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習近平會與蔡英文談判「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嗎?

2017-07-0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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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1971年10月21日,季辛吉第二次訪問北京時向周恩來解釋說,美國原來考慮走「兩個中國」方式,指出任何政府對一個地區行使管轄權者,都應該在聯合國有代表權。這就把兩個中國置於和兩個德國、兩個韓國的同等地位。現在美國在聯合國提出「雙重代表權案」只說一個中國,但實際上有兩個政府。然而周恩來反對這樣的作法,說美國的「雙重代表權案」如果通過了,北京仍拒絕入會,「回家睡覺」。季辛吉、尼克森為了加強苦心經營、來之不易的美中間脆弱的信任,在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問題上犧牲台灣,主動放棄以兩德模式來解決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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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辛吉(左)於1972年和周恩來(中)、毛澤東(右)共同商討中美關係正常化。(取自維基百科)
季辛吉(左)於1972年和周恩來(中)、毛澤東(右)共同商討中美關係正常化。(取自維基百科)

1978年12月底,中華民國在與美國斷交後的兩國關係談判中,台方集中全力争取美方承認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的「法理」與「事實」之存在和法律地位。外交部次長錢復在談判中堅決主張,鑒於中華民國有效控制臺澎金馬地區,因此美國應在此範圍內給予法理上之承認。美方極力反對錢復的要求,說美國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因此,若給予臺灣任何方式的法理承認,將違反卡特總統的政策。美方警告台方勿對追求「法理」承認一事心存幻想,而應注意現實問題,談判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台灣外交部根據「以兩德模式為例的分裂國家理論」在1993年11月明確提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互不隸屬之兩個主權國家」。外交部指出「中華民國自1912年肇建即為一主權獨立之國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於1949年亦自稱為主權國家,據此,國際間顯已存在各擁有不同數目外交關係且互不隸屬之兩個主權國家,故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為一個中國(歷史或地理之含意)下互不隸屬的兩個主權國家,乃不容任何人否認或能予無視之事實。」外交部進而強調「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歷史或地理)境內互不隸屬之主權國家,在統一條件成熟前,我政府目前所採者可謂以將來『一個中國』為指向之階段性之兩個中國政策。」

1999年7月9日,在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李登輝總統首次提出兩岸關係定位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2002年7月,對中國態度極度失望的陳水扁總統,兩度公開表示「應該思考走出台灣自己前途的路」。陳水扁2002年8月3日發表「一邊一國論」,他解釋這只是對「兩岸現狀的事實陳述」,且立即派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赴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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