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偉觀點:司法轉型正義為何轉不動

2017-07-2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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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12月24日模擬憲法法庭第三屆的宣判上,與會的8位「大法官」們一致認為在1952年被捕的,在蔡孝乾集團被破獲以後奉命在中南部重建中共地下黨組織,建立在國軍後方的第二戰線。且在斗六到高雄的廣大區域有26個黨支部又3個黨小組,能指揮核心黨員400多人,直接受中共華東局領導,準備為大軍渡海作內應的中共台灣省工委要員,後遭到國府逮捕處決的李媽兜因為是平民,依憲法第9條不應該受到軍事審判,所以國家的行為違憲。嗣後筆者當即表達不同意見,李媽兜依上述行為雖非我國現役軍人,事實上已經等於一個自籌給養沒穿軍裝的解放軍指揮員了,如何不能加以軍事審判?顯然在考慮歷史現場重建的問題上,這個模擬審判庭的認知上與實際情況恐怕有重大的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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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時在場眾人中,對這段歷史已經算比較起來相當有研究的林孟皇法官,稍後就直接回我說「你的想法我們討論時沒想到,我們就只是單純認為他是個中華民國的平民而已。」

魔鬼藏於細節當中,如此對歷史基本事實忽視之處甚夥的司法轉型正義,跟那位要把喇叭扣案的法官,在知識背景上究竟又相差有多少?還有多少人多少事是這一兩年風風火火的司法轉型正義,沒想到甚至不知道的呢?是否應該先想清楚基礎事實,也仔細了解了再來做,以免又發生新的不正義呢?

司法轉型正義難道不能先把真正的共產黨,並且有具體證據協助中共對中華民國採取敵性行為的人員先梳理出來,並且給予不同層次的對待?轉型正義在對當時保衛國家安全的相關執法人員喊打喊殺以前,為何如此吝於花一些心力重建當時的戰爭歷史現場?

這張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名單,難道不能再重新整理過嗎?

我們要怎麼看待這段血色記憶的由來,要如何追復這段歷史對當代的意義,並且如何思患預防新的悲劇重演,這真的才是轉型正義的目的。轉型正義要的應該是一個受過基本事實嚴格訓練的複數背景專業人員,就是因為這是一個歷史的毒瘤,亟待切除清創。現在要找來主持這項工作的人,必須是一位對人體整體知識知之甚詳,手路穩定出刀精準的外科醫生。如果只讓僅會亂切亂砍的屠夫穿上白大衣,進手術室根據片面的知識與直覺行動,真的會是台灣人要的嗎?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生,律師考試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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