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多改善明明可以透過行政措施做到,卻付出巨額的補助款,例如空汙法修正後,授權環保署可加嚴出廠10年以上的汽機車排放標準。或在敏感區域劃設空品維護區,禁止汙染車輛進入,很可惜這些細緻的行政措施完全沒推動,用最偷懶的補助,耽誤了讓大家重新思考行為帶來空汙影響的機會。
而就算有達到一定改善成效,對比當初設定的目標卻遠遠不及。例如鍋爐,原本的目標是將5000個燒煤鍋爐改燒天然氣,但後來發現工業區沒有天然氣管線,改成末端排放管制,到目前為止已改善3800個,其他則在改善中。
還有當年針對老舊柴油車的汰換目標是:全面汰換一、二期的8萬輛老舊柴油車,以及3.8萬輛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二期柴油車是1993年出廠的車子,至今已27年,已到了自然汰換的年限。即使提出每輛車補助最高65萬元、以及減免40萬貨物稅的誘因,當初設定的汰換目標其實也沒有達成。而二行機車當年想全數汰換,依最新統計,二行程機車目前還有超過50萬輛。
還有國營事業的改善也很緩慢,雖然減少排放汙染還是有的,但距離民眾的要求還差很遠。例如高雄人計較很久要求中鋼淘汰兩座濕式煉焦爐、鐵礦砂從室外堆置改成室內,但蘇貞昌版本依舊沒有回應民眾訴求。
而就在八年後、即將驗收成果的現在,蘇貞昌卻默默把目標延後三年才要達成。其實達不到或要延多久不是問題,但至少要說明理由,畢竟空氣汙染關乎民眾健康,目標達成與否意義重大,不只是一個說改就改的冰冷數字而已。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