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5雇主性侵血染床單,檢察官卻質疑「看起來很開心」…揭密外籍看護工求助無門活地獄

2020-08-1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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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質疑:為何前兩次性侵都不求救?為何仲介說J去醫院探視被照顧的阿嬤(即被告母親)時「看起來很開心」?為什麼不咬傷被告陰莖、大聲呼救、或發出聲響引起鄰居與被告母親注意?內褲與床單的血漬、雇主的精液,這些證據都不夠,甚至連J都說自己為何不馬上求救的原因了,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裡,依然質疑:為什麼前兩次不積極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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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後他把我丟在那邊,打開門走掉,我當時一直哭,甚至想說他如果有回來,我要殺他,但我想到我在倒數日期,我要離開這個家,但我想到阿嬤,又放不下.……」-蕭以采,《J的性侵案—嘗試拉近那個「不積極求救」的脈絡

「很多檢察官根本不懂移工處境」移工提告困境:被質疑她自願、她男友很多、她對雇主不滿意才造謠…

「很多檢察官根本不懂移工處境。」鄭珍真嘆,這是看護工要告性侵最困難的一點。Lina說,有些仲介會主張移工是為了轉換雇主才告性侵,鄭珍真接:「這也是對造常拿來打的,說她提告性騷擾之前有先喊要轉出,他們態度就會變成:你想換老闆,來好好跟我講不就好了嗎?……她當下被性騷擾了,可能不敢直接跟仲介說被性騷擾,只跟仲介說我很累、我想轉出──她當下講這些可能沒想到,之後會被當成拿來打自己的證據……

「有些檢察官還真的會相信。」蕭以采說。檢察官不只不懂移工處境、要換雇主沒那麼容易,甚至也容易相信社會對移工的偏見,例如協會之前有位R要告雇主性騷擾,卻被雇主反咬偷竊(事實是雇主送的包包)、跟周刊爆料R常跟男人上motel、指控協會利用移工煽風點火,這時蕭以采就會在法庭聽到檢察官各種不可思議的質問:是妳自己要提告嗎?是協會慫恿妳提告的?妳是不是很常跟人去motel?案發後還很開心出去玩?

更可怕的問題從警局筆錄就發生,蕭以采說,通常警局為了快速翻譯,通譯這塊很常隨便找人、甚至找陪同移工報案的朋友幫忙翻,菲律賓更麻煩、通譯非常少,當專業的司法通譯變成隨便找人,災難就會發生──法庭上問得極細,包括事發在哪、對方如何走過來、周圍有什麼都會細問,當最初筆錄與法庭上的翻譯有落差,移工就很容易被理解為「前後指訴不一」,被認為證詞不可靠。

(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更可怕的問題從警局筆錄就發生,當最初筆錄與法庭上的翻譯有落差,移工就很容易被理解為「前後指訴不一」...(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那,有真的告成的看護工遭性侵案件嗎?儘管協會協助的性侵案件多半不起訴、聲請交付審判後完全走入死棋,還是有個非常「成功」的案例──鄭珍真回憶,一位看護工S是在凌晨遭到性侵,剛好S認識協會庇護過的前房客,因此順利找到協會、馬上報警、沒洗澡也把垃圾桶裡的衛生紙撿回來保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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