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者起訴率僅2成!「權勢性侵」最高只判5年 前大法官怒:不是有權勢的人就要站在他那邊

2020-09-04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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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民進黨立委范雲(中)等人舉辦「權勢性侵也是違反性自主,修法保護被害人」記者會,右二為交大特聘教授林志潔,左二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蔡親傑攝)

20200904-民進黨立委范雲(中)等人舉辦「權勢性侵也是違反性自主,修法保護被害人」記者會,右二為交大特聘教授林志潔,左二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蔡親傑攝)

「不是有權勢的人就要站在他那邊,要站在被害人那邊,否則,不是巴結權勢嗎?」今(4)日上午,長期關注性暴力案件之勵馨基金會與民進黨籍立委范雲合開記者會,呼籲《刑法》228條「權勢性侵」應加重刑責。儘管宗教團體「仙女班」性侵信徒、補教名師性侵學生、主管性侵員工等案件層出不窮,目前權勢性侵刑責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顯然低於《刑法》221條的3年以上、10年以下,因此,范雲盼228條應加重至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大法官許玉秀更建議應比一般性侵案還重,直批權勢性侵犯心態是:「這是你本來應該要保護的對象,你竟利用這關係去欺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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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表示,日前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跳樓自盡、死前於臉書發文控訴遭前主管性侵一事引起社會嘩然,也顯示權勢性侵議題其實一直缺乏關注。

新北衛生局女員工不是唯一一件權勢性侵案,知名案件還包括媒體報導宗教團體「仙女班」要求處女信徒被「召見」、已逝作家林奕含以《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寫下補教名師性侵案件等,這類性侵案層出不窮,在法條上與其他類型性侵案相比,刑度卻是偏低的;權勢性侵7年僅佔所有性侵案件的3.7%,起訴率僅有20%、遠低於全部平均的56%,這也可看見權勢性侵在提證據、被害者現身方面的難度之高。

如今民間團體呼籲對《刑法》228條修法,范雲認為刑期上應至少與其他性侵案件「拉起」,從原先的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拉到1年以上、10年以下,樣態則應從原有的親屬、監護、教育、醫療、救濟、公務,再增列求職、信仰、指導、運用等樣態,社團指導老師性侵學生、選舉團隊志工遭性侵,這些將來也將列入。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10多年來處理宗教性侵、甚至近來受害者疑似「死諫」的案件,可見社會觀念對於性暴力似乎還是隱含一些迷思。這些權勢性侵案件表面上看來受害者沒有強力抗拒、被認為沒有違反意願,但在勵馨實際陪伴受害人經驗可見,這是權力壓迫跟心理制約後的後果,導致他們沒有逃、沒有求助。

「如果我們因為不了解這樣情況、被制約情況,在法律上給予加害者一個比較輕的刑度,這對被害人沒有保障,反而是另種壓迫,不公平。」就被害者必須自殺才能揭露案情的「死諫」案例,王玥好也說:「從他們留下訊息可以看到, 他們最後走這條路,是因為想嘗試求助卻發現社會看法不利於他們,所以他們必須用這麼激烈的方式,案件裡被害人可能還會承擔『第三者』的罵名……社會不理解權勢性侵情況,反而是把責任轉嫁到被害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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