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北京任命多名駐香港國安要員,來看看他們是什麼角色?

2020-07-0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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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安法》,駐港國安公署負責分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局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香港履行維護國安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並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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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列明,北京可以在香港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時行使管轄權,意味著該公署在香港國安工作中具有領導地位。

另一個在香港新設立的機關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主要官員和紀律部隊首長。條文列明,委員會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所作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李江舟
BBC Chinese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李江舟

副署長李江舟及其他任命

剛任命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李江舟此前是公安部駐中聯辦警務聯絡部部長,公安部最高級駐港官員。

今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對媒體說,中聯辦警務聯絡部是香港與大陸執法部門的橋樑,熟悉兩地執法部門。李江舟已經來港工作多年,熟悉香港情況。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中央政府的任命表示歡迎。她說,特區政府將與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駐港國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執行香港《國安法》,履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同日,林鄭月娥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劉賜蕙於今日宣誓就任。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對香港媒體表示,新任命的國安事務顧問駱惠寧同時身兼三職,具有很大權威性和很高的政治地位,可以發揮指導、監督和支持特區政府維護國安工作,亦可以發揮特區和中央之間的聯繫作用,在推進工作方面更有效率。

被問到特區是否必須接受駱惠寧的意見,劉兆佳表示,特區政府在任何情況都可以提出意見,但涉及國家安全層面,中央肯定有較大決定權,如果顧問的意見來自中央,特區政府很難不接受;如果顧問的意見來自他本人,而特區政府有其他意見,則由中央政府仲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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