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元輝觀點:狂飆與失落的第五階級--解嚴三十年來新聞生態的憂思

2017-07-1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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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狂飆」式的數據之外,尚有許多象徵性的指標足以展現台灣公眾自我傳播生態的崛起,例如台灣最大的公民新聞平台PeoPo就是在十年前的2007年4月上線,而曾經引發國人高度關注的苗栗大埔事件,則是該平台一則發表於2010年的報導所引爆。台灣公眾自我傳播系統的發展當然不始於此,十年來,從2007年的「搶救樂生院」運動,到後來一連串以集會遊行權、環境保護、居住正義、媒體批判、軍中人權等為訴求的社會運動,如「野草莓」、「反國光石化」、「大埔事件」、「反媒體壟斷」、「白衫軍」等社運,乃至對兩岸關係與台灣政局造成重大衝擊的「318運動」,都足以說明公眾自我傳播體系的崛起不僅是台灣民眾的日常,更已經是台灣社會轉折的重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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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已經有許多學者與觀察者將此一公眾自我傳播生態系統中的資訊產製與傳輸者稱為「第五階級」(fifth estate)或第五權(fifth power),無論是公民記者、部落客、或網路意見領袖等,都被視為傳統第四階級(新聞專職工作者)的監督者或制衡者,因為公眾自我溝通的促成因素並非單純的科技,其中猶包括資訊傳播自主的要求。許多公眾已不再信賴新聞專業組織所產製或傳布的資訊,他們意圖透過去除中間人的直接溝通,減少資訊偏差的可能,達成社會變革的目標。毫無疑問,一個有別於傳統媒體組織主控的新聞生態,一個有別於傳統新聞工作者的新階級或新力量已經具體而有力的形成。

問題是公眾自我傳播生態的形成就意謂著「公民真有力」時代的來臨?狂飆的公眾就代表民主的公眾?徵諸台灣近十年來的發展,答案顯然仍是巨大的問號。公眾自我傳播體系並非真空存在,亦非全然獨立,它不僅是社會系統的一環,而且與其他系統交織纏繞。既有的新聞組織固然會與公眾傳播相互滲透,相互影響,許多政商力量亦意圖「收編」公眾,使之成為附庸。因此,我們一方面看到「網軍」的縱橫,另方面又看到「網紅」的塑造,台灣的公眾自我傳播系統處處充斥著商業化與政治化的陰影。加上公眾自我傳播系統中日漸擴散的假新聞與仇恨言論,亦在在印證公民傳播素養的失落。

報禁開放三十年來,我們似乎應欣喜於政治力的隱沒與公民力的上揚,但種種表象的背後仍然是政商力量的掌控,所謂市場力的崛起多屬財團力量的展現,至於傳統新聞組織消退的背後則是數位新霸主的接班。因此,過去曾經狂飆的「第四階級」,如今的失落只是所有權的位移,而非影響力的消逝;同樣的,目前表面上狂飆的「第五階級」,實則已陷入政商勢力的重重包圍,離制衡行政、立法、司法與媒體等四權的願景遠矣!「第五階級」在台灣是既狂飆又失落的新階級!

英國媒改聯盟(Media Reform Coalition)在最近的一份報告中指出,「媒體多元不該是數位時代的奢侈品,而是不允許既得利益壟斷媒體系統的必要成分。」因此,他們希望看到「獨立媒體能夠讓有權者問責並且服務閱聽人與整體公眾,而不是股東、業主或政客。」此一評論不僅適用於英國或其他民主國家,對解嚴三十年的台灣而言,同樣是真切不過的期許與針砭。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本文由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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