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防疫「順時中」,民進黨還有什麼不敢做?

2020-05-01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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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想轉為「社會團體」未獲回音,內政部直接廢止其立案,婦聯會主委雷倩表示強烈遺憾。(顏麟宇攝)

婦聯會想轉為「社會團體」未獲回音,內政部直接廢止其立案,婦聯會主委雷倩表示強烈遺憾。(顏麟宇攝)

不能不佩服民進黨,毅力驚人,效率十足,全民拚防疫三個半月,除了防疫,民進黨想做的事一件沒落下,爭議聲中,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土計畫》修正案;民進黨執政的桃園市解編上百公頃山坡地;內政部召開土地徵收審議大會,通過桃園航空城計畫,僅僅第一期可徵收的私人土地就近二千六百公頃,影響六千多戶 一萬六千多人將被迫搬遷。這些事,換做國民黨執政,沒有一件做得成,還會釀成激烈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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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有八百萬選票支撐為後盾,國會有多數席次為操控資源的地盤,對於重大土地開發利益,民進黨抓緊時機;對於政治利害,民進黨更是時刻不鬆手,內政部前腳通過航空城徵收計畫,後腳就一筆勾銷包括婦聯會在內的四十二個「政治團體」,而且,全部都要清算,「剩餘財產全部歸繳國庫」;黨產會接續過去四年的「政黨轉型正義」,繼續召開「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公聽會,幾可預期,救總說破了嘴,其下場大抵和婦聯會並無二致─清算、財產沒入國庫。

可怕的是,這些作為全部「依法」;更可怕的是,民進黨所依之「法」的合理合憲性,全部不在民進黨考量之內,即使聲請大法官釋憲,四年過去,依舊毫無下文,民主社會規制下的司沒去救濟途徑,如此遙遠且緩不濟急。照民進黨政府的邏輯,民主台灣基本上已經沒有成立「政治團體」的權利,久未運作者必須取消,運作者必須改為政黨,不肯變更為政黨者註銷,註銷不註銷全由行政權片面認定,即使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有結果前,這些被列為必須註銷且清算財產的「政治團體」,基本上處於半報廢狀態。

婦聯會是一個陷入民進黨「連環套」的經典案例,民進黨先用「不當黨產條例」,由黨產會片面認定該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早在去年就沒入三百八十九億「不當黨產」,儘管最高行政法院裁准在大法官釋憲前停止執行,唯資產已屬「凍結」狀態,所餘二億多自主運作資金;去年底,內政部再依《政黨法》,要求婦聯會在四個月內轉型為政黨,婦聯會在過去四個月屢屢申請改為「社會團體」,却始終未獲核准,最終走上被「廢止立案」的末路。

形式上,每一個環節都「依法」,然而,當「法」的立足點就有違憲之虞時,「合法」就成了勒死政敵的紐繩。根據《人民團體法》定義的「政治團體」,係「以共同民主政治理念,協助形成國民政治意志,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為目的,由中華民國國民組成之團體」;而《政黨法》定義的「政黨」,與人團法定義的「政治團體」並無二致,差別多了一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團體」,換言之,照民進黨政府的邏輯,中華民國國民只有組成以選舉為目的的政黨之權,而無組成不參與選舉之政治團體之權。

20190813-黨產會中華救助總會案聽證會,救總常務理事趙守博出席。(盧逸峰攝)
黨產會舉辦中華救助總會聽證會,救總常務理事趙守博出席。(盧逸峰攝)

以婦聯會為例,自從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為「政治團體」,三十一年來從未推薦候選人參選,未來也不想成為能推薦候選人的政黨,故而申請轉型為社會團體,以公益為目的,民進黨政府却不准婦聯會依其「結社自由」之意志轉型,非得依民進黨政府之意志變更為政黨,就算婦聯會依照內政部要求變更為政黨,若四年內不推薦候選人參選,依照《政黨法》還是只有「廢止其備案」一條路,除非參選婦聯會被註銷是遲早的事。其他被內政部拉來陪葬的四十多個政治團體,命運相同,不參選就不能存在,這算哪門子的「結社自由」?

事實上,這正是民進黨政府的最終目的,永遠撤銷「政治團體」存在的可能,並以《社會團體法》(草案)取代《人民團體法》,不過爭議太大,社團法即使三年前在立法院完成逐條審查,但迄未三讀,換言之,「依法」不能否定「政治團體」存在的法定空間。

從威權時代走出一片天的民進黨,根底裡還是流淌著威權的血液,「行政獨裁」成為其鞏固執政的武器,黨產條例給黨產會超乎司法的大權,該會認定了是不當黨產就直接沒入;政黨法給了內政部莫大的權力,連認定都免了,只要在該法施行前依人團法立案的政治團體,二年內都要轉型為政黨,屆期未修正或修正仍不符規定者,直接廢止立案、解散、並清算財產,「限期」到底是二個月、四個月、六個月?不符規定的具體細節是什麼?全部空白,都由內政部說了算;同樣的,什麼政治團體可以轉為「社會團體」,也由民進黨政府說了算,在五十八個政治團體中,有三個轉成社會團體,為什麼婦聯會不准?民進黨政府也說不出道理。

最莫名其妙的是,婦聯會資產因為被認定為「不當黨產」遭沒入,其他四十一個團體只是因為久未運作或久未正常運作,資產也得被清算沒入國庫,政府侵占人民(團體)資產,竟如此輕而易舉,一句話連小姆指都不動一下,又是什麼道理?

從這個角度看,刻正繼續遭到黨產會追繳資產的「中華救總」,命運同樣不能樂觀,即使救總從成立伊始的宗旨就是「反共」,所謂公聽會只是凌遲的程序而已,救總唯一可以慶幸的是,當年依照《人民團體法》登記時,就是「社會團體」,內政部無權比照婦聯會「直接勾銷」。

大疫之年,異議喑啞之年,或者,喊啞了嗓也無用。過去四年的噩夢,只會一再重演。賀喜民進黨,無事不成,三十三年民主開放猶如槐南一夢,繞一大圈,台灣還是落進行政獨裁的迴圈,可嘆的是,這個迴圈還頂著偌大的「民主進步」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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