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人物》大法官金斯堡:畢生在司法殿堂捍衛女權,為美國性別平權當開路先鋒

2020-09-1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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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堡一生捍衛婦女權益(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堡一生捍衛婦女權益(美聯社)

「我三生有幸,能夠參與一場漫長的奮鬥,從基本人權議題著手,為女性爭取公平的公民權地位。在這方面,我倒不是什麼創新者。」

──金斯堡

美國鄰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堡18日因胰臟癌併發症逝世,享壽87歲。她是美國史上第2位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4位自由派大法官之一,終其一生致力捍衛性別平等與婦女權益,並實踐其信念,即美國女性面臨的種種性別歧視違憲。她公開支持LGBTQ人權與墮胎合法化等議題,其自由開明的態度深受年輕族群喜愛,成為近年流行文化的女性主義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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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出生於美國紐約布魯克林(Brooklyn)猶太家庭,在保守的猶太傳統裡長大,但後來她放棄了猶太信仰,原因是她在13歲時遭逢母喪,卻因為身為女性而不被允許參加猶太儀式的祈禱團(minyan),無法哀悼母親的逝世。

親身經歷性別歧視,終身奮力捍衛女權

1960年代法律界的性別歧視非常嚴重,金斯堡雖然獲得哈佛法學院院長薩克斯(Albert Martin Sacks)極力推薦,當時的保守派大法官法蘭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仍因為性別原因,拒絕讓金斯堡擔任書記,金斯堡於是朝學術之路發展,先後在不同大學擔任法學教授。

1972年,她創辦了非營利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女權計畫,並成為該計畫首席辯護律師,她領導的團隊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6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案,並打贏其中5件,例如一對夫妻「里德訴里德案」(Reed v. Reed),促使聯邦最高法院在1971年第一次判定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禁止基於性別的不平等待遇。

另一個具重大歷史意義的案件是1973年「弗朗蒂羅訴李察森案」(Frontiero v. Richardson),該案的女性空軍中尉弗朗蒂羅(Sharron Frontiero)為丈夫申請隨軍福利時被拒,因為當時只有男性可以為家屬申請津貼,女性軍官若要申請隨軍福利,必須提出證據證明丈夫沒有獨立生活之能力。金斯堡促使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軍方給予軍人家屬的權益不能因性別而有所不同。

1980年,時任美國總統卡特(Jimmy Carter)任命金斯堡為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法官,並致力為婦女爭取更平等的地位。不過,在這段期間,外界對她的評語是謹慎溫和的法官,而她與保守派的前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及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前法官博克(Robert Bork)是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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