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劉曉波有罪!罪在太愛中國!

2017-06-28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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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保外就醫。(資料照/美聯社)

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保外就醫。(資料照/美聯社)

「我期待我的國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達的土地,在這裡,每一位元國民的發言都會得到同等的善待;在這裡,不同的價值、思想、信仰、政見……既相互競爭又和平共處;在這裡,多數的意見和少數的儀意見都會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別是那些不同於當權者的政見將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在這裡,所有的政見都將攤在陽光下接受民眾的選擇,每個國民都能毫無恐懼地發表政見,決不會因發表不同政見而遭受政治迫害;我期待,我將是中國綿綿不絕的文字獄的最後一個受害者,從此之後不再有人因言獲罪。」─劉曉波,2009,〈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

為六四入獄、為《零八憲章》入獄的中國異議作家、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經證實因肝癌末期保外就醫,說法是中國組成了八人專業救治小組,為劉曉波治療,劉曉波的妻子劉霞女士泣訴,病情沈重,已經不能手術,不能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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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媒體在第一時間,幾乎都報導了這個消息;美國國務院發表看法,呼籲中國釋放劉曉波先生允許劉曉波妻子劉霞不再遭到軟禁,允許他們得到保護和自由,包括行動自由和得到他選擇的醫療診治方式,美國務院特別強調,「按照中國的憲法、法制以及中國對國際社會做出的承諾,這些本來都是他們有權得到的。」

諾貝爾委員會發表聲明,對劉曉波的病情感到憂心,對中國當局在劉病重後才釋放感到遺憾,「劉曉波一直為中國的民主與人權奮鬥,他的獻身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他基本上是因為踐行其言論自由而獲罪,因此一開始就不應該被判刑入獄。如果劉曉波是因為遭到監禁時未能獲得必要醫療,中國政府對其病情便負有重大責任。」委員會呼籲中國政府將其無條件釋放,給予最好的醫療照顧。

劉曉波的知交友人與民運人士紛紛發起連署,要求中國恢復劉與外界的正常連繫,同時讓他能赴海外就醫,流亡德國作家廖亦武呼籲世界民主國家領袖,「人道搶救劉曉波」!

香港民眾至中聯辦抗議,要求北京政府釋放劉曉波。(美聯社)
香港民眾至中聯辦抗議,要求北京政府釋放劉曉波。(美聯社)

當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成為國家的囚徒

說來諷刺,所有的救援呼籲,都在高牆之外,高牆之內若是沒能翻出來,這個讓民主世界的媒體都關切的消息,連石子落井都稱不上,而是風吹不動了無痕,甚至他癌末保外就醫的訊息都是一個月後才對外釋出;他的作品在牆裡看不到,有關他的討論在牆裡被禁止,在中國,「劉曉波」是一個被遺忘的名字;旅英的中國異議作家馬建感傷:「我們流亡在外,還保住了名字,他在國內連名字都被消滅了!這是個什麼時代?文人們撞文字獄撞了幾千年,越撞還越結實。」

諾貝爾和平獎於他,是榮耀卻也成了詛咒,對中國,這個獎成了「恥辱」─映照中國人權紀錄不堪的恥辱。

劉曉波到底做了什麼?值得國家如此回敬他?

一九八九年,他本來應邀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擔任訪問學者,學運發生他在海外響應,不旋踵回返中國投入廣場,他絕食他在最後關頭說服數以千計的學生離開,避免更嚴重的流血事件;鎮壓之後,他被送到澳大利亞使館門前,在走與留之間,他選擇了留下來;這個決定讓他第一次入獄,當然,也失去了他的教職。

一九九三年他應邀出訪澳大利亞和美國,沒接受友人的建議:避秦於海外,年中又回轉中國;一九九五年,他與友人起草並發起連署〈汲取血的教訓,推進民主與法治進程—「六四」六周年呼籲書〉,連署書還沒發表,他就被監視居住單獨關押在北京郊區。

一九九六年初他才獲自由,十月準備與王希哲等商議提出〈雙十宣言〉,又是未及發表就被拘留,結果以「擾亂社會秩序」,被送進大連勞教所,「勞動教養」三年;二00八年,他參與發起《零八憲章》,先是被刑事拘留,隔年即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十一年,再隔年的二0一0年,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結果連妻子劉霞都被惱羞成怒的中國政府給軟禁起來。

劉曉波的家人2010年10月發布的照片​​:劉曉波和妻子劉霞。
劉曉波的家人2010年10月發布的照片​​:劉曉波和妻子劉霞。

豈有文章傾城國?什麼國家懼民如水火?

這三十年,來來回回被關押,不論是「擾亂社會秩序」或者「煽動顛覆國家」,劉曉波唯一的「武器」只是他的一隻筆,看看一審判決書的「指控」:在「觀察」、「BBC中文網」等境外網站上發表《中共的獨裁愛國主義》、《難道中國人只配接受「黨主民主」》、《通過改變社會來改變政權》、《多面的中共獨裁》、《獨裁崛起對世界民主化的負面效應》、《對黑窯童奴案的繼續追問》等「煽動性」文章,抨擊中國政府,劉還在《零八憲章》中提出「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等多項主張,試圖煽動顛覆政府。

北京政權對劉曉波文章有「傾國傾城的威力」,顯然有著巨大的恐懼,這個恐懼連封網築牆都無法緩解,甚至因此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也不足惜。

國際社會的譴責、呼籲,中國政府置若罔聞,劉曉波以文字力爭民主、自由、人權、乃至「聯邦共和國」有錯嗎?劉曉波一審判決後,中共老幹部胡績偉、李普、戴煌及何方等發表公開信如此說:「年輕的同志可能不知道,我們老同志都記得,『聯邦共和國』的口號是早在中國共產黨『二大』就提出來的,『七大』黨章黨綱又重申的正確口號。我們黨正是依靠這個正確口號和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方針政策,才贏得各族人民的支持,從而擊敗了國民黨,1949年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共產黨打爛了國民黨,本來不就是為了建立「人民共和國」嗎?結果主張民主與共和者,竟成了顛覆國家的罪人!

「為踐行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之權利,當盡到一個中國公民的社會責任,我的所作所為無罪,即便為此被指控,也無怨言。」─劉曉波,2009,〈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

劉曉波無罪!如果他有罪,罪在太愛中國,而中國政權並不愛他。在他三十年爭取中國人權的歷程中,他有太多機會可以離開,可以選擇過自己的人生,與這個國家無涉,與這個政權無干,他留下來是因為他始終相信,從體制內可以改變些什麼,他的國家、這個體制卻讓他失望了,而且,留給他無法復原的傷害。

諾貝爾委員會讚譽劉曉波:「縱然身陷刑罰,劉曉波已經成為了方興未艾的中國人權奮鬥的標誌與豐碑。」北京政權或許可以「軟埋硬坑」劉曉波,但這三個字已經深深地銘刻在中國的人權紀錄裡,北京抹得了劉曉波,世界不會忘記這個名字。北京可以對來自國際的救援呼籲充耳不聞,但是不要忘記:在劉曉波可能極有限的餘命裡,他正在用最後一點力氣告訴世人:中國,如何對待自己的人民!

緊急呼籲「還劉曉波徹底自由」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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