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工殤實錄3》10萬元買你一隻手!職災求償秤斤論兩,移工還被罵「死要錢」

2020-06-3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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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台灣本來是兩個手,你看,我現在變這樣子了……」上班上到手臂被機器斬斷,老闆卻說是你的錯、拿著10萬元要你立刻和解別提告,這般台灣人很難接受的條件,是移工在台灣受傷後的日常...。(蔡親傑攝)

「我來台灣本來是兩個手,你看,我現在變這樣子了……」上班上到手臂被機器斬斷,老闆卻說是你的錯、拿著10萬元要你立刻和解別提告,這般台灣人很難接受的條件,是移工在台灣受傷後的日常...。(蔡親傑攝)

「我發現很無助,體制上對移工真的很不公平,要協助他們要花很大力氣、光要判定職災職業病要來回跑好幾次醫院──這還是很少數有機會、有管道接觸到我們的移工,大部份沒有接觸到的,根本沒有辦法救他……」

上班上到手臂被機器斬斷,老闆卻說是你的錯,拿著10萬元要你立刻和解別提告──這般台灣人很難接受的條件,對職災移工而言卻絕非特例。10萬買下一隻斷手、要勞工滾回家鄉,多年來協助受傷移工的汪英達與陳秀蓮聽過太多,甚至有太多還來不及聽到、來不及拯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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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台灣雖將「外勞」一語正名為「移工」,現實卻是他們依然被視為「外」,是「勞」而非「人」──當一個外來的勞動力在台灣被機器輾斷了手,雇主視其為「報廢品」、難以理解為什麼要幫他們醫治還要付薪水,民眾難以理解一隻手再也不能用如何改變一個人的一生、甚至直批「死要錢」,即便移工決心留在台灣打訴訟求償,流程長達2至3年,漫長期間該如何抱著斷手在異地生活、忍受見不到家人的煎熬亦是一大問題,越南移工阿河與阿重斷手之後歷經的苦難,便是其中一個典型。

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陳品佑攝)
如今台灣雖將「外勞」一語正名為「移工」,現實卻是他們依然被視為「外」,是「勞」而非「人」。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陳品佑攝)

移工惡夢:我來台灣本來是兩個手,現在變這樣子

台灣雖有勞工局、有1955專線供移工求助,來自越南的阿重與阿河斷手之後卻輾轉求助移工團體,包括人稱「阮神父」的天主教會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阮文雄、長期安置協助移工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TIWA研究員陳秀蓮說,其實他們常被仲介說是「愛找麻煩的人權團體」,但所謂「麻煩」,又是怎麼來的?

問起老闆有沒有幫忙,阿重記得剛受傷時老闆有帶他去醫院,但後來都不管、說去找仲介,回診時阿重打電話找仲介,仲介卻說帶他去醫院一次要收500元,「如果要500我不要了,我受傷,我沒有錢。」至於阿河,住院時老闆叫一個中國人去照顧他,但僅住院4天就回宿舍:「就一個人,老闆只叫一個越南人早上下午休息30分鐘幫他煮飯,換藥洗傷口、洗澡、換衣服,都要自己來……」

20200619-移工職災配圖(當事人提供)
斷了手的阿河住院4天就回宿舍,「就一個人,老闆只叫一個越南人早上下午休息30分鐘幫他煮飯,換藥洗傷口、洗澡、換衣服,都要自己來……」照片經變色處理。(當事人提供)

當阿重跟阿河受傷,老闆不理,當他們出院,老闆更是逃避負起該負的責任。當阿重跟老闆談,老闆卻說「都是你的錯」,當阿重住進安置中心要跟老闆打官司,老闆一開始說不賠,上法院又說只給16萬──陳秀蓮補充,經律師計算,阿重該得到的賠償是288萬,包括精神賠償、33歲手受傷到退休65歲這麼多年都無法順利工作的損失。關於賠償這塊有很多不同算法,有些雇主還會堅持移工依法只能在台灣工作12年,不能算到65歲。

故鄉再怎麼貧窮,賠10萬差不多等於只賠5個月的薪水,這點越南人不會不懂。當老闆喊出價碼,斷了手掌的阿重直接回:「太少,我手已經沒辦法回去上班了!」斷了手臂的阿河也知道太少,他要老闆看著他剩下的一小截殘肢:「我來台灣本來是兩個手,你看我現在變這樣子了……」

