第一島鏈相當關注。(平成30年防衛白書)

雖然安倍晉三已在9月16日卸下首相職務,但自民黨在今年7月已經通過了「對敵基地攻擊能力」建議草案,時任防衛大臣的河野太郎(現為行政改革擔當大臣)8月時也表態「對敵基地攻擊能力並不違背憲法」。安倍晉三今年8月表明辭意後,日媒也報導他已敲定「擁有對敵基地攻擊能力」的方向,至於具體要購置哪些軍備則將交給下屆政府繼續磋商,至遲明年就會成為正式的政策。

安倍晉三及其領導的自民黨一直追求修改和平憲法、讓日本恢復成為一個「正常國家」。雖然安倍未能如願,但菅義偉在當選內閣總理大臣的當天,也表明他會繼續推動修改憲法,至於安倍堅持的「對敵基地攻擊能力」應該也在繼續推動之列。雖然每當日本想要鬆綁憲法上的軍事限制,就會引起鄰近國家「軍國復活」的擔憂與批判,但二戰已遠、包括窮兵黷武的北韓、以及中國「非和平崛起」的威脅均近在眼前,在美國鬆綁售台「防衛性武器」的限制之際,日本已長達70年的「專守防衛」立場勢必也會做出調整,美國很可能也會像韓戰時期一樣樂觀其成。

雖然日本在論述政策時每每以北韓為假想敵,但解放軍在東海的頻繁活動、加上對於武力奪回釣魚台(日稱尖閣諸島)的企圖,確實也是日本防衛白皮書的關注焦點。由於中國軍費連年高居全球第二,解放軍的軍備與實力也有大幅進展,台灣只能對美採購「防禦性武器」、日本限於「專守防衛」在戰場上無法先發制人,更是給了「非和平崛起」的中國可趁之機。一旦台灣開始陸續獲得「攻擊性武器」、日本也漸漸逸出「專守防衛」的限制,中國動武的空間也將勢必遭受擠壓,但東亞恐怕也因此更接近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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