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疫情下的小明,何處是我家?

2020-08-0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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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16日起宣布2歲以下持我國居留證之中共籍子女可入境。(資料照,盧逸峰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16日起宣布2歲以下持我國居留證之中共籍子女可入境。(資料照,盧逸峰攝)

2月至今,滯陸孩童父母組成的「小明自救會」已向陸委會、行政院等相關單位陳情將近半年,希望政府不要漠視小明的權益。然而陸委會從初始提出的「陸籍子女專案入境」到7月提出的「新分流方案」,都被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以「國民優先」、「醫療資源集中」、「大陸疫情不明」等理由一一打槍,陳時中表示若陸配子女不具我國國籍且滯留陸港澳地區,則不許入境台灣。雖然7月16日起開放兩歲以下的「小小明」返台,但截至23日僅1位1歲的男孩來台灣,沒有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真正有急迫性、有就學就業需求的「小明」依然不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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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為甚麼我們該關注小明的權益?純粹的人權問題是否因身份的不同,而被賦與不同的看待標準?人權價值跟兩岸關係是否有互斥性?便是本文所要探討的核心議題。

人權不能雙標

該不該讓小明回台?筆者認為應從人道關懷的基礎出發, 《 兒童權利公約《》揭櫫不應因兒童或其父母的國籍、族裔和社會背景,而使權利受到歧視。其中第十條亦指出兒童與其父母團聚而需出入境時,政府有義務秉持人道精神積極處理。如今小明只因突來的疫情,於家人分隔海峽兩岸,不只無法與家人團聚,也剝奪其應有的「受教權」,擔誤到其就學就業實習等生涯規畫。

再從平等精神的角度來看,相較於歐美及其他國家人民,為何只有陸配及其子女面對更高的審查標準?如果是為了防疫,大量來自東南亞、歐美人士也應受到同等限制,怎麼一觸碰到與「中國」、「大陸」有關的人事物,蔡政府的人權標準就出現鬆動。

再退一步,即使以「醫療資源有限」、「大陸疫情不明」等理由拒絕小明來台亦沒有說服性,台灣的防疫能力沒有道理無法負荷幾百名小明,就如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所說:「醫療資源有緊急到不讓台商或親屬回來嗎?如果還不到這種緊急地步,那一直害怕醫療資源不足的話就是空洞的恐懼,不足以發動限制人民權利的措施。」

再者,若認為大陸疫情不透明,那麼應公布過去幾個月境外來台人數和確診數字,來解釋大陸疫情為何比其他已開放的國家更嚴重。若都沒有何以證明大陸疫情不透明?綜上,這讓我們不禁懷疑,政府要的是「防疫」還是「防大陸」?是否單純的「人權問題」、「防疫問題」被有心人士過度政治化?

法律怎麼說?

身分定位上,「小明」不是單指那些父母皆為台人,但持大陸戶籍的孩子,還有改嫁陸配的前婚生子女,上述兩者都已選擇入籍台灣,但要跑完「入籍程序」才能正式成為「中華民國國民」,所謂的「入籍程序」就是持我國居留證,視其情況在台待滿2到10年不等,才能拿到身分證。更準確的說,小明是已擁有居留證,且在台灣生活就學,等待居留期滿就可正式入我國國籍的“準國民”。

而小明們恰好在「長期居留期間」回大陸探親或游玩,沒料到新冠疫情爆發,不幸被困在大陸,無法入境台灣,也導致在台的居留入籍程序遭到卡關,若今年在台居留未滿183天,入籍時間將會延後,並影響小明未來的定居資格。

20200618-陸委會主委陳明通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顏麟宇攝)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見圖)2月時以小明的故事比喻不具我國國籍之中共籍配偶子女。(資料照,顏麟宇攝)

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理上,大陸地區居民也是「國人」,只不過是沒有台灣戶籍,拿的不是中華民國護照,我們沒有理由以「國民優先的理由」將小明拒於門外,退一步來說,就算以「國民優先」作為理由,歐美外國也應比照辦理,決策才有公平性。更何況小明在台灣生活就學已久,家人一樣繳稅承擔義務,根本不是無償濫用權利。

且憲法第七條明定「無論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一律平等」,意即在憲法平等權的精神下,人民無論屬於何種族群,國家都應致力保障其權益。而在「小明事件」中,很明顯看到是國家針對大陸地區人民的積極性差別待遇,除了不符我國憲法之精神,也違反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其中第一條第一款指出,基於「種族、膚色、世系或原屬國或民族本源之任何區別、排斥、限制或優惠」均是所謂的「種族歧視」。」易言之,中央禁止小明回台的決策已涉及因原籍身分而採差別待遇的「原籍歧視」,所以決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到底在哪? 

總結:人權與兩岸關係可以雙贏

以陸配為首的新住民一直是被忽視的群體,隨著兩岸情勢緊張出現不少「反中排陸」的聲音,「台商、陸配、小明」成為台灣社會集體霸凌發洩的對象,疫情的催化下,社群網路更充斥著「反理性」和「非人化」的攻擊與謾罵,從館長狠嗆陸配子女:「雙撈好處還拿什麼居留權?」到基進黨陳柏惟:「十四億中國人用台灣健保」再到陳時中說的:「自己選的國籍自己承擔」,都見不到民主社會該有的實事求是、理性討論和友善包容等價值。兩岸的特殊因素下,其立足點本來就處於弱勢,還被被汙名化成「可以選擇台灣籍,而不選台灣籍的貪婪者。」,「何處是我家?」或許是藏在小明心理的疑問,想當台灣人,卻得不到認同,因為社會臣服在民粹與偏見腳下,這令人不禁反思是否因身分標籤的不同,就可被賦予不同人權的標準?是否靠著民粹、排他與偏見就有利「防疫護台」?

再跳脫人道與平等之價值,小明問題的妥當處理更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來潤滑兩岸的緊張情勢,增加兩岸人民的包容與互解,彌合既有的對立與偏見,用誠意與同理心來建立雙方破冰的起點。如果蔡政府真的想把台灣當成一個正常國家,就更應展現一國該有的格局和胸襟,不要讓「Taiwan can help」只淪為廉價的大內宣口號 。

*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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