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金管會應正視「股東行動正義」,壽險業者要勇於活化REITs資產

2020-07-2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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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政盛(右)領國泰一號小股東開記者會,大聲控訴遭基金經理霸凌。(林瑞慶攝)

葉政盛(右)領國泰一號小股東開記者會,大聲控訴遭基金經理霸凌。(林瑞慶攝)

國泰一號小股東大聲控訴遭基金經理霸凌,讓主管機關金管會聽到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說,對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的爭議,金管會會研究制度是否改革。這也是十多年來,主管機關頭一次重視REITs這項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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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構都是自家關係企業

台灣從二○○五年發行第一檔REITs富邦一號至今的十五年間,僅發行過十檔REITs,其中基泰之星、三鼎與駿馬一號等三檔陸續於一二年與一五年清算下市。現存的七檔中,有五檔是壽險業所發行,包括國泰一號、國泰二號、新光一號、富邦一號與富邦二號等,全是早期發行,另兩檔圓滿一號與樂富一號則是在一八年發行,兩者發行時間相距近十二年。

台灣的REITs制度可說是為壽險業量身訂做,當時台灣經濟歷經科技泡沫破滅及SARS肆虐等衝擊,壽險業財務體質羸弱不堪,資本適足率(RBC)嚴重不足,金管會為協助壽險業強化體質,同意壽險業發行不動產證券化來因應,讓壽險業得以將部分大樓出售給REITs,拿回資金充實資本適足率。

看看台灣這五檔由壽險業發行的REITs,雖然美其名是出售給REITs,壽險業僅持有一○%至二○%,其餘出售給市場上的散戶,並交由受託銀行管理,但主要的管理機構卻都是自家關係企業。

像是國泰一號與二號,是交由國泰金的姐妹公司、同是霖園集團所屬的國泰建經管理;富邦一號與二號是交給富邦集團的富邦建經管理;新光一號也是交由新光集團旗下的新昕投資管理。

此外,壽險業即使賣出大樓給REITs,但主要「承租者」大多是自家關係企業。且REITs年固定收益率約有三%,頗令壽險業喜愛,同業多互相持有,形同盟友,像是國泰一號,除國壽持有二○%,新壽與富邦人壽各持有一○%;新光一號則是新壽持有一○%、國壽持有一五%,富邦人壽曾持有二%多,但日前已出清。

有好處壽險業自己先要

然而壽險業投資REITs後,就像進入冷凍櫃般,甚少變動,也幾乎不會進出,變成「邊緣資產」。因為對有上兆元資產的壽險業而言,REITs的部位太小,以國泰一號為例,國壽持有二○%,市值約四十七億多元,僅占國壽總資產七兆元的萬分之六。

一位金融業者說,政府機關過去以為壽險業者是最好的REITs發行者,這是「錯誤的期待」。在當前全球資金氾濫下,壽險業滿手現金,他們不會將好的商用不動產賣給REITs,除非壽險公司「缺錢」,像新壽於○九年出售北市新光中山大樓部分樓層給新光一號,是為強化體質,並不是為了活化REITs;反之,若市場上有好的商辦,也是壽險先買,不可能由REITs吃下。

壽險業者發行的REITs都找自家管理
壽險業者發行的REITs都找自家管理

對壽險發行的REITs受益人來說,他們所持有的REITs都是「鐵板」一塊,除了每年固定領約三%的固定收益,以及股價淨值會隨著房地產增資而上漲外,不像上市櫃公司股東有公司發言人可以詢問,或是有實體的股東會可以參加表達意見,REITs的受益人僅能以書面跟受託銀行「建議」,但通常受託銀行都採取「已讀不回」,讓受益人申訴無門,更遑論「活化」。

像是三年前,台北天津飯店第二代葉富國提案召開受益人大會,想將國泰一號的部分資產出售,將REITs資產活化。持有兩成國泰一號的國壽以「破壞原本穩定收租利益」為由,並由關係企業國泰建經提都更案。今年六月,新光一號小股東提案要將新光一號清算下市,也遭到大股東新壽與國壽聯手制止而失敗。

有建議權的建經公司做決定

現行制度下,REITs像是壽險業的「禁臠」,表面上受託銀行是執行者,但壽險業相關的建經公司有建議權,保守的公股銀行信託部也非專業的房產業者,大都會聽從建經公司的建議行事。

「國泰一號部分資產能夠都更,是被小股東逼出來的,不是壽險自願的。」一位REITs的受益人說,壽險業不應把想要資產活化的受益人當做「禿鷹」或是「狙擊手」,他們是在基金管理團隊「不作為」下,為了保護自己的資產而採取的行動,主管機關應正視這種「股東行動主義」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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