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空屋率居高不下!內政部稱「囤房問題有限」,距離真相有多遠?

2020-06-1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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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問題在於,內政部在資料統計上並未進行「全國家庭總歸戶」,導致多屋者認定與空屋計算失真。

先說明「全國家庭總歸戶」就持有房屋統計的意涵,其包含將「縣市房屋」持有資料統整為「全國房屋」持有資料的「全國歸戶」,以及將「個人的」房屋持有資料統整為「家戶房屋的」持有資料之「家庭歸戶」。換言之,多屋者的認定基準,係以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而非以個人為單位,計算該家庭在全國各縣市持有房屋的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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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在統計上差別何在?舉例來說,某A名下在臺北市與新北市各有一間房子,若沒有進行全國歸戶,那麼在資料的呈現上,就會被計算「持有一房」兩次(因在臺北市與新北市,某A都只有一間房子);又某A配偶和一個未成年小孩名下在也新北市各持有一間房子,若未進行家庭歸戶,那麼在數據資料呈現上,就會被計算為三個人在新北市「各持有一房」。

就上述舉例來看,某A家戶實際擁有四間房子,若一家三口一起住在其中一間,另外三間為低度使用住宅。但在內政部的統計中,那三間空屋分別為「一屋者」持有的空屋,而某A該家戶就不是四房以上多屋者。

因此,內政部新聞稿所發佈的多屋者數據,只能詮釋為:在全國持有四房以上多屋家庭的總持有住宅數中,其中屬家戶內單一持有人在同一縣市持有四間房子以上的類型,共約47.7萬間房子,其中有4.4萬間是空屋。

總歸戶後,多屋者擁房總數暴增,空屋數不會變多嗎?

接著我們要問,「全國家庭總歸戶」對推算空屋有何影響?由於當前政府公開資料中,並沒有同時具備「全國歸戶」與「家庭歸戶」的房屋持有資料,以下只能就可掌握資料分別做探討。

就「全國歸戶」來看,我們援引內政部新聞稿提及財政部《107年度台閔地區房屋稅籍所有人歸戶統計》資料作比較,便可發現:如依內政部的「未歸戶」作法,持有四間以上房子的多屋者共擁有約47.7萬間房子,僅占房屋總數的4.52%;但若依財政部「房屋稅籍歸戶」(即前述全國歸戶)的統計,持有四房以上房子的多屋者擁有房子暴增至176.9萬戶,占房屋總數的15.1%。

(圖片來源/OURs都市改革組織)
(圖片來源/OURs都市改革組織)

就「家庭歸戶」來看,筆者目前能找到的公開資料來僅有財政部2007年的《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次數限制之研究》,惟因數據較為久遠為,於此引用的重點不是四宅以上多房者擁有宅數(比例)有多少,而是歸戶前後的數據變化趨勢。就該研究顯示,採「家庭歸戶」後,四宅以上多屋者持有宅數之整體佔比將明顯增加,由11.2%增加至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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