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一觀點:比特幣會是個大泡沫嗎?

2017-06-08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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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錢幣成為玩家炒作的標的後,幣值變動起伏很大,可說是性喜高風險炒作者的最愛。(取自台灣BitoEx官網)

電子錢幣成為玩家炒作的標的後,幣值變動起伏很大,可說是性喜高風險炒作者的最愛。(取自台灣BitoEx官網)

電子錢幣的興起已有8年歷史,其中最廣為人知的就是2009年首次發行的《比特幣》(Bitcoin),目前包括台灣和荷蘭在內,任何人都可就近上網、或用ATM、或到便利商店找個交易所(Exchanges)開個電子錢包帳戶,然後以現金或信用卡買進比特幣,存進該電子錢包備用;當然你也可以扮演礦工(Miner),依遊戲規則去挖掘、生產比特幣。在網路世界裡比特幣可以用來買東西、訂機票、住宿、或甚至用來支付贖金等;不過歐美的玩家卻是用來投資抄作,就如同買賣股票或外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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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為吸引中國的購物客,於今(2017)年4月間將比特幣納入法規範後,接受比特幣的日本商家大量增多,再加上近期的網路駭客要求受害者以比特幣支付贖金等原因,使得比特幣在近期內暴漲得引人側目。依據台灣BitoEx交易所的網站資料顯示,5月1日每枚比特幣的平均買入價格為新台幣4萬2007元,而5月24日曾漲至當月最高點,該日的平均買價來到8萬零48元,在約3個星期的時間內竟然飆漲了90.6%之多。

據英國金融時報的統計7-8年來,在有暴利可圖、無法可管的情境下,全球各地有人出面坐莊疊床架屋地以不同的交易戲法(Initial coin offerings,ICOs),所發行的各式各樣電子錢幣(Digital或Crypto currencies)已超830種,除比特幣外,在全球各交易所普遍掛牌買賣的錢幣尚有Ether、Litecoin或Dash等,目前全球電子錢幣的發行總值已超過500億美金,約是美元發行量的1%。

據了解許多金融機構裡負責網路交易安全的IT人員,常在上班時間背著老板猛炒電子錢幣、大發這種網路財;這些擁有巨額網路財產的科技人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把大量賺進、虛幻的資產靜悄悄地換回現實世界裡的現金;同時原本就坐擁資金、擅長投機炒作、嗅覺敏銳的歐美投機客,對可大波炒作的電子金錢遊戲,當然也趨之若騖;另一批手中握有來歷不明黑錢的人,則常覬覦這項網路新興的脫法工具,亟思如何用來漂白黑錢。

本文將替各位檢視一下這場電子金錢遊戲,究竟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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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風潮再起能買嗎?(東方IC)

電子金錢遊戲

電子商務興起後,金流一直是個令人發惱的問題。當然已存在的信用卡制度是可供運用,可是發卡公司利用市場寡占的地位,無論是在匯差的核算或手續費的收取都高得叫人不想恭維,買賣雙方常有被發卡公司海削的感覺;同時網路交易是否安全,也讓有戒心的人不願用信用卡消費。至於各國現有保守、規範嚴謹的銀行業者,對介入動不動就跨越國界、金額零碎的電子交易,因管理成本過高而興趣缺缺。

有個聰明的日本人Satoshi Nakamoto在2008年10月間,發表一套加密的電子帳簿(Electronic ledger)技術,這是一本號稱每個人都可經由電腦公開核對、按時間序列封存、絕不會重復、也不可能更改、且可由多方共同持有的電子記帳技術。當網路上發生任何一筆交易時,在經過多方驗證或確認的程序後,便可在這本電子帳簿裡依時間序列封存,這筆會計學上稱為Entry的記錄,在IT世界裡被改稱為Block(中文已普遍譯成:區塊。);而這套Nakamoto君以Block組成的電子記帳技術,就被稱為Blockchain(區塊鏈)。

