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國企改革成為貪腐溫床:《出賣中國》選摘(2)

2017-07-05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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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會於2005年再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更嚴格的私有化管理規則。這份文件特別要求想改制的國企必須提出改制的目的和必要性,詳細說明改制後企業的股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資產和負債狀況及員工安置計畫,也必須明確提出如何保護國企的金融資產及清償債務,。並特別規定出售土地和礦權必須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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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土地和天然資源的產權改革相較,國企改革可說是走在兩個極端。一方面,中小型國企的私有化是在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的情況下進行的,因為中國唯一有權立法的全國人大並沒有通過任何法律允許出售國有資產。在這個轉型過程中,尋租者和權貴者是一次性就低價奪取了國有資產。由於各部會發出的暫行規定都很模糊且有漏洞可鑽(雖然都由國務院通過),負責公司清算的國企幹部和地方官員就能上下其手。這些規定對關鍵程序少有規範,其實是是刻意讓地方官員和國企幹部去搞私有化。雖然這些規定一再強調私有化不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卻從來沒有訂定詳細的實行程序。這些模糊的規定只是把審批權分散到許多政府單位手中,這就導致菁英之間必須勾結。

另一個極端是大型國企仍屬國家所有(或全民所有),第四章將會看到裏頭根深柢固的勾結腐敗。中共努力要讓這些龐然巨獸更具競爭力,甚至給了國企高幹搞貪污腐敗的大權,但依然沒有起色。這種結果並不令人驚訝。中國的大型國企改革是在沒有明確界定所有權的情況下放鬆對國有資產的控制,而這正是讓內部人上下其手的絕佳溫床。

《出賣中國:權貴資本主義的起源與共產黨政權的潰敗》書封。(八旗文化提供)
《出賣中國:權貴資本主義的起源與共產黨政權的潰敗》書封。(八旗文化提供)

*作者裴敏欣為美籍華人,政治學家,專長是中國政治經濟、中美關係及開發中國家的民主化,目前擔任美國加州克萊蒙特·麥肯納學院(Claremont McKenna College)政府學教授、凱克國際戰略研究中心(Keck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and Strategic Studies)主任。本文選自作者新著《出賣中國:權貴資本主義的起源與共產黨政權的潰敗》(八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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