20200619-移工職災配圖(謝孟穎攝)
當老闆喊出價碼,斷了手臂的阿河要老闆看著他剩下的一小截殘肢:「我來台灣本來是兩個手,你看我現在變這樣子了……」(謝孟穎攝)

依法求償曠日廢時,缺乏後援的移工等不下去

唯一剩下的保障,是《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規定,當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而致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雇主必須給予工資補償。阿重受傷時合約尚未到期,老闆確實有責任付他薪水,只是陳秀蓮也說廠方通常難以理解法規,常會問:「你不工作,為什麼我還要付你薪水?」那段日子老闆一直叫阿重回去工作,但他對機台已充滿恐懼、也無法搬重物。

至於阿河,老闆的喊價從16萬到50萬、再到115萬,還是沒到他的底線。雖然律師算說至少該賠600萬以上,但等了兩年阿河已經很累了,一個人在台灣沒辦法照顧家人、沒收入也很難寄錢回去,阿重說:「爸爸、媽媽跟老婆很想叫我們回去,他老婆說兩年沒回去要跟他分手,等很久了,他老婆自己在照顧兩個小孩,很難……他手還痛,晚上到3點4點沒辦法睡覺,因為害怕……」

「現在,我們就想回越南,希望可以看爸爸、媽媽、老婆、小孩。」

2020年4月再次造訪TIWA時,阿河已經無奈接受老闆開的價碼回去越南了,阿重則還在堅持。從16萬變成100多萬,局外人看來可能會覺得阿河贏了,但漫長兩年間一個人抱著殘肢在台灣生活、不知要等到何時的煎熬,少有人知,阿重也還在面對。

20200421-移工專題:職災移工受害人阿重專訪。(蔡親傑攝)
一個人抱著殘肢在台灣生活、不知要等到何時的煎熬,少有人知,阿重也還在面對。(蔡親傑攝)

「外勞申訴案很難,你永遠無法得到一手消息」

在主要協助台灣在地勞工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林靜文看來,本勞確實有相對豐富的資源,「比較會主張自己的權利,比較不會跟雇主妥協,就我們處理職災跟勞資爭議的案子,他們好像都很清楚自己權益,看要找律師協調還是要告僱主。」

但移工卻不是如此。常協助移工職災案的法扶律師阿水(化名)說,去談法律已是很後段的事了,要等移工的傷比較穩定時才會談雇主責任,而在前面送醫、復健、療養的過程,雇主會想試著跟移工和解,如果和解金額很低,例如斷手只賠10萬,即便後來當事移工進入狀況,和解書已經簽了就很難回頭,除非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他受騙,才可能推翻。至於要打訴訟的,目前法扶可以接到的移工職災案件仍以人權團體轉介為主。

至於人權團體怎麼接到案件的?TIWA研究員陳秀蓮說,第一時間求援往往不是來自當事人:「外勞申訴案很難,你永遠無法得到一手消息,我總是聽到誰誰誰說『我有個朋友手斷掉了,該怎麼幫他』,可能說是他阿姨的同學的小孩、可能是臉書同鄉群組看到、網路上看到,有個人可能傳影片說他現在躺在醫院很可憐、手斷了、腳斷了,這時候我們就要透過通譯發訊息給傳這影片的人……很多職災要透過隔壁床、社工或是他朋友。」

陳秀蓮碰過的職災移工,90%事發當下雇主都沒打算通報職災,雇主通常會說他自己不小心,會叫仲介帶他去看醫生、醫藥費自己付,甚至像阿重的仲介一樣說看一次醫生要收500元服務費。在這過程中工人會慢慢發現事情不對勁,如果嚴重到失能也會開始困惑:我能不能留在台灣?誰可以陪我去醫院?這時才會意識到要找人幫忙,才會透過朋友詢問。

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陳品佑攝)
陳秀蓮碰過的職災移工,90%事發當時雇主都沒打算通報職災。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陳品佑攝)

移工發生職災後要求助最困難的就是「語言」,陳秀蓮說,移工無法跟本勞一樣知道可以去找哪個律師,即便知道法扶,也可能受限於上班時間難以接近,就算知道求助方法,職災發生當下可能連電話都無法打──就像TIWA協助的一名燒傷移工,在醫院做兩次植皮手術,痛到連上廁所都要按緊急服務鈴,怎麼打電話?

