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悲歌!泰勞慘遭鐵塊重擊「靠人工肛門維生」終跳樓自盡 兒子慟:我們走投無路

2020-07-2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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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團體22日赴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揭露泰國移工拜倫悲慘遭遇。拜倫的兒子也捧著父親遺照出席記者會。(謝孟穎攝)

移工團體22日赴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揭露泰國移工拜倫悲慘遭遇。拜倫的兒子也捧著父親遺照出席記者會。(謝孟穎攝)

「我可以理解拜倫的決定,他12年來在台灣一手把兒子女兒拉拔到大,接下來,怎麼忍心成為兒子的負擔?」今(22)日上午多個移工團體於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揭露一起泰國移工拜倫被雇主命令操作起重機遭鐵塊重擊、腸子幾乎遭切除只能靠人工肛門維生、最終選擇跳樓的勞工悲歌。一年多來協助拜倫向雇主求償的希望職工中心成員許惟棟嘆,雇主到拜倫過世都不願談和解與賠償、直到要召開記者會才鬆口願意拜倫兒子「談談」,這樣的歷史不斷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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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倫的兒子捧著父親遺照表示,父親來台工作都在桃園三永鐵工廠上班,非常認真工作、身體健康、也為自己工作負責,但在2019年操作起重機時發生意外,雖然當下沒有外傷,到晚上非常疼痛、上廁所血液流出,接著就昏倒到隔天早上。同事請老闆送拜倫去醫院以後,老闆從此不聞不問。

於是當拜倫在804國軍桃園總醫院,兒子就飛來照顧他。當時父親傷得非常嚴重、大腸已全部被撞壞,經歷6次開刀醫療費也越來越多,但老闆一次都沒來關係、也沒支付醫療費跟父親應有的薪水,「我那時真的非常煩惱,沒辦法支付這麼多的醫療費。」

甚至,當有天警察到醫院找拜倫與兒子審訊工廠職災事件,老闆雇用的翻譯要求拜倫跟警察說「你自己撞到鐵塊」,拜倫拒絕說謊,老闆則否認、說是拜倫自己有先天性疾病,於是拜倫與兒子決定開始訴訟。沒想到,後來拜倫選擇跳樓了。

「狀況越來越走投無路,父親身體越來越虛弱,2020年7月,父親在我辦簽證外出時跳樓……我父親是受害者,我不希望我們的案件沒有意義,希望有人替我們爭取公平。」兒子說。

無照開起重機意外默默扛 醫師:能活下來是奇蹟

許惟棟說,當初希望職工中心接到拜倫的案子,是因為醫院社工來找,主治醫師、護理師、社工全部跟移工團體一起開會談拜倫的狀況,醫師說他的身體受到非常嚴重的外力撞擊,膽囊破裂讓膽汁腐蝕得內臟千瘡百孔,能活下來的是奇蹟。

活下來的代價是拜倫腸子幾乎切除、在肚子旁切口把小腸連過去再黏上「造口袋」,即俗稱「人工肛門」。因為拜倫沒有腸子了,食物吃進去很快就掉出來,接下來都必須靠點滴與營養液維生,被判定終生失能。

20180510-專題配圖-救護車執勤,急診室內即景,臨時病床,待診臨診病患。(陳明仁攝)
職工中心指出,移工泰倫受傷狀況相當嚴重。示意圖,非關新聞個案。(資料照,陳明仁攝)

為何會受傷到如此嚴重,許惟棟說,是事發當天拜倫在工廠被台籍員工指派操作橋式起重機,搬運重達好幾噸的鐵塊與鐵片,操作過程因為鋼索會搖晃不小心撞到拜倫。當時拜倫身後有天車,他無法後退、當下承受所有鐵塊的力道,雖然當下沒有外傷,但晚上就開始出血,就一路走到後來的情況。

「我們告訴拜倫說起重機需要有執照,所以叫移工操作起重機是違法的,但拜倫說工廠都不知道這是違法的,他們就是老的帶新的,起重機沒有太複雜的操作,所以台籍勞工叫泰籍移工操作時他們沒有拒絕,沒有任何安全教育訓練也沒有防護……」許惟棟說。

