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藉箸代籌「振興三倍券」之我思

2020-06-1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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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目前推出的振興方案為以1000元兌換振興三倍券,使之成為價值3000元。(資料照,行政院官網)

行政院目前推出的振興方案為以1000元兌換振興三倍券,使之成為價值3000元。(資料照,行政院官網)

行政院長蘇揆6月2日記者會上宣布「振興三倍券」方案,並展示三倍券樣本。強調這段期間以來,政府一直計畫推出刺激經濟、振興經濟的措施,現將推出「振興三倍券」,讓1000元變為3000元、提高3倍價值。政府掌握「三好」、「一溫暖」原則讓「振興三倍券」好領、好用、好刺激,而且最溫暖。並公開宣示到發行還有一段時間,外界可以盡量使出本領,看看「振興三倍券」還有甚麼破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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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著蘇揆求好心切、豪情萬丈的熱忱,市井小民蔽才也來動動腦、試看能否有所謂的破綻可摺。

一、到發行還有一段時間,外界可以盡量使出本領,看看「振興三倍券」還有甚麼破綻,……。

6月2日到7月1日~15日還有4、6個星期!

既然可以公開宣示定案,但卻硬要再拖延一個月(無法在6月15日實施,錯過6月25日起端午節四天民眾高消費活動的連假期間)拖到7月15日學生放暑假。顯而是因為相關的配套措施、細節還未完善!

第一個破綻:面額500元4張、200元5張。不得換現、不得找零、不得儲值。可依自身習慣領用,不論是吃、喝、玩、樂、買,均可使用,但不能購買股票及禮券等,以免違背限期消費的原意。

金額大幅縮小,再三強調跟消費券不同,卻又延續2009馬政府發放消費券時的面額及限定。蕭規曹(半)隨。

第二個破綻:菜市場、夜市消費。攤商,會因為不願找零,自動的被「技術性的」排除在消費活動之外。

我花990元、買了:豬肉290元、魚135元、水果170元、薑蒜145元、高麗菜75元、筍135元、袖珍菇40 元。如果攤商「都願意私底下找零」,我可以一口氣消費掉五張200元券,拿回10元銅板。如攤商「都不願意私底下找零」,我只能用掉一張200元券,還要額外付出790元,還剩四張200元券代用待用。

第三個破綻:7月15日開始發放使用。店家要兌換成現金,不管是有統編或無統編店家,到7月23日開始可以立即兌換。

一個便當店的店家受訪表示:小本生意的他,必須依賴每天營收的現金來支付食材(與供應商之間也多是現金交易)等等的成本。若是首個星期都收取三倍券,他跟供應商都得自擔七天的營運成本,恐怕會因為沒有流動現金而倒閉。

第四個破綻(承續上個例舉):若該店平常的生意都不錯、連老闆夫婦共雇用了十名員工,九個家庭計有老小50個人。聰敏的老闆比較會算計:3,000元/每人×50人=15萬元(振興三倍券價值)。嗯,他7月15日就全數收集起來,等到7月23日就立與兌換回現金。這15萬元的振興三倍券,完全沒進入消費流程。如果放大到10萬個店家如此做,全國就有150億元的振興三倍券,完全沒進入消費流程、成為沒有刺激到經濟(消費)活動的破口!

20200602-行政院長蘇貞昌2日出席「振興券方案記者會 」。(顏麟宇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見圖)2日出席「振興券方案記者會 」,宣布三倍券的相關施行細節。(資料照,顏麟宇攝)

第五個破綻:全台有120萬中低收入戶弱勢族群,政府會(A)直接撥發1,000元到個人戶頭帳號,就可以拿去換三倍券(振興券)。或者(B)直接發放3,000元紙本的振興三倍券。

新聞及網路報導:已有投機商人(包含黑道)開始集資12億多萬元,準備大舉切入這個可以套利24億的商機。

120萬中低收入戶×3,000元=36億元。     

投機商人給予120萬中低收入戶×1,000元=12億元。

(A)投機商人以12億元「買下」中低收入戶換取三倍券(振興券)的權利,就可以套利24億!

中低收入戶,直接取得「政府撥發的1,000元+投機商人給的1,000元=2,000元。」(不需擔心支出過頭)

(B)投機商人以>12億元「買下」中低收入戶的三倍券,仍可以套利<24億!

(已經有些貪小便宜的人,在網路上公開叫價收購了!)

第六個破綻:政府掌握「三好」、「一溫暖」原則,讓「振興三倍券」好領、好用、好刺激,而且最溫暖。

網路(6月4日的新聞報導)民調,有8成人不滿意。民眾的感受是:好少、好慢、好複雜,最白癡。

第七個破綻:接著,行政院各部會為求反應民意、彌補不便,已經天天(輪番上陣)擴大解釋開放了限制。

夜市商圈業者抱怨面額太大而且不能找零。經濟部解方是:私下默許業者可以找零,並協助業者合作規劃搭配商品,方便民眾使用200或400面額來消費。

即令消費者買帳,然「第四個破綻!」的菜市場攤商,是否也請經濟部派專人協助商品搭配出售?

新聞快報:11個禁用項目,剛剛又來了個解禁的大轉彎!