第一時間移工最擔心的還是醫療問題,一個異鄉人在台灣可能就連看醫生都需要人陪伴,這時陪伴的仲介便可能提出一些離譜的和解方案,陳秀蓮說:「他會拿個很便宜的錢要你回去,勸你說你在這也不能工作啊、身邊沒人照顧你,不然你先回國……他在醫院和所有人都無法溝通,可能會在孤立狀況下接受那些條件,『我回菲律賓好了,至少還有家人。』」曾有個女工手斷了、仲介給10萬元要她簽和解書,那時剛好隔壁床看護工是TIWA協助的印尼人才能當下阻止她,若簽下去就有法律效力,一切就來不及了、很難翻案。

即便勞動部有「職災個管員」協助受災勞工,大部份能用到這項服務的還是台灣人,陳秀蓮也深知職災個管員人數非常少,遠遠不及所需。多數移工主要還是透過人權團體去處理賠償問題,但上了調解庭或法庭,又是另個煎熬。

家裡急需用錢,移工只能妥協接受過低的和解金

說起「10萬元換一隻斷手」這事,投身勞工運動多年、如今在桃園市群眾協會協助安置庇護移工的汪英達很有感,他看過太多移工接受這種條件,對此他深感無力:「當他失去部份工作能力或殘障,雇主會給他一筆錢請他回去,可能5萬、10萬──這對東南亞移工來說已經是天文數字了,他們很多會接受,但真的依《勞基法》計算,他們能拿到的遠高於此。」

20200613-移工職災配圖,移工身影配圖。(陳品佑攝)
汪英達感嘆,「5萬、10萬對東南亞移工來說已經是天文數字了,他們很多會接受,但真的依《勞基法》來說,他們能拿到的遠多於此。」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陳品佑攝)

依《勞基法》規定,當移工發生職災但契約未到期時,在安置期間,雇主不能解雇還必須付薪水,但汪英達也記得過去參與一場在宜蘭縣勞工局協調的印尼漁工職災案,當事人手骨折打鋼釘,雇主堅持要把移工送回去。勞工局其實支持協會開的條件,包括安置1年醫治、雇主照付薪水、待動手術取出鋼釘後再看要回漁船工作或轉換雇主,沒想到雇主開始喊價:「10萬夠嗎?還是11萬?」

協會在協調過程中急喊暫停,把移工帶出去勸說:「你還可以在這邊有薪水,還可以治好繼續工作,一個月還有2萬。」但移工聽到10萬就同意了。汪英達嘆:「我們後來聽說印尼那邊治手的費用也要10萬,他可能回去就不會治療了,就這樣帶著那打鋼釘的手生活下去……他們當然會希望能夠賠,但仲介不一定給他很正確的資訊,可能就是老闆要fire他、給他一筆錢要回去,很少會想到法律上是可以留下來治療好再回國……」

在不清楚法令的情況下,職災移工很容易接受10萬元的離譜條件,家鄉的沉重經濟壓力更是最後一擊。汪英達說,「他可能不是真的覺得這錢可以,只是家裡有人需要一筆錢,可能是哥哥死了要幫忙養小孩、付學費,當家裡有經濟需求、你沒錢了、未來工作也不一定能找,就先拿再說,我拿個10萬、20萬回去,家裡至少有錢……移工多數有貧窮處境,所以很容易接受這樣條件,但以法令來說,這是微不足道的數字。」

就是即便再三向移工解釋應有的權利,移工也時常就是拿一筆錢回去,這筆錢一下子就花完了,汪英達深感挫折:「他的傷跟病都還沒治好,很難找工作,影響他之後大半輩子家庭生活、經濟收入──這是永久的影響,你這隻手斷了,家庭以後就陷入愁雲慘霧了,斷隻手回去不可能進到任何地方工作,只能當個小販賣吃的勉強餬口,或沿街賣東西……」

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陳品佑攝)
職災移工在傷病未治好的情況下回國,將影響他後半輩子的家庭生活,可能將無法再進入任何工廠工作。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陳品佑攝)

