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仁觀點:陳時中歸去來兮?

2020-06-26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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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陳時中擬推動「醫材自付差額上限」引發爭議。(資料照,顏麟宇攝)

衛福部長陳時中擬推動「醫材自付差額上限」引發爭議。(資料照,顏麟宇攝)

健保署6月9日公布四大科八大類352項自費醫材差價上限,就好像捅了馬蜂窩,不但醫界相關協會大反彈,連蔡英文都「逾界」跳出來「安撫」醫界,蘇貞昌也對之頗有微詞,衛福部長陳時中只好13日再召開閉門會議,決定原八月實施的差額上限暫緩實施,但再兩個月還是要再召開會議商討,換句話說,自費醫材差價限額還是要訂,不會因醫界反彈而取消,但令人懷疑,在高層「鄕愿式」的護航下,和「講話大聲就是有理」的歪理下,這個差價天花板訂得下去丶實施得了嗎?加上健保費調整,被蘇貞昌迫不急待的「打臉」否決,縱使民調人氣高達九成,陳時中還做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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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行政院長蘇貞昌23日參訪故宮博物院。(盧逸峰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否決醫材自付訂定上限。(資料照,盧逸峰攝)

健保署商訂此項自費醫材差價上限,前後花了一年多時間,召開了四十多次會議,並不是一夕之間,倉促決定,但居然有相關醫療團體,睜著眼睛說不清楚健保署「所為何來」?好像非給健保署掛個偷偷摸摸,資訊不透明的黑箱作業不可,其實,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説穿了,此項自費醫材差價上限的訂定,對於醫院而言,不訂比訂定好,訂了多少會擋到財路,何苦來哉?

平心而論,健保署訂定此項天花板,節省和保護的是患者的權益,和健保局減少支出和增加收入,一點關係都沒有關係,但何必冒著得罪醫療院所,趁機「告御狀」之風險?實有令人「看不過去」之處。説句坦白話,健保局有補助的自費醫材,居然是醫療院所「以醫材補醫療」的收入大宗,健保署如限制了天花板,也就如同限制了「予取予求」的機會,有如踩到了巨人的阿里斯腱,怪不得反彈如此之大。

陳時中13日所召開之閉門會議,由於與會者要求確認發言記錄,所以有「逐字稿」的流出,綜觀與會者發言內容,客觀者少,大部分醫療業者或代表,多站在對己有利的角度發表關點,理由牽強附會,甚至荒腔走板,不忍卒聽。但也有個人醫師,以患者角度或反對醫療院所和醫材業者不當連結,而仗義執言,甚至談到:自費醫材的高價,是否和醫療院所或醫師的「回扣」有所關連?這個「潘朵拉盒子」能不能打開來公開探視?

在閉門會議中,無可諱言,大部分醫療院所或協會代表,多反對健保署訂天花板限額,理由五花八門,有說此為「自由市場」,應由市場機制去訂價?但也有反對者提醒,由於區域和醫院特性,醫療並非完全自由巿場,而是接近寡頭壟斷市場,如醫療費用全由健保局給付,那就不牽涉患者權益,但如由健保局補助一部分,其餘多數由患者自費,這一塊很難歸納為自由市場,因為患者受限於區域丶習慣丶會認醫院丶認醫師,選擇條件就受到了限制,並無法以完全自由巿場去看待,所以健保署站在維護患者的立場,訂定自負額上限,是有合理的基礎存在。

也有與會醫療院所代表認為,訂差價上限,恐怕會「劣幣驅逐良幣」,讓好的、進步的醫材,受限於上限而退出台灣健保,差的醫材反而藉此上限而提高價格?並舉醫療用藥就有此例。不過,此爭㸃也有與會者不同看法,如果真的好的丶進步的醫材,價格超過上限,那就列入完全自費的範圍,健保局並不限制這一塊,醫材要鑲金鑲鑽,任憑為之,反正是患者自付,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怎麼會有受限而退出的顧慮?

另也有拉商業醫療保險加入戰局的,謂根據資料,台灣有1,679萬人購買醫療商業保險,健保署如強迫降低醫材上限,節省的是保險公司的給付,於患者並沒有關聯?此説受到資料正確性的質疑,台灣真的有多達三分之二的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嗎?參加的人,都能享受自費醫材的完全補助嗎?如果資料不正確,那就是「指鹿為馬」,以保險公司為障眼,模糊轉移焦點,令商業醫療保險公司揹黑鍋,更有健保署和保險公司「官商勾結」的影射,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要不得的。但如資料正確,也真如某些醫療業者的勾結指控,那健保署長應負起政治責任,衛福部長也脫不了圖利的干係。

會中,曾任衛生署長的葉金川,言簡意賅提出三點問題檢討:一丶自費醫材的利潤有沒有高到不合理?二丶醫師有沒有「收回扣」?三丶醫材廠商有沒有不勞而獲的暴利?他說,醫院需要管理,健保並沒有給醫療院所名目上的利潤,以致靠病房差額、地下街餐飲丶停車場丶自費醫材差價等,來補貼人員薪水丶增加員額,這是不合理的,最重要的是要保障民眾不被「敲竹槓」。同一醫材,只要台大丶榮總丶長庚等大醫院價格簡化列出來,讓民眾可以清楚參考,保障權益,約束廠商不要胡亂加價。

20200226-新北市政府26日舉行「防疫大作戰 志工動起來」防疫志工隊培訓暨成立誓師大會,前衛生署長葉金川出席。(盧逸峰攝)
前衛生署長葉金川。(資料照,盧逸峰攝)

另外,在與會諸醫界大佬中,獨有位基層住院醫師出席,他是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新光醫院住院醫師黃致翰。他提出「醫院必須加強利益迴避」的觀點,醫院對於藥品、醫材,本身就不能有利益關係存在。他也建議財團法人醫院內部管理民主化,増設勞工董事,財政透明化,合理提升醫療人員待遇,讓醫師不會在個人收入和病人權益上「衝突及兩難」。

綜觀全場發言,醫療院所及協會代表,多不主張訂定醫材差價限額,但消基會代表丶民間團體及歷任健保局長,多贊同有必要訂定,因為「醫材比價網」對經濟弱勢及偏遠地區民眾,難以發揮效用。而且,與會者,絕大多數都「心照不宣」的是:醫療院所多有拿自費醫材費用補貼其他技術丶設備丶人員丶冷門科別的情形,及其必要。怪不得會造成許多「黑箱」價格,一樣的手術和醫材,價格動輒差數萬乃至於數十萬元,在佔全部醫療行為只有3.5%的健保局部分補助的自費區塊就已如此,那還有約26%「完全自費」不列入醫材比價網的醫材市場,豈不是容易淪為「吃人肉」的市場?雖說此表面上為自由市場,但因為醫療器材有所嚴格管制,也就容易扭曲原來機制。但是,政府只是要介入只占3.2%的部分補助醫材訂價上限,就因為「擋人財路」而引起大反彈,形成「講話大聲」就是「道理」,而偏偏執政高層又鄕愿偏聽,第一時間以「媚俗」為重,依筆者鄙見,陳時中若未能達成訂定差價上限,另拼著民調垂墜也要調高健保費率的構想,又早早被行政院「打槍」,那麼,他不如「急流勇退」,歸去來兮,保得一生令譽,夫復何求?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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