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霸道長臂管轄,加、澳、美接力反制香港國安立法

2020-07-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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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示香港終於告別「國安不設防」歷史的駱惠寧,其實就是「京人治港」的首任「港督」。(美聯社)

宣示香港終於告別「國安不設防」歷史的駱惠寧,其實就是「京人治港」的首任「港督」。(美聯社)

中國實施《港區國安法》(簡稱《國安法》),不過十來天,香港急速變為另一個世界。傳聞中的大搜捕雖未展開,「高危人物」依然健在,但在政治高壓的恐懼感下,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宣告不問政治,《香港城邦論》作者陳雲宣告退出社運,政團「香港眾志」也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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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成員周庭在一宗事發於去年的「煽惑他人參加非法集會」案中認罪。羅冠聰退出民主派初選,宣告在海外主打「國際戰線」。其他港獨派和本土派組織也紛紛宣告解散在港組織。

第四十三條細則大肆擴充警權

七一當天,有人展示「香港獨立」或「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而被控告「煽動分裂國家」罪名。更離譜的是,有人只是藏有這類宣傳品即使未展示也被檢控。

香港開始討論「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是否合法,並開始用「光時」簡稱降低敏感度,也開始討論〈願榮光歸香港〉是否為「港獨歌」。許多人主動清理臉書和Telegram上的留言,換頭像、改名,用各種諧音、廣東話俗語和英文簡寫等方式打擦邊球,有如重演二○○八年大陸政府展開的網路「河蟹」。

香港政府認為,反送中運動口號之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含有「港獨」之意,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列為禁語。(美聯社)
《港區國安法》讓香港人開始討論「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是否合法。(美聯社)

然而高壓尚未見底。七月六日,香港國安委召開第一次會議,隨後頒布《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進一步刷新想像。它授權警方七項權力,大大擴充警權。

在「特殊情況下」,警察毋須法庭手令,只要助理警務處長即可授權進入有關地方搜證。毋須法庭手令,只要行政長官批准就可合法監聽。

如果有人涉及《國安法》,警方可以要求他們「提供資料和提交物料」,即國安嫌犯沒有緘默權,必須在「指定時限內回答問題」。只要是警方正調查涉嫌國安罪的人,就可向法庭申請禁止其離境。相關人士的財產可向法庭申請凍結、限制、沒收和充公。

以上大多是警方(和行政部門)說了算,即便後兩者需向法庭申請,但門檻相當低,只要「合理懷疑」即可。上述五項規定已大大縮小了香港人的自由和法治保障。很多長期努力建設的法治成果,如緘默權、嫌犯和律師可在無人監聽下商議(監聽不但違法,監聽內容也不可做為呈堂證供)、入屋搜證需要法庭手令(否則證供同樣不能呈堂)等,都一一為《國安法》讓路。

開啟「國安委造法」先河

根據《國安法》第三十八條,若海外非香港人支持港獨就會被《國安法》的「域外法權」管轄,「雖遠必誅」。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中另外兩項規定,則進一步拓寬域外法權,引發國際擔憂。

在電子平台(網站和社交媒體等)發布信息若涉及國家安全,警方可要求發布人士、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和網路服務商刪帖,也可要求服務商提供發帖人身分。
這條措施是中國式「刪帖封人」的翻版。但中國法律最多只管中國服務商,當初Google不肯提供名單給中國政府,中國只能找個政治原因把Google趕跑,不會把主管抓起來。但香港法律管轄海外的服務商,即便如臉書和Telegram等國外機構也需遵從香港管轄。如果不從,則負責人通通能被檢控入罪。

警方也有權「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動提供資料」,規定該組織在「指定期限,按指定方式」(令人想起中國的「雙規」)向警務處長提交資料。也就是說,即使是台灣或美國的組織並未支持港獨,只要不按香港警務處長的要求提交資料一樣觸法,也能被檢控入獄。

