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議會幕後》保司法官定位,檢察體系強勢運作,以林聰賢圖利案警告

2017-05-0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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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皇提檢察長票選制度,表決未獲通過

不過,林孟皇提出對檢察長及檢察總長選任的改革方案,邱太三都有意見,表決也沒獲得通過。在檢察長方面,林主張增加全國檢察官票選的階段,也讓檢察總長有權對人選表示意見,經部長決定人選後,最後決定人選是否適任,則交給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相較現行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提出人選讓部長決定的制度,林指出,他的方案能讓檢察官展現他們的專業、獨立性,也藉此限縮、平衡作為政務官的部長,可能因政治利益因素考量,而透過人事權影響檢察權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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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檢察總長方面,現行制度是由總統提名,經國會同意後任命。林孟皇主張改革為,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提出3至5名人選後由部長圈選,經行政院送國會同意後任命。支持這項提案的尤伯祥說,在現制下,總長行使職權的權力完全不受國會監督,該提案就是要解決總長如何向國會、民意機關負責的問題。

反對這2個改革方案的陳瑞仁及林達說,這樣做會弱化檢察總長,削弱檢察事務、偵查公訴、上訴的獨立性,讓政治勢力介入司法。邱太三也質疑現行總長的提名須送國會同意的設計,並肯定司法院近期提出終審法院法官,由總統圈選而無需經國會的提案。

邱太三說,台灣的法官考過試就可當一輩子,從來不用被人民檢視,司法院長也不用到立法院備詢,國家制度運作至今,很多人偏好的是,法官的獨立性就是「誰都不能管」,「縱使他變成奶嘴、恐龍法官都一樣」;2006年通過《法院組織法》,規定總長任命須經國會時,他就質疑「真的要去跟政治扯在一起嗎?」同意權要能獲得國會通過,勢必要靠總統的運作,「總長當然欠總統情啊」。

20170320法務部長邱太三出席檢警環首長及幹員們齊聚. 打擊環保犯罪捍衛環境. (陳明仁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認為,法官的獨立性就是「誰都不能管」,就算是恐龍法官也一樣。(資料照,陳明仁攝)

李佳玟:聽說最不願開國是會議的就是法務部和最高法院

對於法務部及檢察體系建制派抗拒改革。李佳玟1日受訪指出,簡單講就是「有權力的人其實不太願意改革」。在國是會議前,法務部主動提出改革方案,李佳玟說,她曾聽說最不願意開國是會議的就是法務部和最高法院,法務部畢竟不能不來參加,但「敷衍」態勢明顯,超過法務部主動提議的,就不接受。

李佳玟。(取自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轉播畫面)
成大法律系教授李佳玟表示,檢察官的本質是行政官,讓檢察官名符其實,才能讓有權者負責,擺脫不當的政治干預。(資料照,取自總統府)

她說,檢察官是司法官或是行政官,關係其擁有的權力,也受不一樣的監督,檢察官長期被定位為司法官,卻早已被政治干預,包括升遷等體制問題,讓檢察官依上意辦案,例如2014年反服貿運動時,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沒有具體證據,就向法院聲請羈押清大研究生魏揚,楊治宇後來還高升為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當檢察長人事出問題時,法務部長可曾負責過?」

李佳玟說,檢察官負有實踐國家刑事政策的使命,必要時要將檢察資源用於偵辦環境、毒品、食安,或颱風過後菜價飆漲等特定議題,因此部長才需要有人事權,檢察體系內也才有上命下從的檢察一體原則,所以檢察官的本質是行政官,讓檢察官名符其實,才能讓有權者負責,讓檢察體系擺脫不當的政治干預,但建立適當監督機制等改革會限縮相關的權限,有權者其實不太願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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