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點子違法嗎?那些智財權沒告訴你的成本代價:《富國的糖衣》選摘(3)

2020-07-03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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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所有的其他機制,智慧財產權(專利、版權和商標)可以有利、也可以不利,這要取決於設計的方式和用途而定。(資料照,AP)

就如所有的其他機制,智慧財產權(專利、版權和商標)可以有利、也可以不利,這要取決於設計的方式和用途而定。(資料照,AP)

摘要:智慧財產權保護創作者的權利,設計錯誤和給予專利權持有者過多的保護,就如同過度保護出生產業一樣,這套系統的代價會超過利益。經濟學者張夏準提出找出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專利壟斷的平衡點,才能鼓勵創造,也保證專利壟斷的成本不會超過新知識帶來的好處。

編按:市場越開放對所有人越有利?外資究竟是掠奪還是促進發展?經濟學界最激勵人心的思想家張夏準在《富國的糖衣》中,以歷史與當代事件,檢視資本主義和全球化的真相,結合經濟理論與實證,揭開自由經濟的真相,顛覆自由主義至上的法則,為開發中國家找出可以提升經濟表現的行動方案。

「借用」點子不對嗎?

電腦軟體非常容易複製。投入數百人年努力研發完成的新軟體產品,只要幾秒鐘可以複製到磁片上。因此,比爾.蓋茨先生雖然對慈善工作特別慷慨,但是聽到有人複製他的軟體,態度可是十分強悍。娛樂產業和醫藥工業也有相同的問題。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特別積極推動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例如專利、版權和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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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地,這幾個產業在過去二十年來,一直把持國際之間對於智慧財產權推動的方向。他們領導相關遊說活動,把所謂的貿易相關智慧財產權協議引介進入世界貿易組織。這項協議之下,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疇更加廣泛,有效期限和保護程度更是空前,使得開發中國家更加難以獲得經濟發展所需的新知。

比爾蓋茲表示,要到2021年秋季,美國人才算是安全脫離疫情。(圖/截自Bill Gates Youtube)
比爾.蓋茨(見圖)雖然對慈善工作特別慷慨,但是聽到有人複製他的軟體,態度可是十分強悍。(圖/截自Bill Gates Youtube)

在複製容易的產業,專利權(以及其它智慧財產權)確有必要,專利權獲得者(以及版權和商標的持有者)的利益和其餘社會大眾的權益之間,依然需要取得平衡。專利權造成壟斷,對社會大眾徵收費用就是個明顯的問題。例如專利權獲得者利用本身的技術壟斷來剝削消費者,有些人相信,微軟公司就是這樣做。但是這不只是專利權獲得者和消費者之間所得分配的問題。壟斷市場之下,生產者可以生產少於社會需求的數量,藉此提高價格,追求利潤最大化,造成淨社會損失。此外,批評人士更指出,由於「勝者全拿」制度,專利制度經常導致重複的競爭研究──從社會觀點來看,可能是一種浪費。

贊成專利權的論點裡,有一項未說出的推測,認為社會成本可以由增加的創新(即更高的生產力)補償,但是沒有證據保證這一點。果真,在十九世紀中期的歐洲,英國自由市場雜誌《經濟學人》,便以成本超過利益為由反對專利權,倡導深具影響力的反專利運動。

當然,十九世紀反專利權的自由派經濟學家錯了。他們未能體認某些壟斷形式(包括專利在內),與成本相比,能創造更多的好處。例如,自由貿易經濟學家會很樂意告訴你說,初生產業保護政策以人為方式為國內公司創造壟斷優勢,會造成生產缺乏效率的問題。但是這樣的保護如果長期有助提升國內生產效率,而且利益超過壟斷造成的損害,那麼確實有其道理可言。專利權和其他的智慧財產權,儘管可能造成無效率和浪費的問題,但根據完全相同的理論,我們還是贊成加以保護,因為我們相信,這些保護政策長期而言所激發的新點子,有助於提升生產力,而且這樣的利益遠遠超過這些成本。但是相信專利制度的潛在好處,可不是說這裡頭沒有成本可言;如果我們設計錯誤和給予專利權持有者過多的保護,就如同過度保護出生產業一樣,這套系統的代價會超過利益。

投資 創業 財經 金融(取自pixabay/CC0)
專利權和其他的智慧財產權,儘管可能造成無效率和浪費的問題,但根據完全相同的理論,我們還是贊成加以保護,因為我們相信,這些保護政策長期而言所激發的新點子,有助於提升生產力,而且這樣的利益遠遠超過這些成本。(示意圖,取自pixabay/CC0)

