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信良專文:于右任與陳菊

2020-06-3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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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陳菊不會糟踏自己的晚年,她領導的監察院不會是「聖朝無闕事,自覺諫書稀」的冷衙門。(陳菊臉書)

作者認為,陳菊不會糟踏自己的晚年,她領導的監察院不會是「聖朝無闕事,自覺諫書稀」的冷衙門。(陳菊臉書)

這是一個遙遠的關於監察院的故事,遙遠到年紀比我小的人,若非對監察院的歷史特別有興趣,大概都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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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1957年12月10日,監察院通過了以陶百川為首的10名國民黨籍監察委員聯名彈劾當時的國民黨籍行政院長俞鴻鈞的提案。這個彈劾案導致俞鴻鈞辭職下台。

這種事即使發生在今天,也不難想像它的震撼。何況是處在蔣介石獨裁集權高峰的1950年代。這個彈劾案對當時蔣介石的統治威權無疑是一大衝擊。據說蔣介石十分震怒,有意開除提案的這十名監察委員的國民黨籍。但卻不了了之。因為當時的監察院長是國民黨的黨國大老于右任!

于右任是國民黨的前身中國同盟會的會員,比蔣介石年長,也比蔣介石更早參加由孫中山先生所推動的中國革命運動。蔣介石再怎麼不高興,也只得讓他幾分。

整個一九五0年代,是國民黨政府體制內的監察權行使的黃金年代。除了前述彈劾俞鴻鈞案,讓國民黨側目的還有1955年陶百川等五名國民黨籍監察委員對被羅織的陸軍二級上將孫立人部屬涉及匪諜和兵變的冤案提出的調查報告。這份報告認為全案純屬子虛烏有,徹底否定由當時的副總統陳誠領軍的「總統府九人專案調查小組」所作的認定。一九五0年代的監察院所以還能對國民黨的威權統治發揮一點暮鼓晨鐘的警醒作用,固然因為有像陶百川那樣風骨錚錚的鐵漢委員,但也因為有像于右任那樣擋風避雨的大樹院長。

監察院的存廢是當前備受爭議的熱門議題。要解答這個爭議,最好先釐清監察權和行政權相互關係的歷史脈絡。

圖左為1947年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監察院長于右投票(維基百科);右為1962年李梅樹繪製之于右全肖像「太平老人」(李梅樹紀念館,維基百科)
圖左為1947年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監察院長于右投票(維基百科);右為1962年李梅樹繪製之于右全肖像「太平老人」(李梅樹紀念館,維基百科)

秦始皇統一中國,依據法家的政治理念,建立了中央集權卻相互制衡的官僚統治體制。丞相輔佐皇帝,總攬朝政,集行政和立法大權於一身;但軍事指揮權屬於太尉,百官監督權屬於御史大夫。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並稱「三公」。御史大夫同時又是副丞相,專責監督丞相。丞相下台,御史大夫是法定接班人。御史大夫雖然位高權重,但在待遇上卻只有丞相的五分之一。御史大夫年俸二千石,丞相則有萬石。這樣的制度設計最能保證御史大夫會有強烈的政治動機積極監督丞相。

在這種體制之下,監察權的性質相當類似現代政治的反對黨。

秦代的政治制度一直沿用到漢代初期。漢武帝為了擴張皇權,費盡心思削弱丞相的權力,也連帶廢止了御史大夫的丞相法定接班人地位。漢武帝把太尉改稱「大司馬」,把丞相改稱「大司徒」,把御史大夫改稱「大司空」,把原屬丞相統領的稱為「九卿」的所有中央機構分別劃歸三公管轄。在漢武帝以後兩千年的中國歷史長河裏,監察權都作為中央集權體制的一個獨立機構在運作,不再能取代行政權。

沒有機會取代行政權的監察權,很難抗衡行政權的威脅利誘,很容易向行政權妥協。因為行政權畢竟掌握更多更大的資源。這就是為什麼中國歷代多的是替當權者為虎作倀的監察御史!

但是,中國歷代也不乏高風亮節的諤諤之士,「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不惜賠上身家性命,以令人景仰的道德高度行使抗擊不義權勢的監察權力。這說明獨立存在的監察機構還是能發揮一定程度的激濁揚清的政治作用。

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的監察院,就是一個獨立行使監察權的機構。這是根據孫中山先生的主張所制定的。孫中山先生主張把監察權從立法權分開,因為他認為兼有監察權的立法權會強大到讓行政權無所作為。民進黨主張廢置監察院,是希望把監察權回歸立法權。這種主張認為只有得到立法權支持的監察權才能有所作為。

當代民主政治的發展讓這兩種想法都站不住腳!

政黨政治是當代民主政治最普遍而且最強而有力的趨勢和特色。因此,黨同伐異不但是勢所必然,而且是理所當然!在這樣的大形勢之下,歸屬於立法權的監察權將毫無作為;因為執政的國會多數不可能監督同黨的政府,而國會少數對政府的監督也必定被執政黨的國會多數完全否決。

美國國會對川普總統的彈劾案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民主黨在眾院擁有多數,所以提出彈劾案;共和黨在參院擁有多數,所以否決彈劾案。政黨界線分明,沒有是非,只有立場。

從以上的論述,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作為憲政機構獨立存在的監察院還是有它繼續存在的必要和意義!

在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年代,只有國民黨的黨國大老所領導的監察院才能有效監督國民黨政府。同樣的道理,現在是民進黨完全執政的年代,只有民進黨的黨國大老所領導的監察院才能有效監督民進黨政府。于右任之後的監察院所以寂靜無聲,可以思過半矣。

陳菊半生從事人權工作,更重要的是,她有大功於台灣民主,有大功於民進黨!民主畢竟最根本最核心的人權!

陳菊是一九七0年代台灣民主運動最重要的組織者。那個年代的民主運動最終促成民進黨的成立,促成台灣今天的民主。陳菊對民主台灣和對民進黨的歷史貢獻,比于右任之於國民黨的黨國,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從這個角度看,誰能說陳菊不是適當的監察院長人選?!

陳菊不是謹小慎微的人,勇於任事,又長年執政,她的風風雨雨是很自然的。就因為她勇於任事,可以期待她所領導的監察院不會是「聖朝無闕事,自覺諫書稀」的冷衙門。她有值得珍惜的歷史地位,在她的晚年,她不可能去糟蹋!勉乎哉,永不退縮的美麗島民主老兵!

*作者為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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