公司一句「他自己喝酒跌倒」 職工中心嘆:在法庭聽他睜眼說瞎話

事發後,許惟棟說,雇主沒有探望、沒有給醫藥費、就連職災勞工也應有的最基本的薪水也沒付,兒子知道狀況後飛來台灣幫忙、睡在病院躺椅上24小時照顧父親,當時也沒有任何收入、靠醫院護理師跟社工接濟,直到社工看不下去,才聯繫希望職工中心協助,提出勞檢、民事與刑事訴訟。

然而,即便工廠已被桃園勞動局開罰單,都還要主張是拜倫自己沒事跑去開起重機、自己喝酒跌倒:「我們都知道自己喝酒跌倒不可能這麼嚴重,更不可能有勞工自己閒閒沒事跑去開起重機,練身體嗎?但因為證據不足、監視錄影帶被洗掉,我們只能在法庭聽這樣的睜眼說瞎話、進行攻防……」

勞動事件法難救援 職工中心嘆:可以理解跳樓決定

至於號稱可以快速處理勞資爭議、協助弱勢勞工的《勞動事件法》,雖然拜倫在3月份求助,到7月份才開庭,開庭前拜倫就跳樓了,並沒有因為新法受惠──這是拜倫在台灣工作12年上限的最後一年,他在妻子過世後獨力撫養兒子女兒、在台灣打拚寄錢回家,最後卻落得要靠營養液維生,每月營養液花費1000、人工肛門花費5000–10000元台幣,拜倫一家住在泰國鄉下、離有醫療資源的曼谷非常遙遠,幾乎不可能負擔。

許惟棟嘆,他其實可以理解拜倫跳樓的決定,他12年來在台灣一手把兒子女兒拉拔到大,怎麼忍心成為兒子的負擔?他55年,要是再活20年,意味著兒子就要再扛著他20年──於是,惡劣的雇主、沉重的經濟負擔、體制上的救濟無門,讓拜倫最後以手機錄下遺言,從14樓跳下去結束自己的生命。

20200722-Hope Workers' Center (希望職工中心)製作抗議標語。(取自Hope Workers' Center (希望職工中心)臉書)
Hope Workers' Center (希望職工中心)製作抗議標語。(取自Hope Workers' Center (希望職工中心)臉書)

拜倫跳樓身亡 公司第一時間先遞狀請駁回申請

更讓許惟棟感到心寒的是,即便拜倫死了,公司也沒有關心,第一時見就是寫狀給法院,說債權人已經死亡、應駁回申請。許惟棟希望至少能讓兒子帶筆錢回去好好替拜倫辦後事、求償金額也請律師重新計算下修,沒想到談賠償當天雇主也沒出席:「律師轉告,說雇主非常非常生氣,因為拜倫告他,他沒有和解的意願──替你賣命12年的移工變成這樣、現在連上飛機都無法,我非常難以接受這樣的事情……三永不是付不出這錢的,他接台電外包,到底是怎樣冷血的工廠可以這樣對待自己員工?」

直到記者會消息發出,雇主才說不想登上媒體、有意願跟兒子「談談」,沒有說要和解,還要求兒子單獨去,不要帶律師、不要帶移工團體。許惟棟說,希望媒體可以繼續關注這個案子、繼續給雇主壓力,他也想問台電,為何會讓他的承包商這樣對待移工?

判賠百萬也沒用 擁百名移工大公司脫產避責

但即便拜倫成功爭取到賠償,以印尼移工Ann雇主脫產的案例來說,能否拿到賠償也不樂觀。Ann的律師說,即便Ann的右手掌重殘、被鑑定為職業傷病失能第8級、訴訟判決也確定雇主必須賠償144萬元1421元整,但到目前雇主醫然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Ann的律師說,其雇主是個雇用非常多名外籍移工的大公司,這公司沒有任何資產,卻可以這樣聘僱上百名的勞工,後來勞工受傷後無法向雇主求償,就是以「沒有資產」為由。雇主脫產給關係企業的公司,目前民事執行部份過程不是很順利也不是很理想,原來掛名的雇主認為他們沒有資產不用負責、關係企業認為自己跟勞工不是僱傭關係不用負責,雙方都不想賠,至於Ann,2015年就回到印尼,手失能、無法進行任何工作、只能靠家人務農自給自足維持生活。