這套任何人都可以透過電腦公開查證的電子記帳技術被肯定後,Nakamoto君便公布些遊戲規則(White paper),然後邀集些網路朋友於2009年1月3日18:15:05 GMT啟用加密的電子貨幣--比特幣,並供其他人公開認購使用。這是全球首創的電子錢幣,同時也是現代社會裡,首度出現沒有任何政府背書的貨幣。比特幣對小額、跨境的電子交易而言,確實具備了快速、實用和便利性;故隨著網路的發達和普及,吸引了許多電子商務人士的加入,致逐漸在網購世界裡流通起來。然而隨著交易日漸頻繁後,電子確認和記帳的速度便逐漸拉長至不太方便的程度,因而又創造了其他電子錢幣(Alt-coins)加入的誘因。

從《比特幣們》實際的流通情況去看,先進國家和開發中國家間有很大的不同。在先進國家可能因為既有的金融法規健全、信用評核的制度也已存在許久,加上實體零售業原本就比較發達,所以網購崛起的速度遠較中國等國家緩慢;而且縱使是在網上交易,電子貨幣也只是先進國家消費者諸多選項之一,因此實際流通的數量有限。但有許多習慣金融炒作的美國人和英國人,卻轉而將其當作投機炒作的標的;若由進出炒作的金額去看,美英2國《比特幣們》的交易金額則十分驚人,而這1-2年來,日本人也逐漸愛上這場金錢遊戲。

電子錢幣成為玩家炒作的標的後,幣值變動起伏很大,可說是性喜高風險炒作者的最愛;但是想將大量的比特幣變現的難度頗高,所以賺進大量的電子錢幣後,便有人將這些虛擬的資產拿去坐莊,再發行各式各樣的Alt-coins供手中握有電子錢幣又無處去的人,可以認購炒作這些新錢幣,同時拉抬原有錢幣的需求。這群在全球市場興風作浪的科技莊家,不乏運用所學設計出各種不同的金錢遊戲,例如有些人利用人工智慧(AI)去按時、自動地執行雙方約定的買賣或存取的行為,這種讓電腦自動執行的契約,就被冠上Smart contract的時髦稱謂。總之,先進國家的投機客擅長炒作、製造話題、引領風騷,可說是電子貨幣的創造者或供給者。

另一方面大型開發中國家,如中國、印度和巴西等的經濟已起飛、人民口袋有錢,而網購交易卻因原先實體的基本建制不足,反較先進國家發展地更加蓬勃。然而這些國家的政府大都不尊重基本人權,常愛干涉東、干涉西,隨時會進行金流或市場的管制,所以成為電子錢幣流通的溫床。對這些國家的網民而言,《比特幣們》除了是日常重要的交易工具外,更是將資金匯出國門的重要管道;他們勇於將大量的現金換成電子錢幣,故為全球各地交易所主要的現金提供者,最受歐美炒家的青睞。若沒有他們提供大量真實的貨幣,這場網路的金錢遊戲終將無以為繼;所以開發中國家的網民可歸類為《比特幣們》的買家或需求者。

熟捻IT技術的朋友都認為比特幣所採的區塊鏈技術,是一套可靠有用的電子管理技術,所以如何將區塊鏈的技術運用到金融、運輸、倉儲、電網或其他領域,已是一門顯學,外文的相關報導從沒間斷;至於如何加速區塊鏈內資訊的傳遞速度,擴大運用的範圍,也是資訊工程技術領域熱門的議題。技術的部份我不懂,不過我卻偶會在報章雜誌讀到比特幣發生的弊端,而這些弊端似乎和可靠技術的說法,相互矛盾。