以上兩種情況中,外國嫌犯若身處香港、在香港轉機或搭乘香港飛機則可被逮捕;在與香港有引渡條約的地區,則可被香港申請逮捕和引渡。由於《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觸犯以上兩種情況的海外人士身處與中國有引渡協議的國家,也可能被中國以觸法為由 「送中」。

總之,一個《國安法》加上一個實施細則,無遠弗屆地把全世界人都管起來。即便是中國大陸版和澳門版的國安法都沒有《港區國安法》這麼霸道的長臂管轄權。

各國重新思考與香港的司法合作

實施細則最令人驚愕的一點是,它做為一條法律,以國安委名義直接頒布實施,不符立法程序。一開始還有建制派打圓場說,實施細則是附屬法例,政府頒布可不需經立法會。但特首林鄭月娥很快就澄清,該細則是國安委的決定,根據《國安法》第十四條,不需要諮詢、不需經立法會辯論,更不能被司法覆核,此舉開啟了「國安委造法」先河。

原先第十四條列明國安委有「分析研判、規畫工作、制定政策、推進法制建設、協調行動」等職責,一般理解是宏觀性的事項,沒想到連具體立法也可一手包辦,這意味著以後國安委可為所欲為。

實施細則進一步引發國際爭議,西方各國面臨幾個迫切的挑戰:

第一,香港一直做為中國和西方世界的連接點,西方有很多人生活在香港(也有很多香港人是西方國家公民),香港長期擁有的生活方式大幅改變,嚴重威脅了在香港生活和旅遊的西方國家公民的安全,多國向國民提出到香港旅遊的安全警告。香港傳統上是各國間諜雲集的地區(也包括中國間諜),隨著國安公署進駐香港,外國也必須考慮間諜的安全問題。

第二,香港的域外法權干涉了外國內政和外國公民權利,各國不得不重新考慮和香港的司法合作。加拿大就宣布暫停和香港的引渡條例,澳洲隨後也宣布暫停。可以想像,其他與香港有引渡條約的西方國家也會一一跟上。

第三,如何幫助香港人逃離香港。美國此前通過的《香港人權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列明將給受政治迫害的香港人提供簽證便利乃至政治庇護。

英國首相強森的防疫記者會,標語牌寫著「保持警覺、控制病毒、拯救生命」。(AP)
英國首相強森堅持給香港持有BNO的香港人及其家屬在英國生活的權利,並提供他們入籍的途徑。(AP)


英國首相強森(Boris Johnson)頂住中國威嚇和英國排外主義,堅持給香港持有英國海外國民護照(BNO)的香港人及其家屬(估計最多三百萬人)在英國生活的權利,並提供他們入籍的途徑。強森解釋,這不是反華,而是英國曾允諾保證香港人在交還中國後能繼續享有自由,現在英國有責任信守承諾照顧香港人。澳洲、日本和台灣也紛紛推出接納香港移民的計畫。

第四,在香港已逐漸變成和中國大陸差不多的城市,西方各國紛紛考慮停止把香港視為和中國差別對待地區的政策。繼美國取消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待遇之後,加拿大也宣布停止向香港輸出敏感高科技產品。以後各國把香港和中國在各方面一視同仁的政策將陸續不斷出爐。

日本通過決議拒絕邀習訪日

此外,各國還以不同手段向中國表達不滿和反制。日本執政黨自民黨通過決議,要求安倍政府拒絕邀請習近平今年原定的訪日行程。

最重要的還是美國參眾兩院以極速全票通過《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imy Act),加大對香港和中國的制裁。制裁手段包括對中港涉事人涷結資產、拒絕入境等,並對參與交易的金融機構做出一系列制裁。據傳,美國也考慮停止美元和港幣掛鉤,削弱香港聯繫匯率制度做為備用手段。

有傳聞,中國銀行和工商銀行已經開始研究若被美國禁止外幣交易的對策。

在疫情改寫中國和西方國家關係後,《港區國安法》進一步讓西方看清中國,中西方對抗的格局無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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