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聯網企業可能淪為孤立的「技術島」?太和智庫:中國企業應加大開放力度,打破美國圍剿

2020-08-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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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深陷中美貿易戰、科技戰,加強自主研發晶片。(美聯社)

華為深陷中美貿易戰、科技戰,加強自主研發晶片。(美聯社)

美國彭博社(Bloomberg)8月9日發表文章稱,中國在國內已投入數十億美元,支持從晶片到電動汽車等優先發展的行業,以促進相關行業的自給自足併力圖成為技術強國。有觀點認為,西方國家不斷對中國施加壓力,中國政府便會加大力度支持國家主導的發展計畫,並激發科技領域企業家們的民族主義熱情,從而加速中國技術進步。但該想法忽略了一點,任何一個試圖躋身富裕國家行列的新興經濟體,本土企業都必須在海外競爭中贏得勝利。韓國與馬來西亞的發展歷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如果中國公司無法進入全球市場,中國將承受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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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中國國內市場如此之大,以至於它可以靠自身維持國內大型科技企業的發展,這是較小的經濟體無法做到的。但美國仍保持對全球經濟的統治地位,世界仍在由美國的操作系統和晶片驅動的電子設備上「運行」。如果中國企業被排除在主要國際市場之外,中國可能無法躋身世界一等技術強國,無法為世界其他地區設定標準。更糟糕的是,中國可能陷入自己的「加拉巴哥群島症候群」[1],就像日本著名的「孤島式手機產業」,其產品純本地化,無法在世界其他地方生存

中國技術自給自足,但將與外部脫節,失去競爭力

中國的互聯網科技很可能會成為一個獨立的「技術島」,中國人使用本土研發的晶片、操作系統和智慧型手機,而世界上大多數消費者用的是另外一套。屆時,中國企業技術上雖然自給自足,但由於無法購買國外更尖端的零部件,將慢慢與外部脫節,逐漸失去競爭力;同時,由於缺少海外市場,中國企業還將面臨更加沉重的研發成本。真正的全球企業可以在全球分攤研發成本,中國企業如果缺少國際市場,就無法負擔創新成本以趕超其他競爭對手。最後,中國很可能會遠落後於美國和歐洲的技術水平。

美國《富比世》雜誌(Forbes)網站8月9日刊載評論文章稱,面對美國對中國互聯網企業的「封殺令」,中國互聯網企業必須正確面對整個行業三方面的趨勢。首先,除了限制硬件技術外,華盛頓還將擴大供應鏈的武器化範圍,將數據流和應用程序列入其中;其次,市場將越來越多地出現基於意識形態的極化現象;第三,受前兩個趨勢影響,將產生大量的企業改組、重組和戰略脫鉤,如果沒有其他安全選擇,「脫鉤」可能會變成唯一途徑。

太和微評:美媒企圖打擊全球對中國互聯網行業的信心

互聯網是中美競爭的主陣地之一。美媒唱衰中國互聯網企業,其目的是打擊全球對中國互聯網行業發展的信心,迫使中國放棄至少是部分放棄與美國在該領域的競爭。不難看出,這些唱衰的分析充斥著傲慢偏見和雙重標準。比如,聲稱中國的信息產業發展對全球網絡安全帶來重大風險,可為什麼在數據收集、存儲領域佔絕對壟斷地位且劣跡斑斑的美國企業卻值得信任?聲稱中國採取國家力量支持本土互聯網企業就會扼殺產業良性發展,可為什麼美國動用國家意志干預產業競爭就不會損害其長期競爭力呢?聲稱中國互聯網產品因被中國政府當作「擴張工具」而必然導致其在全球市場的失敗,可為什麼充當美國霸權載體的美國互聯網產品就一定會取得成功呢?決定市場競爭結果的究竟是公司治理、技術創新和營銷能力,還是被刻意打上的意識形態標籤?

此類觀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美國政府發動對華科技戰的真實意圖,就是要把全球互聯網企業之間的商業競爭扭曲為政治話題,上升為國家意志,進而變成地緣爭霸的又一處戰場。對於中國互聯網行業來說,正常的產業競爭正在被迫演變為民族問題,要想打破美國的瘋狂「圍剿」,頑強生存下來並獲得最終勝利,就必須加大開放力度。一是對外開放。對企業來說,中國的市場規模是一個很大優勢,但要避免陷入「加拉巴哥群島症候群」的孤立進化狀態,要通過不斷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從新技術研發、新商業模式拓展等方面獲取動力。政府要放管結合,放活不放任、管好不管死,不斷優化有利於促進企業自主可控技術進步和產品國際化的政策環境,修訂完善相關法規,出台具體舉措幫助企業拓展海外市場空間,創新運營架構和監管辦法,以適應不同生態環境。

二是要對內開放。中國互聯網企業的團結是應對美國全面「圍剿」的重要路徑。美國持續用法律禁令迫使美國企業與中國「脫鉤」,中國企業只有團結起來,彼此相互開放,才能利用全球產業鏈的雙向傳導、技術與市場的相互作用來影響美國合作方,並在減少正面壓力的同時,撬動上下游非美國企業參與,從而謀取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政府部門要轉變服務方式,在知識產權、資金、人才等領域更好地發揮聯絡、協調和服務功能,實現要素市場的優化配置,以我國的制度優勢激發國內企業相互開放、合作共享的群體效應。

除了強化對外、對內開放以抗衡美國的「圍剿」外,中國互聯網企業還應「跳出美國應對美國」。要利用互聯網行業自由開放的本質特徵,鞏固拓展與歐洲國家和日韓等國的合作,彌補我國企業在該領域的技術和商業運作短板。同時,還可以對非洲、拉美、東南亞等互聯網欠發達地區開展帶有援助性的合作,培育對華友好的新市場。

註釋:

[1]指在孤立的環境下,獨自進行「最適化」,而喪失和區域外的互換性,面對來自外部(外國)適應性和生存能力高(低價格)的品種(製品、技術),最終陷入被淘汰的危險。日本的手機產業是代表例證。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太和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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