美國政府曾於2013年以洗錢的理由關閉了Silk Road網站,2014年則發生過《Mt Gox比特幣交易所》因客戶價值4億8,000萬美元的比特幣被盜而倒閉。頃據5月15日英國金融時報的報導,香港著名的電子錢幣交易所Bitfinex因去(2016)年8月間被駭,而損失12萬枚比特幣(現值約2億多美元);最後只好用自家發行的BFX電子欠條(IOUs)來暫抵。可是今年4月間,這些BFX欠條因我國銀行不願配合兌現,致無法依約換回美金,報導中曾提及不少被卡住無法兌現的人,還專程前往台灣開設銀行帳戶,千方百計地想套出些現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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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風潮再起。(東方IC)

觀察與解析

在2011年時,一枚比特幣曾跌到只有0.31美元,5月29日我上網在香港Bitfinex交易所看到的買價則是2,095.5美元,前後翻了幾千番;據了解比特幣是電子錢幣中最主要、最穩定的貨幣,其漲跌變化之大尚且如此,其餘的電子錢幣的波動,更不用提了。我想這麼瘋狂的金錢遊戲,再外行的人也知道終究會和泡沫一樣,煙消雲散;只是虛擬的泡沫破滅後,對真實世界的影響如何?則有待觀察。

先從貨幣原該有的特性說起,當今各國發行的貨幣,幾無例外地都是政府的行為,各國中央銀行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維持貨幣的穩定,否則該國的物價就會亂了套。在任何實施市場經濟的法治國,你手上的國幣都是法定的支付工具,在該國境內的商家都得以國幣標價,且在境內任何人都不得拒絕用國幣清理交易或債務,是項國幣也幾乎隨時都可換成主要的外幣。而且國幣存在銀行會有利息,可自動地享有存款保險;當你的錢被偷走時,則可報案偵查等。

其次來談投資炒作,法治國內對如何進行和監管投機性的實體投資,都有法規範可循。以股票的買賣為例,什麼樣的公司股票可以上市(櫃),上市(櫃)公司的經營暨財務狀況應定時公告,突發重大的訊息應隨時發布;至於股票交易的場所、時間、數量、或波動幅度,如何交割、如何進行融資融券、如何防止內線交易、交易的成本和稅賦、外國人的投資如何處理等等,都有行之有年的法規範可循。

此外,法治國內的消費行為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保障,不良的廠商會受到相當的處罰或社會的責難;消費者買了東西後可退換,有售後服務、有保固期,可同時購買消費保險或產物保險來保障你買入的動產或不動產,每個國家也都設有消保官來處理消費糾紛。所以無論是貨幣的發行、或投資、消費的行為,各國都有層層的法規範;若發生爭議糾紛時,也都有既存的司法救濟管道得以排解;這些都是法治國日積月累建立的社會機制,它們就像人體的生理機能或空氣一樣,健康守法的人常不自覺。

當今網路世界的秩序和原本的世界有很大的不同,這些經常超越國界的網路行為應如何有效地規範,一再嚴酷地考驗各國政府的治理能力;縱使10年、20年過去了,許多該有的法規範仍付之闕如。因此網路世界有如現代的叢林,是各國具有拓荒精神人的極樂園;它創造了許多新興的行業和獨角獸,同時也帶來前所未見的經濟活力,繁榮了好些個新興社會和公司,說它顛覆現代人的生活方式,一點也不為過。

至於貪婪,則是人性亙古的弱點。自古以來不管在那個社會,金光黨、老鼠會、或Ponzi scheme的傳聞或故事從不間斷,同樣的手法不同的樣貌在人類社會中上演了幾千年;2008年美國爆發金融風暴後在全球捲起的千堆雪,不才逐漸消散?每回的騙局總不缺因貪婪而自願上鈎的人,其實這些自願上鈎者不乏心知肚明地以為能將計就計、快手快腳地撈一票便閃的聰明人,他們的初心或許是算計著只要不接到最後一棒就好;但不論是持何種心態,上鈎的人往往在嘗到甜頭後,便捨不得抽腿或抽不了腿,最後自己也變成詐騙集團的共犯。

講到人性的弱點,心裡不禁黯然。芸芸眾生,幾人能免?

*作者為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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