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敬一專文:《漢寶德談美》,牧羊人談「功夫」

2020-05-0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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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上「勁」常有不同的分類;長勁、短勁、挫勁等,都是出現過的名詞。還是用鞭擊解釋:我們可以將鞭子柔軟的送出,像是拋擲繡球一樣,那是長勁。我們也可以在擊鞭之後強抖鞭頭再急收,則鞭子會發出脆響之聲(啪);在出拳攻擊時若是搭配這種強抖急收,就是短勁。勁若是短到急促的地步,幾乎就是個瞬間頓挫,就像是被鞭尾重擊,若受之,大概重傷難免。在同門練習時,當然都是練長勁,師父嚴禁發短勁。否則自家兄弟個個挫骨折臂,那有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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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美,格鬥不美

由這裡,我們就回到「功夫」與「格鬥」的差別了。功夫是要熟練技巧,期能提升自己身體的物理能力或丹田鼓盪輔助,不論是閃躲或攻擊,都效果大增。練功夫能夠強身,危急的時候當然也能自衛迎戰。練功夫如果強調臨敵應用,當然也會有「對練」,由同門之間互為攻防。這些攻防,也是為了熟練自家功夫在臨場的種種應對變化。但是幾乎所有的自由對練,都是在練「本門」功夫、都是點到為止、都不准發短勁、都會在對手小挫時收手、都不准騎到人家身上拳如雨下(摔角與柔道在對手倒下後有「壓制」或「鎖定」,但也只是制服而非傷人)。然而前述種種功夫對練的「不准」,卻都是格鬥所允許的。

那麼「格鬥」與「功夫」的差別究竟在哪裡呢?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功夫終究是一種運動;切磋運動當然可以,其目的在於學習彼此的技巧,進而改善精進。但是格鬥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擺平」對方。由於格鬥沒有門派限制,所以為了公平,各種技擊的護具全部撤除。於是,格鬥比賽的身體傷害甚至死亡極為普遍,落牙、斷鼻、角膜撕裂、腦震盪等時有所聞。

此外,由於格鬥沒有護具,故經常是「一次猛烈攻擊決定勝負」。這與有護具情況下「多次攻擊防守,計分評點」的情況非常不同。換言之,有護具、不追擊對手的功夫比賽是「大樣本平均數分析」,而格鬥比賽卻是「極端值統計量分析」。正因為格鬥只注重「擺平」,它相對而言重視瞬間速度與暴發力,「技術」反而退居次要。因此在格鬥場上,只會出現暴發力強的年輕小伙子,不可能出現張三丰這種老人家。小說上老和尚、老道士瞬間撂倒年輕人的場景,格鬥場上絕對不會出現。

打架,絕對沒有美的成分

說了這麼多,大概已經解釋清楚功夫與格鬥的差別了。我喜歡幾乎所有的運動,因為運動都含有「美」的成分。蝶式游泳,美;撐竿跳過桿,美;百米衝刺,美。功夫裡的擊鞭,也是一種美;縮小腰馬作動的幅度而極少外顯,是一種美;丹田鼓盪之下將對手長勁飄然送出,也是美。但是粗野的格鬥不美、打落別人的牙齒不美、打到對手眼睛流血更是殘忍。功夫有運動之美,格鬥只有殘暴的野蠻摧毀,根本沒有運動之美。

任何一個功夫門派的所謂大師,想靠格鬥獲勝而取得某種正當性,我認為都已經誤解了「功夫」的意涵,已然不足論矣。不管哪一個門派出身,任何兩個人要靠「打架」拚高下,都是他們的選擇。但是打架就是打架,別說那是什麼「功夫」對決。功夫,是講究技巧與練習的技擊運動。它當然有技擊之用,但是不必靠格鬥那麼殘忍的比賽去證明。

《牧羊人讀書筆記》 平面書封與作者朱敬一。(印刻出版)
牧羊人讀書筆記》 平面書封與作者朱敬一。(印刻出版)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曾任中研院副院長、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行政院政務委員、國家科學委員會主委等職。二○一○年獲選第三世界科學院(TWAS)院士。二○一七年復獲選美國國家科學院(NAS)海外院士,是亞洲第一位獲選的社會科學研究者;二○一六年十月到二○一九年九月,擔任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WTO)常任代表。本文選自作者駐WTO期間二十五篇書評集結的新作《牧羊人讀書筆記》(五月四日上市,印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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