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遭性侵竟被控妨害家庭,終跳樓自盡 母親筆信慟:是多大的痛苦,讓妳連死都不怕?

2020-08-1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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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13日召開「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不要再有下一個用死揭露真相的受害者」記者會。(盧逸峰攝)

勵馨基金會13日召開「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不要再有下一個用死揭露真相的受害者」記者會。(盧逸峰攝)

「回想那天深夜趕到北部,看到瘦弱的妳幾乎粉身碎骨,碎裂的臉上還留著驚嚇。我完全不敢相信,為什麼用這麼慘烈的方式離開世界?到底是多大的痛苦,讓妳連死都不怕?」

7月3日深夜,新北市衛生局女性雇員林于仙自頂樓跳下自盡、全身粉碎,跳樓前於臉書發布千字文控訴遭到性侵害、暴力對待;甚至被男方妻子控告「妨害家庭」、被男方告「妨害名譽」。而據社運人士王奕凱臉書揭露林于仙生前「最後一封簡訊」,林女死前甚至收到《週刊王》記者傳訊告知即將截稿刊登男方指控為八卦新聞,讓她最終決定「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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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3)日上午,始終保持沉默的林于仙家人在勵馨基金會、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訴說林女死後的悲痛心情,也盼司法全力查辦、還給妹妹公告。昨日深夜林母寫給女兒的親筆信也首度公開,字字悲痛。

據勵馨基金會本日新聞稿,林于仙的哥哥表示,妹妹於護專就讀老人照顧科系,或許是因為陪伴、照顧奶奶的心情與回憶,讓她對長照產生相當大的熱忱跟興趣。進入弘道基金會工作之後,受弘道提拔至日本研習,也因此對長照有更多想法。林于仙曾說過:「除了照養長者的身體健康外,更重要的是尊重長者的內心想法,讓老人家在大半輩子為社會付出後,年邁之時也能受到社會大眾的尊重。

曾與林于仙接觸過的陳松琳也曾於臉書表示,2014年那時曾陪林于仙到逢甲夜市買指甲油,為的就是一個年輕時很愛美、之後卻封閉在自己房間裡的阿嬤──當林于仙替阿嬤塗上指甲油,「看著漂亮指甲開心,老奶奶彷彿受到鼓勵,便也開始打扮,現在找到機會就出門去拜訪親戚朋友。」

林于仙的哥哥表示,有志於長照的林于仙後來有機會負責管理一間長照單位、轉而北上加入「五甘心」打拼,但後來一切就不太對勁。雖然林于仙盡可能每月回家1、2次陪家人,但總是帶著工作回家,一個人忙到清晨,甚至曾發生在非正常時間卻跑回來,當淚流滿面、面帶恐懼,隨即關進房裡嚎啕大哭。

「當時曾關心她,問她詢問發生了什麼事情,她也只是說工作上受到了委屈被刁難、壓力大才忍不住……如今回想起來,她當時應該是受到了更嚴重且無法對他人訴說的委屈,但她還是堅持報喜不報憂,把歡笑給給家人與朋友、把委屈留給自己,在看到妹妹的文章,發現她這3年來的遭遇與痛苦後,我們的錐心之痛真的難以描述……」哥哥嘆。

20200813-社工林于仙生前曾在弘道基金會工作。(取自美家樂齡居家長照機構臉書)
社工林于仙曾在弘道基金會工作。(取自美家樂齡居家長照機構臉書)

堂姐則說,妹妹努力投入許多年輕人不願接觸的老人照顧服務,想不到碰上主管的權勢性侵,而事發後各種莫名其妙的抹黑、批評,甚至意圖塑造妹妹負面形象的言論,對家人真的是最痛的二次傷害。

至於林母,本日雖未出席記者會,仍首度公開於林于仙頭七後寫下的親筆信,林母困惑著女兒為何「都沒回來看媽媽」、質問女兒「到底是多大的痛苦,讓妳連死都不怕」、還記得女兒承諾要帶自己去吃美食,字字句句是悲痛,只盼來生能繼續當母女。林母親筆信全文如下:

「我的女兒于仙呀,妳在哪裡呢?為什麼都沒回來看媽媽?回想那天深夜趕到北部,看到瘦弱的妳幾乎粉身碎骨,碎裂的臉上還留著驚嚇。我完全不敢相信,為什麼用這麼慘烈的方式離開世界?到底是多大的痛苦,讓妳連死都不怕?

