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行政與立法的墮落-論婦聯會被追殺的慘狀與不義

2020-05-06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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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成立基金會,388億在放在婦聯會運作,才是公正透明公開的做法,60年來財產保存得當,持續微幅增加,絕不影響政治團體或個人企業的營運,也無掏空的事實。比較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官員,雖堅稱,以上改制,並不會否定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及不當黨產處分的效力,該處分效力,一言以蔽之,就是充公並成立特種基金,為管理該(388億)不當黨產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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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回歸到最後,就是民進黨以不當黨產管理委員會之處分為名,先凍結該388億後,再執意要全面運用該388億而已。問題是百姓放心嗎?以高雄市所掌管的43億氣爆案的捐助善款而言,弊端百出,違法圖利律師及相關團體,真正受害人未蒙其利,全案已繫屬司法審理中,如果執政黨,以一己之私,欲派專人管理那388億基金,公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試問現在的執政黨如何能說服全體台灣的公民?

又婦聯會,為保護其權益,曾向台灣高等行政法院,就不當黨產管理委員會的處分,聲請停止執行如下:

確認婦聯會財產是不當取得處分的停止

移轉婦聯會財產為國有的停止

關於1的部分,台灣高等行政法院,雖駁回婦聯會的聲請,但關於2的部分,反另卻准許婦聯會的聲請,其理由相當明確,因為特種基金的管理性質,八字還沒一撇,就要移轉該388億「不當黨產」,為國有,將造成難於回復損害之虞,不移轉,對公益並不影響,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裁字第737號判決,也如此認定,維持台灣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

所以,不當黨產管理委員會那麼猴急,反而起令人疑竇?起心動念,就是要覬覦於該財產的管理而矣, 行政法院的法官,還多是諤諤之士, 扛起法律人應有的專業、理想、格調,真正贏得全國公民的讚許。

*作者為資深社會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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