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給民進黨蔡政府的「事實查核」備忘錄

2020-09-0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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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CODEX標準的確改變,但美國標準只以兩票佔上風,迄今仍有一百六十多國不接受,接受者僅二十幾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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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民進黨五天四夜間國會抗爭在CODEX標準前,但在CODEX標準訂定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依然反對,當時民進黨縣市長同樣聯手要求「零檢出」,即使更晚一點當選台中市長的林佳龍,也是在二0一六年於自治條例中訂定零檢出條款;此刻為瘦肉精牛豬辯護的衛福部長陳時中,三年前就在任內於國會答詢說,「不能因政治考量開放進口,衛福部有這個腰桿子、也挺得起來,…捍衛不成絕不戀棧,賭上烏紗帽也在所不惜。」陳時中的屁股沒換,但總統的腦袋換了,他也得跟著換,比他更尷尬的還有七年前聲言「政府打死也要擋」的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從學者到主委,自己的屁股換了只能也換腦袋,要不要諒解他呢?

陳吉仲不必太難堪,因為此刻還是地方首長的包括潘孟安、黃偉哲、林右昌、鄭文燦…乃至才當選高雄市長的陳其邁,都重辭反對過瘦肉精牛豬入台,陳其邁說得最嚴重:「瘦肉精豬肉進口那天,絕對是總統下台的時候。」陳其邁大概沒時間後悔為什麼自己當時要講這麼重的話,陳其邁要感謝民進黨市議員們,當年(二0一六)否決了自治條例增訂瘦肉精零檢出的修正案,儘管理由是「中央已經規定零檢出,地方不必多此一舉」,讓他不必像林佳龍得為台中市依自治條例零檢出背書,因為那個自治條例就是他任內推動訂定的(中火罰則亦然)。

陳時中呼籲地方中央應該一致,根據地方制度法,地方自治法規與憲法或中央法令抵觸者無效,就法律位階而言,中央若只靠總統一句話,或農委會一紙行政命令的公告,就否決地方自治條例(法律位階),這官司有得打,除非中央修正食管法,這就回到蔡英文便宜行事的是與非,避不開國會的不要想靠總統一句話結案。

瘦肉精豬到底安全與否?是科學問題,却也可能是情緒問題,但若照陳時中或陳吉仲掛保證安全,又不准國中小營養午餐進用,如何證明百分之百安全無虞?又如何能擋民眾的情緒問題?農委會既開放瘦肉精,又強調不會發給藥證,也不准台灣養豬業者使用,那麼這紙行政命令就是「因(美)豬而設」的特別條款,所謂「法治」豈能有「特例」?

陳時中說不是美豬都有瘦肉精,想吃也不一定吃得到,這是事實,美國八成豬不用瘦肉精,為什麼蔡政府非要進口有瘦肉精的兩成豬?辯護之詞還有一說,因為對岸戰機頻繞台,所以非吃這豬不可,若美國大選塵埃落定,中美對抗之勢緩和,台灣還有不吃這豬的選擇權嗎?還有一說是台灣豬農早有偷用瘦肉精者,若此說屬實,農委會和衛福部雙陳都得下台負責,因為對食安管控完全不上心!再有一說,吃這瘦肉精豬才有機會「台美經濟全方位合作」(蔡英文之言),若在正式進口瘦內精豬的四個月內,台美簽成FTA,可喜可賀,蔡政府必須加油!

至於民進黨痛批國民黨是「鼓動非理性抗爭」,若對比當年民進黨五天四夜的國會鎖門抗爭,豬與豬農都上街頭,國民黨的「口水抗爭」,不論是姿勢或態度都溫馴太多了,完全不能與民進黨的「戰鬥能量」相提並論,民進黨的批評算不算「假訊息」或許見仁見智,但顯然與大眾對「抗爭」理解的事實頗有距離。基於過去二十年,民進黨反美牛美豬的強度,蔡政府最好少發豬言豬語,因為隨便一句話,都能喚起大眾對民進黨當年嘴臉的深刻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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