20200619-移工職災配圖(謝孟穎攝)
律師指出,部分移工公司會以脫產的方式來躲避移工傷後求償。示意圖,非關新聞個案。(資料照,謝孟穎攝)

「為何一個沒有資產的公司可以申請到1-200名外籍移工來做工作?訴訟過程他一直強調公司就是沒有資產,這事情是否為行政機關或是立法機關到疏失?這樣根本求償無門,那為什麼可以讓沒有資產的雇主雇用這麼多移工?」Ann的律師質問。

每2天就1.6名移工失能 移工團體嘆:民間都說外勞是替死鬼

對於職災移工求助無門狀況,希望職工中心主任劉曉櫻嘆,據勞動部數據每2天就有1.6名移工因職災失能,真能說台灣是外籍勞工的「賺錢天堂」嗎?而移工投入的多半為3K產業、集中在營造業製造業、都是台灣職災死亡率非常非常高的產業,「民間會說外勞是台灣勞工『替死鬼』,我們不想這樣講,但根據官方統計,就是這麼殘酷。」

而在拜倫求償無望、深知自己後半生會給兒子負擔、選擇跳樓的悲劇裡,希望職工中心本日赴勞動部陳情提出「職災墊償」制,就是希望職災勞工可以不用在「犧牲自己」與「拖累家人」之間做選擇。

本日希望職工中心提出以下3點訴求:

1. 勞政主管機關應嚴懲無良雇主,還給職災移工公道,並且廢止相關工廠聘雇移工之名額,以避免其他移工深受其害。
2. 檢討《勞動事件法》之執行狀況,使法律得以真正落實其保障勞工權益之精神。
3. 弱勢職災移工絕大多數難以靠自己的力量向雇主追討欠款,政府應設立「職災墊償制度」,一旦確定為職災應比照「關廠墊償歇業制度」,由政府先行墊付並進行代位求償,才能保障職災勞工之權益。

對於拜倫的職災案件,勞動部則提出以下回應

一、有關個案處理情形說明:
(一) 雇主責任部分:
1. 未通報職業災害,桃園市政府已依規定處3萬元罰鍰;至於未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桃園市政府亦已處2萬元罰鍰。
2. 本部將請桃園市政府提供相關事證,俾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予以廢止移工名額。

(二) 罹災勞工權益部分:
1. 經桃園市政府協調,業於109年5月6日返還本案移工工資9萬3,996元。
2. 移工因發生職災事故,業經申請獲核慰問金1萬元;因移工已身故,家屬可再申請最高10萬元慰問金。
3. 有關職業傷害保險給付部分,本案移工住院期間之醫療費用(不含自費項目)已由勞保局支付,至109年7月所請職業傷害失能年金給付,勞保局將秉持從寬、從簡、從速原則審查辦理。又其於職災治療不能工作期間未取得原有薪資部分,得依規定申請職業傷害傷病給付,後續將洽請泰國駐台辦事處協助其家屬提出申請。
4. 為能協助勞工透過訴訟爭取權益,外籍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與雇主發生爭議提起訴訟者,可向本部委託之法扶基金會申請義務律師代理扶助;另本部尚有提供「裁判費」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之扶助,涉訟之外籍勞工如有需要皆可依法提出申請。

二、制度檢討精進說明:
(一) 持續針對經常僱用移工之高風險事業單位,持續加強各項監督檢查,並對聘有外籍移工之工廠及工地實施專案輔導,同時以移工母語印製災害預防宣導摺頁等資料,積極辦理相關防災宣導、教育訓練,以督促雇主落實安全衛生設施改善,積極預防移工職業災害之發生。

(二) 移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之補償,可依勞工保險、勞動基準、職業安全衛生等法令規定辦理,本部並有外籍移工慰問金、法律訴訟扶助等協助措施,亦正積極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立法中,各界建議均會錄案,納入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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