這還是只到6月4日中午的轉折,還是就此打住不再「找破綻」了!否則還要補列更多「更」白癡、不符專業的解釋!

看倌會問:既然你這麼會批評,你又有何高見呢?筆者沒有什麼大學問,只是遇到問題會用心深入思考:怎樣才能面面俱到(而且可以達到最好的結果)?!

20200421-國民黨革實院21日舉行「未來沙龍」直播活動,前總統馬英九出席。(盧逸峰攝)
筆者認為本次行政院因應疫情所發放的三倍券,就是前總統馬英九(見圖)時代所發放現金消費券的升級版。(資料照,盧逸峰攝)

二、如果我是蘇揆、2020經濟振興(沿用已公布的名稱三倍券的主事人)

由行政院委託中央銀行印製發行,經由內政部民政系統(同2009消費券)發送,再經由財政部賦稅署以抵營業稅方式回收。

面額(等同現金:可以找零、不能換現)500元券4張+100元券16張,每人每份3,600元(首批、2,400萬人、總額864億)。

領取資格:2020年6月2日(含當日)出生前都可以領。領取後可以轉贈他人(不列入贈與課稅及所得稅抵減)

流通期間:2020年6月21日到2021年6月30日為期一年。

回收期間: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為期一年。

回收方式:由營利事業單位之公司、行號,於每季度(每三個月/每兩個月)以20%額度(註1)抵繳應繳營業稅額。

看倌們又會問:這跟2009馬政府的消費券,有何不同?對,這就是現金消費券的升級版。升級的有四:

  1. 面額變小,等同現金:可以找零。菜市場買菜,攤商樂於收納、樂於流通!
  2. 每季度(每3個月/2兩個月)以20%額度抵繳應繳營業稅額。無法抵繳的部分,自會流通給能抵繳的其他營利事業體。
  3. 不能換現就不能存入帳戶、難以(註2)套利。自然人及無營業稅可抵的攤商,會更樂於釋出流通。
  4. 1/3補償當事人薪酬; 1/3檢舉獎金;1/3執行機構費用(扣除事務費餘額,為執行人獎金)。

與2009消費券的同、異處,在於,同:

  1. 一樣透過內政部民政體系發送。
  2. 等同現金、可以找零,但不能存入金融機構當存款。
  3. 不排富(台灣首富~台灣百富~低收入戶)2020年6月2日(不含當日)之前出生的國民,人人皆可領。
  4. 但凡在國境內的任何消費活動,均可使用(不得使用於境外有關的任何經濟活動,如國外旅遊之機/船票及關稅)。

異:

  1. 排除使用於繳納如 :水、電、電信、瓦斯(桶裝除外)規費、印花稅等公共事業費用。
  2. 排除使用於(如:淘寶、蝦皮、.....)等之跨境電商。
  3. 振興券,可以轉增他人(不列入贈予稅基及抵減)。

註記及特色:

  1. 逾期未領出及逾期未能抵營利稅之券面餘額,一律作廢。(註3)
  2. 自然人無營利稅可抵,自然會全額投入消費。
  3. 符合可抵扣資格之公司行號,會視本身狀況抵用或釋出消費。
  4. 有別於2020消費券,既可補其不足,更能青出於藍,朝令夕改,又何妨?

政客,只會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民眾領用,不簡單; 後段行政作業平台更複雜。)政治家,努力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民眾領用,簡單; 後段煩複的行政作業平台,就相對簡單了。)

後記:想想,用心想、用腦想、用肚子想。祈望還來得及能亡羊補牢、撥亂反正!

才2天不到,行政院各部會都還在加碼解釋如何使用。連捐贈慈善團體都可以在明(2021)年5月申報所得稅的追加效能都出爐了,如果領券人不是用來實質消費,怎談得上「振興經濟」?又能有幾倍績效?

不要追隨馬政府2009(等同於現金的)消費券,有志氣!但,就不能蕭規曹隨、去蕪存菁、青出於藍更勝於藍嗎?這個(加強版)的「振興三倍券」,發行日敢訂在2020年6月21日,是因為行政院已經討論3個多月了,即令政策再來個終極版的大轉彎,即日起(註4)的2周內,完成分流造冊、紙本付印、運送、派發。時間雖趕,卻是高效率行政可以成就的!

註1:107年、108年營業稅(消費稅)均>4,100億元,以20%額度抵繳計應繳營業稅額為820萬。

註2:若有移作薪酬獎金福利情事,開罰10倍罰鍰。

註3、2009年消費券有個困境,首次作業疏失:關帳時「短少」數百萬元,除保險理賠後之不足額,當時的內政部長自掏腰包、補予公庫。

註4、作業時間表:10/6星期三,當日行政院會通過執行令。分流平台(6月10日~6月13日、3天半)受理綁信用卡、電子支付登錄。

6月14日星期日,分流平台對比戶政系統,整理出紙本印製及發送名冊,準備運送、派發。

6月20日星期六、補上班上課。做發送前最後檢查。

6月21日星期日,每一里一個發送點,開始紙本發送作業。

*作者為經濟世界的動物,關注自然生態、潔淨能源、行銷人文、戶外活動、享受生命的常態捐血人,身心生活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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