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人大香港代表譚耀宗:立法之後有人要以身試法,那只能繩之於法

2020-07-0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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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沒有資料檢控對方、法院接不接受,那我們有很完善的程序。那個不用擔心,只要你不捲入分裂中國領土的問題、沒有搞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那沒有關係。這個在全世界都是這樣,你去到任何國家,就算不是當地國民,但搞顛覆、破壞別人國家安全的事情,都是不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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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外國的外國人是否會按這部法律,被引渡到香港或中國大陸受審?

答:這些事情不是我說了算,這些都有法例管轄。可能你做了一些危害中國的事情,你說中國去投訴你、引渡你,這全部都有規矩,不是亂來的。所以如果真的要處理這種問題,就會按國際慣例、相關的本地法例、《國家安全法》的規則行事。所以我覺得不要整天製造恐慌,做一些引起恐慌的事情,我覺得沒有這個需要。

抗議者在香港集會反對新的國安法,警察逮捕了數百人
AFP / Getty 7月1日,抗議者在香港集會反對新的國安法,警察逮捕了數百人

問:這不是製造恐慌,這只是求證會不會發生這種事。尤其是譚代表你是香港唯一一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委,香港唯一一位常委級的國會議員。所以大家視你的說話為十分權威。

答:我不敢說甚麼權威,法例條文已經公布,大家都只是同樣看著法例。我只會就自己的理解,我也不是法律專家,不過我在參與這條條例的討論時,我覺得中國政府為甚麼要搞這條法例?其實就是希望可以保持香港社會穩定,不希望給外國勢力結合本地反動力量搞破壞中國、搞分裂、搞顛覆、搞恐怖活動,只是這種目的而己。

所以很多香港人覺得,有了這條法例反而覺得更安心。有一些事情事先說明,有法例告訴大家甚麼事情被禁止、甚麼事情不可以這樣做。如果你一定要觸碰法例,那沒有辦法,你要以身試法,唯有繩之以法。但如果你不搞這種事情,那就絶對沒有問題。

問:外國組織或外國傳媒如何才會被視為沒有干預香港?

答:條文裏已經說明新聞自由沒有受影響,《基本法》裏邊的權利和自由不受影響,如果你是一個正確的新聞報道和採訪,那是沒有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你在新聞機構鼓動或鼓吹散佈仇恨,去推動搞分裂、搞顛覆,那當然有問題。但我相信不會的,特別是那些這麼有歷史、或者在新聞界專業的團體怎麼會受影響。

我們也看不到處理媒體相關工作時,對媒體有強硬的處理。如果你不觸碰這些問題一定沒有事。

持BN(O)身份香港人的問題

問:英國當局早前提出擴大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持有人留英的權利,昨天中國外交部警告會提出反制措施,英國要承擔有關後果。你認不認同有關BN(O)的事情是英國內政?為甚麼會變成干涉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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