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爭議不斷 農委會修正農地變更作業要點,審查趨嚴防種電亂象 

2020-07-0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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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陽光電爭議不斷,農委會將公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審查將趨於嚴格。示意圖。(資料照,顏麟宇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台灣太陽光電爭議不斷,農委會將公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審查將趨於嚴格。示意圖。(資料照,顏麟宇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台灣太陽光電爭議不斷,從屏東台糖「平地造林」,到苗栗山坡地2公頃以下農地,以化整為零方式種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7)日親上火線,宣布強化營農型綠電設施用地變更審查,農委會將公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2公頃以上30公頃以下之農地變更,過去僅需縣市政府區域計畫審查委員會審查,未來必須送農委會審查;未來2公頃以下之農地變更為綠電設施,雖仍由地方政府審查,必須為「遭其他用地包圍、夾雜之零星農業用地」才會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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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太陽光電設施在全台農地「遍地開花」,包括台糖屏東上千公頃「平地造林」,在20年造林獎勵政策結束後,將轉作營農型綠電設施,相關規劃引發環團大反彈。網路媒體《上下游》以「政府滅漁」為標題,報導台南七股漁電共生案場,農委會方面準備配合經濟部,推動1萬公頃漁塭「漁電共生」;加上最近苗栗通霄山坡地出現2公頃以下農地「化整為零」申請地目變更為綠電設施,諸多亂象,讓農委會不得不出手導正。

農委會提農業綠能發展3前提 屋頂型「畜電共生」優先推動

陳吉仲強調,面對全球極端氣候,綠能20%的發電量如果沒有達到,台灣的空污將降不了,農委會會配合能源轉型政策,但農業綠能發展必須在「不影響農漁民權益」、「不影響農業生產」、「不對生態造成衝擊」3個前提下推動,未來也會優先推動屋頂型「畜電共生」。

陳吉仲表示,在所有農產品當中,農作物的陽光需求最高,其次是畜牧,再來是水產品,因此,農委會現階段優先推動屋頂型「畜電共生」。目前為止,全台1.5萬個畜牧場的屋頂型太陽光電設施,裝置容量已接近1GW,農委會未來3至4年將持續推動屋頂型綠電設施,包括農產品集貨場、包裝廠屋頂,屆時裝置容量將達3至4GW。

至於地面型部份,陳吉仲表示,為避免「假種田,真種電」情況發生,農委會將堅持營農型綠電設施,農作物產量必須達原產量的7成以上;現階段鼓勵各縣市,在不利耕種區,包括重金屬污染、地層下陷區推動太陽光電。截至目前,農委會已公告劃設2000多公頃不利耕種區。

不過,針對最近苗栗丘陵地區,出現2公頃以下農地申設綠電設施,衝擊農業生產與生態。陳吉仲表示,為了避免類似「化整為零」做法,農委會將公告修正《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修正30公頃以下農地申請變更為綠能專區的審查流程。

陳吉仲表示,根據現行辦法,30公頃以上之農地變更,必須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2公頃以上30公頃以下部分,先前改由縣市政府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根據農委會初步統計,目前各縣市政府審查中的農地申設綠電專區的案件,一共有69件,面積1279公頃,為了落實「農地農用」精神,未來2至30公頃的變更案,將一律送到農委會審查。

20200429-農委會主委陳吉仲29日於經濟委員會備詢。(盧逸峰攝)
針對台灣太陽光電爭議,農委會主委陳吉仲7日親上火線說明。(資料照,盧逸峰攝)

為避免綠電化零為整 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樣態更嚴謹 

至於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在新版的《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雖仍然授權地方政府審查,但陳吉仲強調,在作業要點中將明訂核農地變更的核准樣態,「為避免綠電化零為整,遭其他用地包圍之夾雜零星農業用地才會允許,其他樣態一律不准。」

另外,針對2公頃以下「農地非農用」的變更案,陳吉仲表示,「農地非農用」變更案,主管機關為內政部,這項規定當初係為了電塔等公共事業之設置,屬於「少數中的少數」,農委會方面目前已與內政部達成共識,內政部將針對660平方公尺以下申設太陽光電,免申請地目變更的漏洞關起來。

2公頃以下授權地方恐有漏洞?農委會:樣態有溝通機制

不過,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若授權地方政府,落實到基層是否會完全走樣也引發質疑。對此,陳吉仲表示,何謂「遭其他用地包圍夾雜的農地」的樣態已有溝通機制,「2公頃以下變更綠電設施,審查上,不會比處理農舍更複雜」。農委會將主動告知地方政府,至少可以避免業者,利用2公頃以下漏洞,在農業生產地區設置綠電設施。

擁有全台最多農地的台南市,被認為「以拖待變」遲交地方國土計畫。(林瑞慶攝)
根據新版的《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仍將由地方政府審查。示意圖,非關新聞個案。(資料照,林瑞慶攝)

根據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國共有400多件農地,申設綠電,由於在《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修正案頒布後,先前已經送件的案件,仍將適用舊的審查辦法,媒體擔心,這段期間是否會發生綠電「搶建」的情況。

陳吉仲表示,綠電成案需要很長的時間,因牽涉到農地租約、饋線等要件,因此預估在新法公告以前,不會有申請件數大幅增加的「搶建」情況;在新法未公告以前,即便是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縣市政府公務人員也會善盡把關的義務,「不要把公務人員,都看作是不會保護國土,畢竟審查通過,他們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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