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德觀點:從數據檢視年改會與考試院退休公教人員改革方案的重大問題

2017-05-0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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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以這三組替代率平均值來表示不同年資於改革前的月退休所得替代率,再仿年改會與考試院設定年資35年者改革後第 一年的所得替代率分別為75%與80%,我們以同樣的相對扣減額度比例,計算出年資30年與25年者對應的第一年替代率,如表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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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數據檢視年改會與考試院退休公教人員改革方案的重大問題1
(作者林振德提供)

採用相同的絕對扣減額度其影響先前已說明、不再重述。表一結果顯現:當年資35年者改革後第一年的所得替代率為75%, 以三組平均值算得年資30年者的第一年所得替代率分別為70.07、 70.83與70.44%,年改會方案的67.5%明顯有過度下修(overdraw) 的情形。

當年資35年者改革後第一年的所得替代率為80%,年資30年者為74.74、75.55與75.13%,平均75.14%,與考試院草案相近; 年資25年者為61.06、66.45與63.64%,考試院方案的70%則有過度上調(overshoot)情形。如基於相同的相對扣減比例,年改會和考試院二版本明顯均有不符之處,依表一全體(主管+非主管)平均值的計算結果,當年資35年者由改革前月退所得降至改革後第一年所得替代率為75%和80%時,我們計算得到三種年資第一年所得替代率分別為 {75%、70%、60%}和{80%、75%、64%},我們姑且分別稱為年改會與考試院方案修正A版。

前段係根據全體的平均值,研擬對應修正方案。由於銓敘部的參考資料,年資25年者主管與非主管的改革前月退休所得相同,本文無從探討依據僅主管或僅非主管資料計算結果對該年資者的適切性。如果採用非主管資料是較貼近實際情況,則宜再調整前述修正版的年資25年的數值,修正如{75%、70%、62%}和{80%、75%、66%},分別稱為年改會與考試院方案修正B版。     

各修正版於實施改革後的逐年替代率遞減趨勢顯示於表二,表中的期程僅為配合原年改會和考試院版本的期程。表中呈現考試院修正版後續持續遞減過程,也僅意在說明原有年改會和考試院二份草案一經本文各調整一處過調情形後,不論A版或B版經以相同的相對比例遞減,比較年改會修正版與考試院修正版二案最終扣減結果,其差異其實是相當有限。

年改會修正A版最終將遞減至{60%、56%、48%};考試院修正A版將降至{70%、65.63%、 56%},如持續遞減,則可進一步降至{60%、56.25%、48%},此與年改會修正版比較,僅年資 30 年者存在不到 0.5%的差異。

二修正案的改革後第一年所得替代率不一樣,當然在改善基金負荷的立即效果上有所不同,對退休人員的近程衝擊也會有所不同,然在長程的結果上是可以相當的。也就是縱使改革後第一年所設定的替代率扣減額度較小,透過期程的縮短仍然是可以達成預設的扣減後目標。

六、銓敘部的「改革方案之影響評估」中,清楚表示改革方案實施第一年政府和台銀負擔的優惠存款都可節省約 65%,即優惠存款利率一減半其負擔即減輕可達 65%,此一數目令人不解。為了改善前述幾點待商榷問題,本文配合原二個方案草案呈現方式、依據銓敘部公布的改革前月退休所得資料,檢視各任職年資的月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探討替代率因遞減而逐步變化情形,具體研擬「以月退+18% 利息之總額、採相同的相對比例逐步遞減」、「依據改革前月退休所得檢視原各方案草案過調情形、提出修正方案」。

文中或有思慮未周之處, 然而如能因此再縝密檢視原有草案或引起更多關注,本文也算起了拋磚引玉的效果,主要目的仍盼此一議題終有一個差強人意的解套,則國家幸甚、人民幸甚,否則國家社會今後發展勢必面臨更為嚴苛的挑戰。

從數據檢視年改會與考試院退休公教人員改革方案的重大問題2
(作者林振德提供)

*作者曾任國立交通大學教授、學生事務長、教務長,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長,現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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