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新材料循環園區值得環保署長期待嗎?

2020-05-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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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最重要的廢棄物,估計每年一般事業廢棄物25,964噸、有害事業廢棄物3330噸,環說書寫要參考目前工業區的做法,先由進駐廠商貯存,可回收的委託回收業再利用,不可回收的由各廠商委託清除機構處理。環說書還寫,高雄市有四座公有焚化爐,其中三座有收一般事業廢棄物,而且還有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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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是目前工業區的做法,但這個做法卻是違法。依廢清法規定,園區要在區內或區外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完成後才能營運。如果委託清運發生棄置還要負連帶清除責任。而名為循環的園區卻要依循違法的行徑。

張子敬:既然叫循環園區,應扮演公共事業角色

這些規劃也讓張子敬忍不住有話想說。他首先提到水資源:「規劃時能不能更有企圖心一點,例如水循環,長期大家都覺得處理完後就拿去澆灌、洗馬路,未來應以最大的可能盡量拿回園區使用,這可減少水源外購。這是技術可克服的,但如果容許回收水用來澆灌,為了降低處理成本就會增加外購。」

接著張子敬談到能源:「不要再寫小型事業焚化爐了,從焚化爐要拿到的蒸氣只有13噸,可是你要汽電共生是687噸。把焚化爐想成是利用廢棄物當作燃料或區域能源中心。可以跟市府密切合作,同時解決事業廢棄物問題,當成公共事業角色,把高雄市的事業廢棄物也變成園區的燃料。」

他還說:「既然是新材料園區,現在很多高科技產業遇到很多廢棄物問題,例如用過的溶劑馬上就變廢棄物,但其實經過再製是有機會被下游產業使用的,開發園區希望也能同時解決現在產業面臨很大的廢棄物處理壓力。」

20200420-環境署署長張子敬20日至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簡必丞攝)
筆者認為環境署長張子敬的想法(見圖)與園區的規畫就廢棄物處理的問題上可能有些出入。(資料照,簡必丞攝)

張子敬的想法應該是最接近循環園區的概念,但說回來如果這個園區的規劃跟他想的不一樣,那他坐在環評會主席的位置上還會讓這個案子過嗎?

至於大林蒲遷村那又是另一件事,雖然經濟部把這個議題放到環評書中,並指九成居民贊成遷村,但實情沒這麼簡單,就如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的,這是一件困難的事。不過環評會早已切割不會處理土地徵收,所以經濟部不要再用「環評通過等於同意徵收」這套假邏輯,還是要信守從林全、賴清德、到蘇貞昌等前後任行政院長「一坪換一坪」的承諾,並且真誠面對大林蒲居民。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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