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項有利於推進中共「共產制」滅亡的因素是須要廢除「三種理論」:一是黑格爾的「辯證法邏輯」,二是馬克思的「共產主義學說」,三是中共領導人的「社會主義」。第一項是嚴重錯誤的!第二項是嚴重虛假的!第三項是嚴重欺詐的!中共領導人歷來善於利用存在「模糊性質」的所謂「社會主義」欺詐中國和世界人民。因為這「社會主義」無法體現具體的「政治或者經濟」涵義,只能由他自己去隨意定義內涵。他有意設定(強化)的對立(相對)概念是「資本主義」,而「資本」一詞原本的狹義涵義是「生產力」概念,只能歸於「經濟領域」。卻被馬克思主義曲解為具有綜合性質的「政治制度」概念。更被中共領導人故意「昇華」成為欺詐社會的敵意「政治概念」(有意攪亂民眾觀念與行為)!如果不能徹底抵制和廢棄這些被中共領導人故意設計的「陷阱」,將很難消除人們的思想混亂!明智的替代途徑只能是統一採用具體明確的「政治概念」(或者「經濟概念」)去區分和認定不同的社會制度:美國、香港、臺灣是以「公正司法、自由社會」為核心的政治制度,而中國是以「權貴司法、限制自由」為核心的政治制度!只有堅定摒棄各種無法明確區分的混浠不清「模糊概念」,才能讓人民大眾真正認清是非正義!
我認為,堅定的維護「司法公正、言論和思想自由」,不應該受到任何「國家主權」限制!只有這樣定義,才能讓中共的「香港國安法」成為廢紙!因為當今世界沒有任何地區(國家)政府有理由拒絕「司法公正、思想和言論自由」!只有邪惡與野蠻落後的社會制度才會去限制「司法公正、思想和言論自由」,而這種社會制度是人類必須無條件廢除的!
*作者為從事基礎理論研究的自由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