「我會發現很無助,體制上對移工真的很不公平,要協助他們要花很大力氣、光要判定職災職業病要來回跑好幾次醫院,這還是很少數有機會有管道接觸到我們的移工,大部份沒有接觸到的,根本沒有辦法救他。」汪英達嘆。

「職災賠錢很正常,但外勞就會被貼上『死要錢』的標籤」

調解不成,就是上法院,然而陳秀蓮也說:「大部份法官同情工人、理解工人狀況,但仍有少數法官問話常有預設立場:是不是你不小心?你不戴手套?為什麼要把sensor關掉?」即便移工得以申請到法扶、有免費律師,證明職災的一路上仍是困難重重。

陳秀蓮碰過一個案件,是工廠怕機器太熱,廠方擅自拉了一堆電風扇來吹風降溫,致使滿地電線絆倒移工、摔斷手肘──以工廠安全來說,地面是不該有電線的,但當雇主隨口說出「外勞會怕熱,自己開電扇」這種話時,陳秀蓮說:「有些沒sense的法官,還真的相信你怕熱、你自己要吹電風扇、你不能怪雇主。」

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陳品佑攝)
調解不成,就是上法院,但證明職災的一路上仍是困難重重。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陳品佑攝)

陳秀蓮也遇過玻璃廠移工因為戴長手套會影響工作速度、被雇主禁止戴手套、最後不幸被巴士擋風玻璃剜掉手臂一大塊肉的案件,移工不是法律人,往往會在法庭上據實以答「我們平常沒戴手套」,對移工處境沒有敏感度的法官就會想「是你自己沒戴手套啊」,不會去思考「為什麼不戴」。通譯更是一大關鍵,TIWA總是堅持帶自己的通譯陪開庭,就是為了避免狀況被曲解。

即便走到職災賠償,極為現實的算式也讓移工難堪:「那好像是你去市場買豬肉,看要買五花肉還是松阪肉,用你身體功能做區別,拇指多少錢、小指多少錢,以前更不合理是還有分左右手……對工人來說,我已經要面對我身體變成這樣子了,那成本不是來算的,我後續生活重建可能也沒有被計算。」

職業災害往往是毀人一生的災難,移工要面對的是從發生職災起到65歲退休都再無工作可能,只是陳秀蓮也說,有些雇主會堅持「外勞依法只能在台灣待12年」、要用12年剩餘年限去算,討價還價,就是很難坦然認錯。

移工或家屬爭取賠償常被批評「死要錢」,陳秀蓮對此非常憤慨:「要錢有什麼錯?你怎麼賠他?斷手、斷腳、灼傷,這些生理上的傷害已經無法回復了,職災賠錢很正常,但當這人是外勞,好像就會被貼上『死要錢』的標籤,底層工人來要這錢,就會開始被批評、污名、懷疑……」

說起陪伴職災移工最辛苦的事,陳秀蓮說,是看著「吃人勞動市場」血淋淋加諸在一個人身上是什麼感覺──她看過一個年輕女性移工沒有右手了,醫生希望移工不要抱著宛如「小叮噹」的手掌活下去,便把手埋到肚子裡長肉、拉出來、再切成手指,這過程裡移工一個月都必須叉腰過活;還有一個工人手神經斷了,要拿腳的神經出來接到手上,那是手也痛、腳也痛,陪伴者也必須時時刻刻面對這種衝擊。

「大家都知道這些難受的事,但我們要更用力在別的地方。」陳秀蓮說。

20200610-移工職災配圖,工廠外觀配圖、社子島配圖。(陳品佑攝)
一連串的問題若未能拆除,失能移工在台灣失去的恐怕不只有手腳,還有對人的信任。示意圖。(陳品佑攝)

該用力在什麼地方呢?移工發生職災當下雇主不通報、在病房孤立無援、法官不了解底層勞工處境、通譯無法精確傳達證詞、訴訟漫長造成家鄉親人生計困難、明明斷了手卻承受「死要錢」社會眼光,這些皆是讓職災移工求償路上艱辛無比的原因,這些問題若未能拆除,失能移工在台灣失去的恐怕不只有手腳,還有對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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