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5雇主性侵血染床單,檢察官卻質疑「看起來很開心」…揭密外籍看護工求助無門活地獄

2020-08-1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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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個月前也碰到一個,用手性侵,凌晨1點雇主兒子進房間、在她睡覺摸她,她嚇到,他躺在她床旁邊一副沒事的樣子……她也不敢叫,只有兩個人、阿公沒辦法幫她、如果叫出來會被打,她只能很安靜等他離開,趕快鎖門,平常雇主要求門不能鎖──後來她傳給仲介求救,仲介就,已讀不回。」Lina補充這經驗,說著說著就氣憤起來:「被性侵,傳訊息已讀不回,誇張耶!訊息那麼長,還可以已讀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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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移工被性侵仲介「已讀不回」這事,鄭珍真補充,在2016年印尼看護工遭性侵影片震撼國際後,2019年《就業服務法》就又增加仲介知悉性騷擾與性侵事件後的通報責任,沒通報就要罰鍰、4次以上停牌12個月。但,處理過這麼多性侵案件,有哪個仲介被罰過嗎?蕭以采無奈一笑:「我也真的不知道有沒有人被罰。」鄭珍真接:「我們也常會問勞工局:到底仲介的責任是什麼?最常遇到他們的是仲介跟通譯,但當他們跟你求助,你們不幫他……」

「我要離開這個家,但我想到阿嬤,又放不下…」不敢立刻求助卻遭檢察官質疑:為何不大聲呼救、不咬傷對方陰莖?

當一個看護工被性侵,不只雇主不幫、仲介不理,受害者自己也往往不知道該不該提告。鄭珍真說,其實許多被性侵看護工是不敢馬上提出申訴的,移工來台往往背負沉重仲介費債務,很擔憂申訴就會沒工作、無法還債:他們都很擔心不能付貸款,當地銀行會找他們家那邊……」

為了來台灣工作借鉅款付仲介費,這債務成了綁住移工的鎖鏈,更要命的是許多移工也對台灣法令不了解,蕭以采說:「很多以為他們告了就無法工作,其實邊跑法律程序還是可以工作,但仲介會給錯誤的訊息,跟他說『你這一兩年不能工作喔』──他們不會想去警察局,能逃就好,通常他們主動想提告的意願很低,只想轉換雇主就好,我們只能解釋法律程序,他們才有提告意願……

(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他們不會想去警察局,能逃就好,通常他們主動想提告的意願很低,只想轉換雇主就好,我們只能解釋法律程序,他們才有提告意願…」(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移工在台灣」臉書)

即便看護工終於有了提告意願,鄭珍真嘆,那時也往往錯過了提告時機:「如果跟仲介求助、仲介不幫,拖了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等他遇到我們時可能都已經過了半年,證據都沒有了,怎麼可能會成?我們處理性侵案件最大困難在於,我們不會是第一手知道的……」甚至「沒有馬上求救」一事,也會成為檢察官偏見的起源。

例如J換過5任雇主都碰過性騷擾、甚至性侵,蕭以采說,雖然J在最後一次被性侵時就馬上求救,但因為J曾經在仲介引導下與前任雇主談到和解,似乎就被檢察官視為「慣犯」了。

蕭以采曾於2017年公開發文談J的狀況。J被第5任雇主性侵3次,第3次被指侵陰道乾澀出血、被迫為雇主口交、身上灑滿雇主的精液──即便J在這一次終於忍無可忍、在朋友協助下報警,當J開庭時才提及自己不只被性侵一次,就被質疑「前後指訴不一」了:「為什麼在筆錄時沒說,後來開庭時才說被性侵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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