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發忠觀點:國軍自我傷害事件原因是心輔功能不彰?

2020-05-1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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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機步269旅最近半年以來軍中自戕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關注。圖為269旅官兵操演畫面。(資料照,取自總統府)

陸軍機步269旅最近半年以來軍中自戕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關注。圖為269旅官兵操演畫面。(資料照,取自總統府)

據媒體報導,陸軍269旅黃姓中尉排長於4月16日在營內輕生,此事件引發了政府高層與社會大眾的放大鏡檢視與關切,監察院也立案進行相關的調查。這個事件無疑是對國軍的沉重打擊,當然對家屬而言更是不可承受的傷痛,我想國人也有同體大悲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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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令大家悲傷事件發生之後,接下來就會有一些檢討聲浪,即誰應為此事件負責?誰失職?發生此憾事的原因為何?在歷年國軍發生自我傷害事件後,在追究原因時總會將「心輔工作不彰」納入原因之一。因此,當軍中發生自我傷害事件後,軍中心輔人員似乎就變成失職人員,接下來就會被要求撰寫檢討報告及自陳缺失,由此對他們的士氣造成相當大的斲傷。

理性客觀而論,當軍中發生自我傷害事件後就歸究心輔工作不彰這樣的推論是不合理的。換個角度想,是否也有另一種可能性,還好軍中有心理輔導相關的系統來維護官兵心理健康,否則軍中發生自我傷害的個案可能更多?因為並没有一個同樣條件下的軍隊當作對照組 (此對照組未有心輔系統狀況下) 進行比較。因此,當軍中發生自我傷害事件時就歸究於心輔功能不彰,吾人覺得是不適切且為錯誤的推論,對辛苦的軍中心輔工作人員也是不公平的。

為何每次軍中發生自我傷害事件後,政府相關單位與軍中長官會將心理輔導功能不彰納入事件發生的原因呢?因為軍中長官認為自我傷害事件在軍中心理衛生工作的三級防處機制下,假若能夠發揮功能應不會發生自我傷害事件 (自我傷害個案應是零),然而,這個命題並非為真。人是非常複雜的有機體,人們的行為並不會是穩定且完全可以預測。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發現,人們的行為會受到短暫情境因素而產生改變。其實,當事人處在的單位管理狀況、組織文化、潛規則、當時承受的壓力、心態,及人際關係等因素與自我傷害的相關更大。因此,軍中的心輔工作就算做到一百分也無法完全防杜自我傷害事件發生,充其量只能做到減少。

在軍中為了預防自我傷害潛在個案,會對軍人進行相關的心理評量,俾利針對危險群進行追蹤與輔導。一般大眾或長官常有一個誤解,認為只要有一個信效度表現良好的量表即可完全將自我傷害潛在個案篩檢出來。事實上,再怎麼具有信效度的量表皆具有一些限制性。目前應用在軍中、社會及一般學校的心理健康量表均以自陳式量表為主,所謂自陳式量表即要求受測者評定量表中的陳述句符合自己的程度。

然而,這種自陳式量表具有以下的限制。首先,受測者無法完全覺察自己的狀態:在物理觀察裡,觀察者與被觀察者是分離的,然而,當一個人在面對自陳問卷時卻是觀察者觀察自己,然後對自己進行評定,因此就引發人們無法精確報告自己感受的問題。認知心理學家發現人們的自我覺察常是不精確的,例如:Wilson(1985)的著名研究中,要求大學生連續五個星期每天寫下自己當天的情緒、天氣及前晚有多少小時的睡眠。最後這些大學生被要求推論影響自己情緒的因素為何。結果大部分的參與者認為自己的情緒與前一天晚上睡眠多寡有關。事實上,客觀資料分析的結果卻發現情緒與前一天晚上睡眠多寡無關。因為這些大學生在經過自省後,產生一些似乎合理的推論,然而,事實上他們是錯誤的。

20200506-對於269旅黃姓中尉排長輕生一事,國防部長嚴德發今(6)日慰問家屬。(國防部提供)
對於陸軍269旅黃姓中尉排長輕生一事,國防部長嚴德發(右)6日慰問家屬。(資料照,國防部提供)

其次,除了人們無法確實覺察自我狀態外,自陳報告的問卷也會受到「社會期許反應」與動機性因素的影響,因而產生測量誤差,這個問題在軍中尤其嚴重。因為現行國軍推行的募兵制,官兵有可能怕自己留下不好的紀錄而影響自己在軍中的發展,因此,會刻意的讓自己在量表施測結果上呈現良好與適應,因此,造成了測量誤差。

此外,要對一個人進行心理衡鑑,心理測驗只是其中一項蒐集資料的工具,要對一個人做出更有效的心理健康程度判斷,必須結合晤談、個人生命史、行為觀察、近期個人發生的事件、人際關係及過去的健康狀況等較完整的資料,才能提升心理評估的準確性。軍中在篩檢自我傷害人員時以使用心理測驗為主,此主要因為軍中成員眾多,使用心理測驗是最簡便可行的方式。然而,卻會因為上述因素導致偽陰性過多的問題,這個問題不只是軍中必須克服的,一般非軍中的情況下也長期為此問題而產生困擾。

另一方面,有可能一些官兵雖接受心理測驗後未被列入危險群。然而,個案適巧在一個管理有問題的單位任職、處在重大工作壓力,及負向人際關係等的危險因素下,也有可能做出自我傷害行為 (如黃姓中尉)。倘若黃姓中尉是在較優質的軍事單位任職,就有可能不會有自我傷害行為的發生。因此,就算官兵在軍中心理健康評量系統中並未被列入危險群,也有可能發生自我傷害的事件。因為影響一個人是否做出自我傷害的行為不只是個人的特質,也與高壓力環境有密切的關係。

此外,在軍中的心輔工作裡,會針對高危險群進行追蹤與輔導,然而,因為近年來國軍進行組織精簡,軍中的工作並未隨之減少,因此,國軍心輔人員必須兼任其它非心輔工作,而無法全心專注在心輔工作上。常常軍中的任務來的快又急,心輔工作人員必須放下手中的心輔工作,轉向執行非心輔工作;此時,國軍官兵的心理健康的防護罩就出現了破口,類似電腦連接網路下未有防毒軟體的保護。

綜合上述可知,當軍中發生自我傷害事件時,歸究心輔功能不彰是不適切的,因為也有可能因為國軍心輔工作人員的努力下,已將自我傷害人數大幅的降低。歸究心輔功能不彰對國軍心輔工作人員是不公平且嚴重的打擊工作士氣與動機。

更重要的是未來國軍心輔人員必須全心專注心輔工作 (不兼其它工作),才能精進本職學能。任何的角色外工作只會破壞心輔人員的工作認同與投注的時間,因而降低心輔效能。因此,國軍應致力於心輔工作人員的工作專一與專業化,如此才能建立優質的國官兵心理健康防護網,達到部隊安定,官兵與家屬安心。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心理輔導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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