壟斷造成的無效率,以及「勝者全拿」制度造成重複研發競爭的浪費,不是專利權制度和其他類似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唯一的(也不最重要的)缺失。這些保護制度最嚴重的影響在於,知識和技術可能因此難以流入落後國家,令這些國家難以發展經濟。經濟發展與吸收先進國家的技術息息相關。對落後國家來說,不管是專利權制度還是先進技術輸出禁令,只要是讓他們難以取得先進技術的制度都不利於經濟發展。道理十分簡單。在過去,壞薩瑪利亞的富國自身非常清楚這點,並且用一切手段防止這種事情發生。

取得正確的平衡點

批評現有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可不代表我贊成完全廢除智慧財產權。

我沒有主張應該廢除專利、版權或商標,這些制度確實有其功用。但是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一些有利,或者甚至必要的事實,並不意味加強保護一定會帶來更多、更好的結果。在此可以用鹽作個類似的比喻。一些鹽對我們的生存很重要;多加一些雖然可能對健康產生一些危害,但可以增加口感;不過,超過一定標準之後,鹽含量對健康的危害程度便會超過美味加分的好處。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就像這個比喻。在創造知識的獎勵過程中,提供一些最低程度的保護可能有其必要;略為加強保護的話,所帶來的好處或許還是比花費多一些;但是保護太多,卻可能造成所費不貲的代價,最終反而損害經濟。

鹽巴(pixabay)
一些鹽對我們的生存很重要;多加一些雖然可能對健康產生一些危害,但可以增加口感;不過,超過一定標準之後,鹽含量對健康的危害程度便會超過美味加分的好處。(pixabay)

因此,真正的問題不在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抽象意義是好、還是壞。我們要找出平衡點,一方面鼓勵人們創造新知識,另一方面也得保證專利壟斷的成本不會超過新知識帶來的好處。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們需要削弱今天過度流行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縮短保護期間、建立原創性門檻,以及簡化強制性許可和平行輸入。

保護制度削弱之後,激勵發明的誘因可能因此減弱,這種情況可能發生、也可能不會發生,但公眾部門可以介入。他們由公共研究機構主導──國家級(例如美國衛生研究院)或國際級(例如開發綠色革命品種米的國際米研究院);也可選擇合格的私營研發機構,給予補貼,條件是讓大眾可以使用研究的成果。國內和國際公眾部門已做過這些事情,因此不必擔心會違背現行實務。要做的只是踏出這一步,和調整現有的努力方向。

最重要的是,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必須重整,應該幫助開發中國家提升生產力,讓他們以合理的成本獲得新技術知識。國際社會應該允許開發中國家採行比較弱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更短的專利期間、更低的許可證費率(或許根據他們的支付能力調整),或者更容易的強制性許可和平行輸入。

人工智慧到底會不會取代人類?與其害怕不如真正去了解它才是最快的捷徑。(圖:flickr)
最重要的是,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必須重整,應該幫助開發中國家提升生產力,讓他們以合理的成本獲得新技術知識。(示意圖:flickr)

最後一點(但非最不重要的),我們不但應該讓開發中國家更容易引進技術,而且應該幫助他們培養使用的能力以及開發能力,以發展更具生產力的技術。有鑑於此,我們可以設立專利版國際稅款,並藉此對開發中國家提供技術支援。我們也可以修改國際版權系統,讓開發中國家更容易接觸學術和教育資源。

就如所有的其他機制,智慧財產權(專利、版權和商標)可以有利、也可以不利,這要取決於設計的方式和用途而定。我們面臨的挑戰並非要不要完全廢除,也不是積極加強,而是在於如何找到平衡點,兼顧智慧財產權持有者的權利、以及其餘社會(或者世界其它地方,如果你喜歡)的利益。惟有當我們找到合適的平衡點,智慧財產權制度才能滿足當初創立的目的──也就是讓社會以最低的代價,激勵新點子的產生。

*作者為劍橋大學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聯合國、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顧問、《衛報》專欄作家。 2003年獲得繆達爾獎(Gunnar Myrdal Prize)。2005年獲得列昂提夫經濟學獎(Wassily Leontief Prize),是獲得此獎的最年輕學者。本文摘選自作者著作《富國的糖衣》(天下雜誌出版)。

《富國的糖衣》(天下雜誌出版)。
《富國的糖衣》(天下雜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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