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工殤實錄3》10萬元買你一隻手!職災求償秤斤論兩,移工還被罵「死要錢」

2020-06-3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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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蓮碰過的職災移工,90%事發當下雇主都沒打算通報職災,雇主通常會說他自己不小心,會叫仲介帶他去看醫生、醫藥費自己付,甚至像阿重的仲介一樣說看一次醫生要收500元服務費。在這過程中工人會慢慢發現事情不對勁,如果嚴重到失能也會開始困惑:我能不能留在台灣?誰可以陪我去醫院?這時才會意識到要找人幫忙,才會透過朋友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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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陳品佑攝)
陳秀蓮碰過的職災移工,90%事發當時雇主都沒打算通報職災。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陳品佑攝)

移工發生職災後要求助最困難的就是「語言」,陳秀蓮說,移工無法跟本勞一樣知道可以去找哪個律師,即便知道法扶,也可能受限於上班時間難以接近,就算知道求助方法,職災發生當下可能連電話都無法打──就像TIWA協助的一名燒傷移工,在醫院做兩次植皮手術,痛到連上廁所都要按緊急服務鈴,怎麼打電話?

第一時間移工最擔心的還是醫療問題,一個異鄉人在台灣可能就連看醫生都需要人陪伴,這時陪伴的仲介便可能提出一些離譜的和解方案,陳秀蓮說:「他會拿個很便宜的錢要你回去,勸你說你在這也不能工作啊、身邊沒人照顧你,不然你先回國……他在醫院和所有人都無法溝通,可能會在孤立狀況下接受那些條件,『我回菲律賓好了,至少還有家人。』」曾有個女工手斷了、仲介給10萬元要她簽和解書,那時剛好隔壁床看護工是TIWA協助的印尼人才能當下阻止她,若簽下去就有法律效力,一切就來不及了、很難翻案。

即便勞動部有「職災個管員」協助受災勞工,大部份能用到這項服務的還是台灣人,陳秀蓮也深知職災個管員人數非常少,遠遠不及所需。多數移工主要還是透過人權團體去處理賠償問題,但上了調解庭或法庭,又是另個煎熬。

家裡急需用錢,移工只能妥協接受過低的和解金

說起「10萬元換一隻斷手」這事,投身勞工運動多年、如今在桃園市群眾協會協助安置庇護移工的汪英達很有感,他看過太多移工接受這種條件,對此他深感無力:「當他失去部份工作能力或殘障,雇主會給他一筆錢請他回去,可能5萬、10萬──這對東南亞移工來說已經是天文數字了,他們很多會接受,但真的依《勞基法》計算,他們能拿到的遠高於此。」

20200613-移工職災配圖,移工身影配圖。(陳品佑攝)
汪英達感嘆,「5萬、10萬對東南亞移工來說已經是天文數字了,他們很多會接受,但真的依《勞基法》來說,他們能拿到的遠多於此。」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陳品佑攝)

依《勞基法》規定,當移工發生職災但契約未到期時,在安置期間,雇主不能解雇還必須付薪水,但汪英達也記得過去參與一場在宜蘭縣勞工局協調的印尼漁工職災案,當事人手骨折打鋼釘,雇主堅持要把移工送回去。勞工局其實支持協會開的條件,包括安置1年醫治、雇主照付薪水、待動手術取出鋼釘後再看要回漁船工作或轉換雇主,沒想到雇主開始喊價:「10萬夠嗎?還是11萬?」

協會在協調過程中急喊暫停,把移工帶出去勸說:「你還可以在這邊有薪水,還可以治好繼續工作,一個月還有2萬。」但移工聽到10萬就同意了。汪英達嘆:「我們後來聽說印尼那邊治手的費用也要10萬,他可能回去就不會治療了,就這樣帶著那打鋼釘的手生活下去……他們當然會希望能夠賠,但仲介不一定給他很正確的資訊,可能就是老闆要fire他、給他一筆錢要回去,很少會想到法律上是可以留下來治療好再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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