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誰是柯建銘口中「司改會的義和團御林軍」?

2020-07-23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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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後,臉書長文駡三個在野政黨一頓。(圖為柯建銘出席民進黨全代會,盧逸峰攝)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後,臉書長文駡三個在野政黨一頓。(圖為柯建銘出席民進黨全代會,盧逸峰攝)

經過三十四小時不斷電表決,立法院臨時會通過《國民法官法》,這個歷經數十年「司法改革」最重要的一環,「終於」踏出了第一步,司法院長許宗力形容為「司法地形地貌即將發生通盤變動的歷史時刻,彷彿已經聽見轟隆轟隆的聲音」;不過,許宗力以近乎文學語言形容的司法進程,落在民進黨立法院總召柯建銘手裡,却成了痛打在野政黨的良機:時代力量─錯誤,民眾黨─荒謬,國民黨─離譜,最嚴重的是這一句:「司改會找義和團來當自己的御林軍,在野黨就成了被利用的工具跟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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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恍若未覺,當他以「司法改革不是少數人鬥爭的工具,在野黨不該成為幫兇」為題,寫下近四千字臉書文,司法改革就成了棒打在野黨的工具,而且,沒有幫凶只有執政黨;不能怪柯建銘恍若未覺,在野時與執政黨鬥,執政時與在野黨爭,就是他進入立法院以來一貫的角色,否則,他也成不了民進黨「永遠的總召」,在他眼中,沒有什麼比政黨鬥爭更重要,而他的視野最大也大不過政黨鬥爭。

持平而論,柯建銘四千字文洋洋灑灑要言不煩,堪謂上乘文宣,該捧的全捧了,該駡的一個沒漏,包括「司法院從沒提過陪審制相關法案」,質言之,不要陪審的主力不是民進黨而是司法院。

柯建銘花了很長篇幅論述民進黨把陪審制納入當年創黨行動綱領的「時代背景」─從美麗島案到廢止刑法一百條,而轉型正義已經法制化,當年民進黨主張的「陪審團」和如今在野黨主張的陪審團根本不是一回事,用白話文講,就是民進黨要的是「政治案件的陪審團」,既然沒有政治犯,「陪審制無法附麗」,換言之,刑事案件「參審」足矣,還要不要陪審?民進黨根本不介意。

即使時移遷,柯建銘也不否認,在二0一五年民進黨二次執政前,他和許多民進黨立委,「基於不讓國民黨繼續推進觀審制」,所以受司改會之邀也簽署司改會支持陪審制的連署書,但「情勢變遷,主客觀環境不同」,再用過去的事抨擊民進黨沒有意義;照柯建銘的標準,在野時支持陪審,執政「情勢變遷」就不必支持,那麼,此刻在野的政黨─包括國民黨─「為了阻止民進黨的參審制」,支持陪審制,不也是剛好而已?有什麼天大的道理就變成他口中的「少數人鬥爭的幫兇」?

更重要的,司法改革與鬥爭何干?民進黨自己變了,却怪民間司改團體搞「鬥爭」?別忘了,司改會是支持蔡英文總統司改國是會議的主力,司改團體即使在立法院臨時會強渡山前,一而再再而三找蔡英文溝通,還鬧出「總統召喚(喝斥)大法官」的「羅生門」,其目的也是為了陪審制,而非蔡英文或司法院前後任秘書長,簡單講,司改團體目標是「事」(法案)而非「人」,何來鬥爭之說?若非支持蔡英文,對蔡英文寄望甚殷,又豈會老在總統跟前喋喋不休?就算蔡總統因此飽受爭議,但民選總統豈是司改團體鬥得了的?果若有這本事,也不至於最卑微的希望這麼大一部法案,不要在臨時會倉促讀過,留待下會期再爭取更多溝通時間都不可得。

柯建銘不自覺地透露了民進黨的「心證」,但凡與之意見相左者,皆為「鬥爭對象」,不是鬥爭就是被鬥爭;這正是民進黨最讓人難以忍受之處,不是「友黨」不是「側翼」,就是政敵,這個下場柯文哲難免,時代力量同樣難免;連曾為同志的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也不免被置之對立面,他們肯定不藍!支持國民參與審判但不介入陪審參審之爭的監察院長張博雅,自至終不在任何政黨之列,她的母親許世賢在省議員任內,就提案建請設置陪審團,許世賢一輩子「黨外」。司法本來沒有藍綠之別,却在民進黨眼中有了立場;試想,大選拉攏民間團體,當選執政一腳踢開不夠,還成了「義和團」、「御林軍」,這就是民進黨的「進步」?

柯建銘說得對,「橘逾淮而為枳,移植美國陪審制將是法治史上的大災難」,就像移植「單一選區」也成了民主災難,贏者全拿的制度,讓民進黨為所欲為,「朝野協商」竟成空談;台灣審判體系與美國完全不同,不是始自今日,從當年民進黨創黨主張陪審制迄今皆然,民進黨想移植不是災難,他黨想參照就成了災難?說到底,中華民國台灣有什麼制度不是拚裝車?難不成只有民進黨拚裝的才叫車?他黨的主張都是「政廢品」?

柯建銘還說,「司改會、陪審團跟在野黨無所不用其極抹黑污名化司法體系是極大不道德」,他忘了,汙名化司法的是專找司法官碴的「英系監委」,還有不斷聲言貪汙是政治迫害的前總統陳水扁,甚至包括司法關說(關心)無罪的柯建銘本人;「國民法官有疑問找職業法官釋疑,難免受法官專業權威影響」,是一句合乎人情之常的推斷,專業意見本來就應該有影響眾人的力量,否則談何專業?如果這是「汙名」,那人間豈非再無讚譽之言?如果這就是「不道德」,只能說民進黨的「道德標準」果然有異於常人。

司法無涉藍綠,司法改革同樣沒有絕對的準據,一步到位或者逐步達成,都可以是改革的步驟,司法系統相對保守,理所必然,就社會穩健的角度,司法寧可保守不宜急進,《國民法官法》或許不如民間司改團體的期望,這一步會讓司法更好,或留下還未及預見的後遺症,此刻妄斷都嫌太早,基於專業的歧見沒有絕對的是非,民主或改革本來就是在反覆辯證中前進,柯建銘或民進黨急著踩扁在野政黨和民間團體的尊嚴,為自己樹立「改革有功」之碑,他黨皆成錯誤、荒謬、離譜的阻石,有朝一日回頭看,這塊柯建銘口中的「里程碑」,或許正是一塊一塊疊累民進黨再次因權力而墮落的紀念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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