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烈日當空,但你可有看到「真正的魔鬼藏在細節裡」?

2020-07-2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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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今天太陽能真如經濟部所訂目標做到到20GW以上,那也就相當目前5倍的裝置容量,也就是之前提到5分鐘起伏187MW立馬放大5倍,來到935MW。不管是10分鐘掉1GW,或是5分鐘內掉1GW,都會是很可怕的振盪,而且因為風光占比高,系統慣量必大幅減少更不利拉住頻率,更無法幫電網多爭取一點救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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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現在把「沒有系統慣量」的風光提高到26甚至29GW的裝置容量,那就是壓低了系統頻率的黃金救命時刻。風光發電沒有系統慣量這是硬傷,這個問題是台大風險中心或是那些習慣提倡殘載思維的人從不敢提的。

他們總是認為台電應該調整電力思惟,為了鼓吹再生能源而提出殘載這樣的名詞,說什麼彈性為王,要傳統電廠去滿足殘載的起伏,試問5分鐘忽上忽下你要叫誰去穩住頻率?為什麼提殘載卻不提到成本,誰應該要付這個成本?不就是再生能源業者嗎?

看看前面台電內部針對2025年的負載曲線模擬,早上先是3GW/每小時、呈現急降的曲線,下午之後再2.5GW/每小時呈現猛升的曲線。而除了早晚要狂降猛升外,還要應付中間那個PV的兇猛起伏(那個叫不受控制不叫做彈性,別再告訴我什麼殘載好嗎?)。

一方面大幅增加了發電的振盪起伏,一方面大幅減少系統慣量,這二方面是對於調度而言是雙重不利,這到底是什麼新電力思維?是花大錢要來增加電力系統崩潰的風險嗎?

今天太陽能裝置容量才4GW,2025的目標可是20GW,然後還要加上6GW甚至9GW的風力,全部26GW或29GW的間歇振盪,系統受得了?

今天造成這樣大變動率的原因是再生能源的間歇性,應該由再生能源業者負責限制,目前為了扶植再生能源,把這個責任推給台電。所以台電要花錢去裝儲能、需量、買輔助服務...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公平嗎?

成本費用是轉嫁在民眾的電費上的,這是變相的圖利財團。我覺得發展再生能源不是不可以,但請考量到電力系統及生態環境能夠承受的,另外就是勿把成本費用轉到民眾身上。

*作者為氣候先鋒者聯盟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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