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內外資不同稅的代價!股利分離課稅 富人平均減稅444萬 散戶反要增稅

2017-05-1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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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離課稅後,應納稅額級距在1000萬元以上的富人減稅最多,平均減稅達444萬元,但適用最低級距的股市散戶,稅負卻可能增加。(陳明仁攝)

股利分離課稅後,應納稅額級距在1000萬元以上的富人減稅最多,平均減稅達444萬元,但適用最低級距的股市散戶,稅負卻可能增加。(陳明仁攝)

因為總統蔡英文一句「內外資課不同稅,是我心中的痛」,台灣在2014年稅改最重要的45%「富人稅」制度,將在5、6月的稅改方案中正式被翻轉。根據中華財政學會研擬的稅改方案,目前應納稅額級距超過1000萬元、股利所得占個人所得7成的台灣富豪,未來股利所得有可能改為分離課稅,稅率將從目前最高的45%降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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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2014年綜所稅申報資料,全台適用45%稅率的富人約1萬2000人,平均每人4023萬元的應稅所得當中,有近3000萬元為股利所得,未來一旦採股利所得分離課稅,富人平均減稅金額將高達444萬元,台灣為了解決「內外資不同稅」問題,卻破壞所得稅制「累進稅率」的精神,到底值不值得?

20170425-SMG0035-風數據/稅改專題。富人繳了多少稅。切割圖-5
 

財政部2014年推動「財政健全方案」,當時在所得稅部分最重要的兩項改革,一是綜所稅增加1個稅率級距,應納稅額超過1000萬元以上者,適用最高45%稅率,當時被外界稱為「富人稅」;二是兩稅合一股利所得扣抵率,從原本的全額扣抵改為減半扣抵,富人兩稅合一後的實質稅率,從原本的40%一口氣增加到49.675%,和外資實質稅率33.6%,差距從原本6.4個百分點擴大到16.075個百分點。

20170425-SMG0035-風數據/稅改專題。蔡英文心中的痛。切割圖-2
 

內資變身「假外資」 和股利所得稅過高有關?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宜信表示,目前內資圈認為,內資股利所得稅最高達45%,是導致國內資金外流、上市櫃大股東變身「假外資」的主因,以目前內資股利所得稅最高45%計算,上市櫃公司在配發現金股利前,已經繳納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假設該公司稅前獲利100元,繳納營所稅17元,依據目前「兩稅合一」股利可扣抵50%所得稅,大股東在繳納個人綜所稅時,其實際稅率為[(83+8.5)*45%-8.5〕/100= 32.675%,加上17%的營所稅,其實質稅率為49.675%,如果再將1.91%的健保補充保費納入計算,大股東的實質稅率將高達51.585%。

解決內外資不同稅 稅改基調定調

「內外資不同稅」的議題,在民進黨政府上台後,親綠的財經界開始不斷透過媒體放話,強調股利所得稅有改革必要,去年7月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拜會蔡英文,從此,解決「內外資不同稅」成了今年稅改的基調。

證券公會理事長簡鴻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這段期間都曾主張調降股利所得稅,謝金河甚至表示,「內外資不同稅」問題不解決,台股將成為外資的「殖民地」,他在臉書上表示,台灣金融帳連續26季淨流出,金額逾9.2兆台幣,內資流到海外後,卻又以外資名義將資金滙入台灣,他同時還批評行政院通過的外籍人才攬才專法,提供外籍人才租稅優惠,「這種重外輕內的遊戲規則,本國人努力想辦法把自己變成外資,『寧予外洋,不予家奴』。」

20161111-APEC經濟領袖會議「宋領袖代表行前國際記者會」.隨團成員:今周刊發行人謝金河(陳明仁攝)
在民進黨政府上台後,財經界開始不斷透過媒體放話,強調股利所得稅有改革必要,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更曾於去年7月拜會總統蔡英文。(資料照,陳明仁攝)

解決「內外資不同稅」的稅改主張,和證券交易所得稅交易金額10億元以上「大戶條款」,都是以「資金外流、成長停滯」作為稅改的理由,對於長年以來奉行「股市是經濟櫥窗」的國、民兩黨來說,提振股市和短期執政政績劃上等號,「股利分離課稅」在本次稅改幾乎已經快到拍板定案的地步。

根據財政部4月21日新聞稿指出,「近來外界反映我國股利所得稅負最高達49.68%,稅負過重,造成資金外移或轉為假外資,形成租稅不公。為鼓勵投資人在台灣進行大額實質投資,引導資金進入資本市場,財政部參考國際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改革趨勢,建立『具國際競爭力之租稅環境』,為促進經濟發展當務之急。」

股利課稅制度 中華財政學會提出2種改革方案

財政部表示,為建立可長可久且有利投資之股利所得課稅制度,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就「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進行研究,日前提出期末報告初稿,建議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並就股利所得稅改革,提出「合併申報、分開計稅」與「合併申報、合併計稅」2種改革方案。

林宜信表示,採「合併申報、分開計稅」,其股利所得稅若採10%、20%、30%累進稅率,並且將稅率與綜合所得稅級距連結,「適用5%及12%之綜合所得稅級距」民眾,其股利所得稅率為10%,以此類推,原本應納稅額級距1000萬元以上、適用45%稅率的民眾,其股利所得稅率將從目前的45%降為30%。

不過,股利分離稅率,同時還搭配兩稅合一「股東可扣抵減稅額」得取消,換言之,公司階段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股東將不得再主張綜所稅部分部分扣抵,原本適用45%稅率的大股東,營所稅與綜所稅的實質有效稅率,將從目前的49.675%降為44%,降稅幅度達11.42%。

20170425-SMG0035-風數據/稅改專題。差別稅率怎麼改。切割圖-3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2014年綜所稅的申報統計,台灣607萬戶綜所稅申報戶數當中,適用45%稅率的戶數為12083戶,平均每戶應納稅額4023萬元,其中,股利所得部分佔了2962萬元,如果不考慮「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直接將上述股利所得,改以30%的稅率計算,台灣目前適用45%富人稅納稅人,所得稅將目前的1491萬元,降到1047萬元,減稅金額高達444萬元。即使將「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納入考慮,富人在這次稅改,平均減稅金額至少都在150萬元以上。

20170425-SMG0035-風數據/稅改專題。劫貧濟富。切割圖-1
 

中國科大財稅系講座教授曾巨威表示,股利分離分級課稅,對大股東與證券投資人最有利,因為股利所得稅從原本最高的45%降到30%,但這樣的稅制改革,若只是為了要解決「內外資不同稅」問題,卻把台灣所得稅的「累進稅制」精神給破壞,讓股利所得者享有比薪資所得者更低的稅率,這樣的稅制改革,恐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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