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社子島開發不等於滅村型的區段徵收

2020-08-2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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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聲稱要「保護社子島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開發案、採用全區區段徵收這種將導致多數居民離開的手段,不就是環評審查應該追究的嗎?為什麼環評會主席可以聲稱「區段徵收不是環評會的權限」,不然環評要審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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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防洪計畫要做區段徵收?只是假借名義而已

另外,台北市政府在環說書中提到全區區段徵收的另一個理由是「配合中央核定的防洪計畫」,這更是假借名義。實情是北市府為了開發社子島,主動做了一份開發後對大台北地區防洪影響的報告送到經濟部水利署,水利署考量北市府所提9.65公尺堤高的防洪工程,可跟台北市其他地區達到一致的防洪標準,於是才向行政院提報社子島加五股的防洪計畫,2010年通過,2019年再修正。

至於要實現這個防洪計畫,是否非採取全區區徵收的手段不可,就不是經濟部水利署能決定的,水利署關心的只是大台北防洪,至於要採取什麼手段來實現,就是台北市政府自己的決定,不關水利署的事。

而北市府規劃的堤防用地只需要24.99公頃,即便還有內水的排水工程,但是否需要把240公頃全部夷為平地才能做,難道不是環評會該審查的部分嗎?為什麼環評會主席可以聲稱「防洪計畫不是環評會的權限?」

也有不少社子島居民贊成開發,表面上看起來好像跟另一邊居民形成對立,但其實他們的立場是一致的。因為不只社子島,任何地方都需要開發,但開發的目的是讓居住地區更好,而所謂好是更有人性、讓居民生活比過去更舒適。為了實現這個目的,也有可能是減少高樓,增加綠地及人文氣息。

就像富洲里里長陳惠民說的:「社子島禁建50年,沒有公共設施,開發是好事,我世居社子島,我也贊成開發,但是有條件贊成開發,很多弱勢居民要照顧。」一如台北大學教授廖桂賢說的「開發不是滅村型的徵收」,有沒有比全區區段徵收更好的開發方式,讓居民共存共榮,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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