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玉秀專文:唯一符合正義的方案-參審與陪審一併試行

2020-05-0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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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加重負擔的制度,對另一個減輕負擔的制度說,因為我的負擔已經很重了,所以你不能加入,比較有道理?還是一個負擔最輕的制度,跟負擔最重的制度說,你的加入會加重負擔,所以不歡迎,比較有道理?負擔最重的制度,不才應該遭人嫌棄,竟然能夠傲慢地嫌棄負擔最輕的制度,這是法官異於常人的邏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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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本身會讓法官負擔沉重的制度,加入別人,才會讓原本的工作負擔更重。相反地,一個負擔較輕的制度加入負擔較重的制度,反而會讓負擔較重的制度減輕負擔。如果目前司法院提出的參審制打算處理600個案件,將犯罪類型分類,把犯罪類型相同的案件撥出300件給陪審制,參審制不是可以只處理300件就好?整個加起來,法官的負擔當然是減輕的。

又快又好的做事方法 

司法院打算用6年試行參審制,如果效果不好,浪費了6年,然後又要試行新的制度,台灣人要到甚麼時候才能見天日?而6年的民脂民膏如果又只是在學習錯誤,多少法律人的生命、台灣社會的前進,經得起這樣消磨?

所有的人都上過學,基礎教育是不是國語、數學、社會、自然同時上?每個星期幾個小時,一學期之後,每個科目的基礎同時到達一定程度。如果國語先學1個月,數學學第二個月,社會和自然殿後,等到學期結束,前面2科所學已經忘記了,要接下去第二階段,必須再暖機一段時間。同時開始同時抵達終點,永遠是最有效的做事方法。當然這得仰賴分工,分科學習就是分工的概念。

這種方法在司改國是會議已經展示過。第四組率先採行,其他各組隨即仿效。在第四組國是會議委員名單確定之後,我立刻將所有議題規整成幾個子議題,全部委員經過通訊方式確認之後,分別選定小組召集人,經過19個委員同意,分別納入小組,在第一次會議開始之前,每一個議題就開始討論、蒐集資料、彙整意見。每一組同時進行,所以第四組嚴格遵守原來的預定時間,在5月12日就開完最後一次會議。分組進行,同時開工,同時結束。期間由我幫忙整理提案,撰寫或潤飾結論,我猶有餘裕參加各組的每一場會議。

同樣的做事方法,有效整合相關有興趣的公民團體,在過去6年,完成三屆模擬憲法法庭、一屆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編纂出一部證據專法,對刑事訴訟法進行核心的改革。不管是現行制度、參審制或陪審制,他們所需要的、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證據法則是一樣的,已經準備好了。

編纂證據法和籌備模擬亞洲人權法院2個計畫,也是同時起步,在推動的一年半中,雖然發生突變的障礙,還能幾乎同時完成。同時宣布的第三個計畫:全球線上法學院,雖然因為必須仰賴現代科技,技術門檻對法律人比較高,而在一年半中間沒有找第三隻手來同時分工,所以才要開始推動,但是這個構想,顯然獲得能幹的冠狀病毒支持,今年開始,已經在全球各地開花了。沒有龐大的國家資源可以揮霍,我和辛苦的公民團體夥伴們,利用非常有限的資源,胼手胝足完成所提到的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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