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交往過,難道就不算誘姦?林奕含之死揭開台灣5大問題,無數牛鬼蛇神現形…

2017-05-1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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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在「由死地繁殖出紫丁香,把記憶跟願望揉合,以春雨激動遲緩的根苗」的殘酷月份裡,一再烙上深痕的慘痛記憶。於是夏日來臨前無限的悶熱,終因美女作家林奕含之殉全面炸裂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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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儘管林奕含事件如原爆,炸開好多戰場(包括桃產總前祕書長姚光祖疑似性侵的醜聞也曝光了),也引出諸如陳國星、劉毅、童仲彥、郭冠英之類的惡靈或丑角;但若沒有「美女+作家」的刻板印象,諒必很難漠地生花、千浪擊岸。

由於不識此姝,《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也還沒碰觸過,所以林奕含之死衍生的種種後續,我實在難以說嘴。祇是但看各方各言爾志,愈來愈呈瞎子摸象趨勢,遂決定隨著時序發展試圖稀釋出幾個爭議點,既是爭議就難有確切的定論,因而存入括號但求釐清現象後再讓諸方大德思索了。

精神疾病已成普遍現象,卻很難協助身邊的人

首先,是精神疾病的困題。自從有了傅柯(Michel Foucault)對精神疾病的歷史/空間/權力剖析,以及實證派精神醫療(佛洛伊德派的精神分析醫療實效讓人懷疑)的日益精進,世人對於精神疾病終有諸多傳送門可以疏通。

但關於疾病的實況,如何與病發的當事人溝通,在一個極度規馴、步調快速的工業/後工業社會,精神疾病如草之盛茂,所以蔚為普遍現象,而任何個案都相當棘手,所以難題愈來愈大。

於是,「多運動多曬太陽」、「多與人群接觸」之類的話就是隔靴掻癢,因為精神疾病就是生理病,強以意志抗衡無異螳臂擋車;但漫漫人生如何協力病人?一旦病發如何應變?我們離入門都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師生戀、婚外情,真能算合意性交?

再者,性侵的指控已是性別戰爭必然得面對的困題。若依林奕含生前最後的受訪獨白所言,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既日常且地雷處處;但如同去年輔大心理系性侵疑雲後,「情欲流動」一詞和背後的脈絡討論蔚為一時。

林奕含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還是則「一個女孩愛上一個誘姦犯」的故事,於是誘姦?合意性交?甚或化合為難解的結晶?總之,作為活生生的人,林奕含的能動性不該被僵化。凡此,都不是嘴砲或學術分析就可克奏膚功。

陳國星新近發表的聲明,似指兩人是你情我願的師生戀、婚外情;但不論是誘姦或合意性交,在林奕含或房思琪的世界,補教名師與情竇初開的女學生並不立於平等位階,更重要的是陳某絕非真心實意,且受害者可能不僅一人。祇是如今死無對證,陳某祇要敢厚顏託詞,窮現行法律之極限,大概難以定他什麼罪名。

當然,有人堅稱由於師生立於不平等位階,所以根本沒有師生戀這名詞,師生溢出情欲就是不該!但,這是道德主義的立說,實際上反乎人性。唯一可行的祇有立下諸多師生接觸該有的界限,逾越者就交由性平機構來處理。但難題在於,這些規則目前祇能適用於公私立學校,補教界則如脫韁野馬,如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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