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興專文:走一條別人不走的路,白天顧病人下班辦雜誌

2020-08-1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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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當時全台不論公私立共有80間收容、照顧精神病患的醫療院所,在我看來真正好的不到10間,其他攏是非常落後,用現代精神醫療的標準看來根本不合格。舉個簡單例子,一間私人的精神病院收容了5、600個患者,卻只有一個醫生,而護理師不到5位,也無社工師、心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而5、600個患者在那裡不可能出院,攏是「關」到死;甚至連在那裡服務的醫生可能也沒受精神科醫師訓練,只是退伍軍醫。那個年代並不重視精神病患,家屬只能放棄治療,找個地方收容病患,政府也是抱持著這種心態。所以當時有很多所謂「路倒病人」(倒在路邊的患者),不是被收容到游民收容所就是送到私人精神病院「關」起來。因為不會去找他的家屬,所以也沒人替他付醫藥費,最後就是由社會服務單位或社會局編經費,依據收容病人數編列預算,所以當時台灣很多賺這種錢的機構,只是收容病患而無治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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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全台灣精神病患住院者約有6,000床,但真正積極得到治療,能夠出院甚至重回家庭、學校,甚至工作單位的,可能不到1,000床。剩下5,000床都是被收容在如病人倉庫的狀況。我發現實際情況後,內心深感驚恐。

當時全台有僅有約100位精神科醫生,病況較嚴重的精神病患約有2、3萬人,較輕微的病患約有近20萬人跑不掉,加上那個年代也無《精神衛生法》,所以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病患的人權。在我們完成調查後,院長葉英堃寫了份報告呈送行政院研考會,提出精神科應該要有評鑑,即是收容多少病患要有多少專業人力配置……等關於醫院的建議。

當時,我們也建議因缺乏足夠的精神科醫生,希望衛生署能設獎學金鼓勵醫學系學生畢業後加入精神科,假設他願意選擇精神科,就能領獎學金,這項建議與精神科評鑑後來都有實施。後來我們也提議《精神衛生法》,希望保障精神病患的人權。葉教授是以學者身分向政府提出正式建議,但是政府要做多少?或能編列多少預算?是否能通過法案?則非其所能決定之事。

飛入杜鵑窩 關懷精神病人

因為從學生時期就走社會運動,衝撞、批判體制,所以我的做法是走入民間,呼籲社會大眾關心病患人權,我寫了一本書叫《飛入杜鵑窩》,把自己看到很多病患悽慘的故事寫入書中。書名《飛入杜鵑窩》是因為當時美國有部電影《飛越杜鵑窩》,內容描述精神病人因為在醫院受到很不人道的待遇、不好的照顧以致於每天都想逃脫精神病院,所以叫「飛越」,而「杜鵑窩」就是精神病院的代名詞,該部影片因為獲得奧斯卡獎而引起很大迴響。

我寫的《飛入杜鵑窩》則和美國電影《飛越杜鵑窩》相反,電影裡的病人是想飛出去;我是一個精神科醫生,所以是要「飛進去」那些設備不好、服務很差的精神病院,要來救這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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