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用主義思維看新加坡的殖民管治:《港英時代》選摘(1)

2020-06-1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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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關於英殖前後的新加坡廉政發展:早在1871年,新加坡的英殖官員便已開始嘗試打擊貪污問題。不過直到1937年,新加坡才通過首條反貪法《防止賄賂條例》以防止公私營機構出現貪污行為。在1952年,新加坡英殖政府決定將警廉分家,成立「貪污調查局」(Corrupt Practices Investigation Bureau, CPIB)。礙於《防止賄賂條例》未及完善、執法依賴前警員,貪污調查局的工作成效未如理想,直到1959年人民行動黨開始執政、推行改革後,情況始有改善。1970年代港督麥里浩主政時推動香港警廉分家,一直被視為香港成功故事的重要一章。新加坡相較香港先行的廉政發展,多少能解釋何以香港英殖官員不時參考新加坡廉政發展經驗、何以兩地廉政發展模式相近(見本書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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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關於英殖前後的新加坡房屋政策:今天港人經常提起的新加坡組屋之源起與發展,與英治時代的「新加坡改良信託局」(Singapore Improvement Trust, SIT)關係密切。新加坡改良信託局成立於1927年,成立目的是為改善當時新加坡的稠密人口與衛生問題。在1936年,新加坡改良信託局制訂了十年建屋計劃,位於中峇魯(Tiong Bahru)的公共房屋是計劃最早期項目之一。新加坡獨立建國後,人民行動黨政府一直沿用英殖政府房屋政策並擴大其規模。到了2003年,新加坡政府將中峇魯組屋列為受保護建築群,至今居住環境理想、設計具藝術風的中峇魯組屋已變成時尚住宅區。

三、 關於英殖前後的新加坡公務員體制:今天新加坡政府之中的公共服務委員會(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成立於英治時代的1951年,其成立目的,是制訂公務員聘用、升遷與行事準則,令官僚體系穩定運作、免受政治浪潮影響。至今,公共服務委員會已成新加坡政府管理人事的重要機關。此外,在1954年,新加坡英殖政府開創先河、比其他域內英國殖民地乃至英國本土更早成立公務員培訓學校(Staff Training School),五年後公務員培訓學校為新加坡建國鋪路而設立政治研習中心(Political Study Center),這都是今天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Singapore Civil Service College)的成立背景。香港特區林鄭月娥政府認為,香港需要設立港版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若要認真學習新加坡經驗,上述新加坡公共服務學院的發展脈絡便不應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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