妳知道媽媽有多心疼嗎?妳忘了妳最寶貝的狗兒子還在家等妳嗎?端午連假節最後一天6/28晚上妳跟我說晚安!還開心的說下週要忙記者會,不回家了。妳還說著要帶我去吃哪裡哪裡的美食。還承諾著未來的妳,是想要好好的活下呀!

一個女孩子,接二連三收到官司傳喚,還有記者嚇人的詢問,妳一定嚇壞了吧!媽媽好心疼,為什麼妳要獨自承受著這麼大的痛苦?為什麼所有的苦都往自己心裡藏呢?我們不是無話不說嗎?

那個人,說你們是兩情相悅,但他根本不是你的菜呀!如果真的兩情相悅,為什麼從沒聽妳幸福的說過呢?為什麼要打妳呢?我好擔心妳是為了保護家人,才被迫跟在一個妳不喜歡的人身邊!這些疑問,檢察官告訴媽媽,他們一定會盡全力查辦!媽媽相信他們可以給我答案。

于仙,我的女兒呀,有妳這麼優秀孝順的女兒,我引以為榮!有妳這個女兒,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欣慰!但為什麼我們的母女的緣份只有短短的30年,我好希望,我們還有多一點相處時間呀!女兒呀,來生我們再當母女好嗎?但答應我,下一次,有事情一定要跟我說,好嗎?

愛妳的媽媽 7/11-2020」

勵馨基金會:權勢性暴力受害者面臨3大挑戰

對於林于仙事件,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包括職場、宗教團體、師生、家內等,這類案件和所有性暴力同樣面臨求助與蒐證的難題,尤其性侵害屬於「密室犯罪」、案發當下多無旁人,雖然可使用驗傷、採檢DNA鑑定等技術,但上述方法都有驗不到的可能性,更何況被害人遭受的傷害也未必會在肢體上呈現。

此外,這類受害者更面臨著三大挑戰,一是「加害人可能濫用權勢報復」,例如:宣稱「要讓你在這個圈子混不下去」;其次則為「加害人有其支持者」,加害人可能具高社經地位,甚至是魅力型領袖,擁有支持者,被害人若指控其犯行,可能會遭受加害人的支持者攻擊。

王玥好提醒,更值得關注的第三挑戰是「受害者的身心反應不利於求助」──人們往往很難相信與自己親近的人竟會對自己施暴,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容易陷入嚇傻、混亂、無助與失控感,甚至對於自我價值和人我關係感到懷疑,進而出現自責、罪惡感、羞恥感等,並出現憂鬱、信任感瓦解、自殺意念等身心受創現象;此外,部份被害人更可能因自我防衛機轉(即生存保護機轉),會否認自己遭受侵犯的真實感受,自我說服接受加害人,給自己一套合理化的解釋,讓自己能生存下去、並且和加害人維持關係。

20200609-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出席人本教育基金會主辦「直視真相.終結傷害」建立兒童安全的未來記者會。(蔡親傑攝)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出席人本教育基金會主辦「直視真相.終結傷害」建立兒童安全的未來記者會。(蔡親傑攝)

王玥好說,基於上述種種原因,被害人很可能擔心求助會遭受更嚴重的身心虐待,且當社會環境不友善、自身身心狀況已面臨崩潰的情況下,被害人主動求助的可能性就更加困難,因此,社會大眾和司法人員更應看見與理解,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受害者面臨更沉重的傷害與壓力。

《刑法》第228條成漏洞 勵馨基金會籲修法

王玥好也指出,據目前《刑法》妨害性自主相關法條,性侵幾乎都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唯獨第228條(權勢性交)是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常常成為加害人利用來脫逃更重刑罰的機會。因此王玥好盼將來若有機會進行修法,應該是把「利用權勢性侵」改為額外加重刑罰的要件,而非讓更惡性的罪獲得相對輕的刑罰。至於不幸碰上性暴力的受害者,王玥好提醒可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也可以向勵馨基金會「蒲公英諮詢專線」求助(台北:(02)2362-2400、台中 (04)2223-8585、高雄 (07)223-7995

新聞稿最後指出,林女哥哥在記者會尾聲時表示,對自己沒有好好保護妹妹而感到愧疚,想提醒各位多關心自己重視的人,讓他們知道自己被關愛;也請大家相信「自己從來都不是只有一個人的,在遭遇困難時,一定有親友會站在一起協助」;堂姐則提到,當事件發生後某些媒體的抹黑及網路不實的謠言,都深深的對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希望各界能給家屬空間。她盼望也在此之後,能讓各界更重視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讓有相同遭遇的人知道自己並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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